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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給撒萊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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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8-1 21:3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給撒萊改名>
讀經【創17:15-27】【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在創世紀第十七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神給撒萊改名,應許生以撒,以及亞伯拉罕遵命受割禮。這裡首先說:【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當神在定下割禮時,不但使亞伯拉罕得著新的名字,撒拉亦得著新的名字。神給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改名叫撒拉,神也要「賜福給她,並應許撒拉要給亞伯拉罕生一個兒子,「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這個應許真的實現了,歷史上猶大家的大衛被膏立為王,後來最重要的以色列王照著預言在伯利恆出生,就是大衛的子孫被稱為耶穌的基督。然而聽到神的應許,【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在亞伯拉罕看來,他已是一百歲的人了,還能得孩子嗎?而撒拉也九十歲了,不能再生養了。所以亞伯拉罕只求以實瑪利活在神面前,他希望神也與以實瑪利立約,由以實瑪利來守約繼承。但神的回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神在此堅定地宣告撒拉要給亞伯拉罕生一個兒子,什麼時候生也說了,「到明年這時節」,並且連兒子的名字也已經取好了,他要叫「以撒」,神「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神事先宣告此事,使後來真正發生時,得以證明這件事是出於神。就在亞伯拉罕100歲那年,以撒出生了,這就成就了、應驗了神所說的話(21:1-5)。如果空有應許,卻未見實現,那就不是真的應許;唯有應許之後,真的實現了,就知道凡事神所應許的,都必實現!至於以實瑪利,神也祝福他,因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他將要生養眾多並且強大,有十二個族長,要成為大國,今天的阿拉伯國家大部分都是以實瑪利的後代所建立的。此時亞伯拉罕終於明白了神的旨意,因此神就離開亞伯拉罕上升去了。

經過神一再清楚的應許,亞伯拉罕就全然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因此【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就在神上升去的「當日」,亞伯拉罕立刻遵著神的命令,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可見亞伯拉罕的順服是立即、而且是全面徹底的,這樣他和他的家族後代正式走在這個約中。這裡兩次提到「正當那日」,是強調亞伯拉罕立刻順服神,而且還反覆地輪流提到給不同的人受了割禮,來強調他完全地、不打折扣地順服神。所以亞伯拉罕在這些事上都顯出他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割禮是神和亞伯拉罕的子孫所立的約,行割禮的時間,是在男嬰出生后第八日,因為嬰兒的復元力很強,割下陽皮后,幾天就會康復,而且不用縫針。如果是成人,康復時間最少要兩星期,康復過程中,尿液會滲漏,也會傷口出血,坐下丶站立丶睡覺轉身也很痛。再說在那個時代醫學不發達沒有麻藥,也無止痛藥,也沒有現代的外科技術與設備,所以受割禮肯定是一件異常痛疼難忍的事。在創世紀34章中記載,當雅各的女兒底拿被迦南地示劍城哈末的兒子強姦,底拿的兩個哥哥西緬和利未非常惱恨,要殺他們。於是就設計以要求他們所有的男子必須要受割禮為條件,才將底拿嫁給他們。結果,當他們行割禮的第三天,正在非常疼痛時,西緬和利未就各拿刀劍趁這機會將他們完全殺了,這是因他們在受割禮的大痛苦中毫無低抗能力。因此亞伯拉罕在九十九歲時行割禮,可想而知,他的勇氣及順服是何等的大!

另外亞伯拉罕受割禮是因他順服神而作,而他家中其餘所有眾男子,未必明白受割禮的重要意義,也跟著他一同受痛苦,那些人豈無埋怨?但亞伯拉罕對任何人的反應都不在意,他只認定神是至高至尊的,所以神要他作什麼,他就作什麼。亞伯拉罕一直以來以行動回應神吩咐,即使有時他不明白其中的原由,他總是照著去做。這是約的子民的特徵:因為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所以祂吩咐的,我們就要去做,無論祂說什麼,我們要順服祂。那麼今天我們這些外邦信徒是否要行割禮呢?猶太人認為行割禮是他們優越的記號,稱外邦人為【未受割禮之人】(徒11:3)。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2:28-29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還有加拉太書6:15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以及腓立比書3:3說:【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這就是亞伯拉罕因神的命令而做在身體上割禮的記號,帶給我們很重要的屬靈意義。所以今天對我們來說,不再是強調肉身的割禮,而是心靈的割禮。心靈的割禮是屬神的人必須接受的,接受心靈的割禮,使我們的內心都帶著基督主權的記號,使我們整個人都為主所用。為此,願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明白這個真理,並要效法亞伯拉罕的順服!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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