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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2(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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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0-25 07: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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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下)告子章句下
第二章之(一)、——【二】
(續)——然而衣冠獸畜卻依照動物王者法則用金錢資本托舉黑惡勢力以圖不勞而獲乃視其為如同扣押或瀆買人質之權力,主奴各自之內心所想乃收買和賄賂之多層或多重累積於治與反制而充當資本持有者於托舉黑惡勢力以圖不勞而獲乃都想廢止對方之管理權了。主奴都服勞役於金錢資本難道是雙方都用戰勝不了對方之武器去敵對而作為日後同歸於盡之禍患嗎?在互競相殺者當中乃沒有甘為旁側之輸家。劣勢之小弟緩慢跟在優勢之大哥後面伺機而行便叫作悌敬,來日劣勢之大哥快步走在優勢之小弟前面便叫作不悌敬。昔日劣勢之小弟緩慢跟在優勢之大哥後面而為之跟班服勞役,那小弟希望受到如此弱者無能而被強者欺壓之待遇嗎?競殺關係之所在乃劣勢之大哥不可充當大哥而強勢之小弟不能算作小弟。」

代表金錢資本之爵位如果其權力大於責任,那麼有錢便是爹而有奶即是娘。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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