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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1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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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27 14: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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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第十四章之、——【三】
(續)——主子畜養奴才並奴才奉養主子之關係便是輕視人類自主自治其公序良俗之常態便是充當神品王者而輕視人類仁者原則其客觀之法理,人類社會之實質性人際關係乃長上者責任擔保自主仁愛之表率乃意於培養幼下者從重視自主自治到重視仁者原則。金錢資本屬於公位而佑助集貿市場流通之公序乃師法榜樣公平自願之盟約,如果盟主捨棄擔保公約之責任而抵觸公平及鞭打自願,那麼人們為生活所需而求取財用其生計之路便會荊棘叢生,依照霸權壟斷之規則乃生產者及商人便會淪為低下之商品地位而在集貿市場當中師表守財奴之形象。人類在生活所需而求取財用其生計之路上乃同一於直立行走而改變動物臂膀著地及脊背朝天之狀態,而那些管不了自己之衣冠獸畜,卻依照動物王者法則在人類社會充當狼心狗肺惡患之主子奴才。人類社會如果以吃食滅絕形式之競爭態勢為主流,那麼依照動物王者法則其進化和演變模式之半獨一於互競相殺便會導致人權被淪為低下之商品地位了,衣冠者被作為貨品私產便會出現主奴之畜養並奉養關係便會輕視人類自主自治其公序良俗之常態而違背人類所重視之仁者原則。人類之吃喝用度及其他消費不該自行拘囿於吃食滅絕形式及喪失對人文冠禮之尊崇,如果依照動物王者法則而為滿足嘴饞肚餓之食慾者大概適合像豬一樣被屠夫用四指併攏去測量屍肉之肥膘吧?」

貪占者被占,貪吃者被吃。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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