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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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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7-30 05: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創15: 1-2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在創世紀第十五章中講到,神應許賜後裔給亞伯蘭;亞伯蘭因信稱義;神與亞伯蘭立約。這裡首先說:【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這事以後」,就是亞伯蘭解救了羅得之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就是神再次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講話。那時亞伯拉罕心中有懼怕,因他想到被打敗的基大老瑪王可能還會打回來,還有他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他可能會懷恨在心。所以神對亞伯蘭說:「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我是你的盾牌」,意思是「我必保護你」。正是因為神是他的盾牌,他就不必害怕,神以祂自己來賞賜亞伯蘭。亞伯蘭不肯接受所多瑪王的財物(14:21-23),神就應許「必大大地賞賜」他,亞伯蘭因著信心失去的約旦河平原,神用整個應許之地來補償(13:14-17)。我們若為神棄絕世界,神也將祂自己賞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和福分。【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禰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禰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主耶和華啊」,表示神是主人,是統治者。這是亞伯蘭第一次稱神為「主耶和華」。「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意思是說,我既然沒有兒子,你所賞賜給我的產業,仍要落到別人的手裡,這對我來說又有什麼好處呢?亞伯蘭說的話並非出於不信,而是顯明他的信心的堅持,因為沒有「後嗣」,就不可能成就神起初呼召他【成為大國】的應許(12:2),只是亞伯蘭此時並不知道神將怎樣成就應許。自從神應許亞伯蘭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13:16),已經過了將近十年(16:3),亞伯蘭還是沒有親生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特指他家中的男僕「以利以謝」。「後嗣」通常指兒子長大成人後,被立為承受家業者,此處因亞伯蘭尚無親生兒子,他就想立「以利以謝」為後嗣。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神否定了亞伯蘭想立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為後嗣的建議。「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神的計劃乃是亞伯蘭親生的兒子才是他的後嗣。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因亞伯蘭的信心不足,所以神在異象中吩咐他:「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眾星」是神應許的記號,也是象徵亞伯蘭屬靈的兒女(加3:29),是借著耶穌才能得到的。「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意即你的後裔將多如天上的「眾星」,無法數算得清。「亞伯蘭信耶和華」,亞伯蘭最蒙神悅納的不是他為神做了些什麼,而是他對神的信心,所以「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句偉大的宣告,被新約引用了三次(羅4:3;加3:6;雅2:23),證明【因信稱義】(羅4:11)是得救的唯一途徑。因為人本身無義可言(羅3: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成為義人,必須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他,而人必須借著對神的「信」,才可以得到這義。而神把本來沒有義的人判定為義,本來有罪的人,宣布為無罪的,這就是稱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在此神向亞伯蘭啟示祂的所是、所作和心意。「我是耶和華」,表明神的所是,「耶和華」,意即「我就是那我是」,惟祂能賜給人一切的需要。「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表明神的所作,亞伯蘭今天的身份和地位,乃是出於神的作為。「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表明神的心意,神呼召他從拜偶像之地出來,目的是要賜迦南地給他為產業,而且神的帶領決不至於有始無終,祂既然開了頭,就必負責成全祂所開始的工作。「這地」,即指迦南地,它也可以預表在基督里得安息。【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神應許亞伯蘭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為業,亞伯蘭就要知道他怎樣能得迦南地為業,這不是對神沒有信心,而是求神給他一個憑據。神並未責備他不該有此一問,而是繼續用恩典讓他「知道」,這信心是有憑有據的(士6:17)。今天信徒也是一樣,我們【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1:13)

【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這裡所說的乃是一個立約的程序。「你為我取」,因為神自己要準備好的祭牲。「三年」的牲畜已經成熟,因此是貴重的。摩西律法所要求以色列人向神所獻的祭物,便是以這五樣動物為主。【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古時雙方立約時,將動物切成兩半,分開對立,然後當事人雙方都從中間走過,以應許他們必履行此約(耶34:18-19)。「劈開分成兩半」,就是從頭到尾劈開,這兩半代表立約者的雙方。此項禮儀錶示立約者若不守約,將會如此被分屍。「只有鳥沒有劈開」,可能因為鳥太小(利1:17)。「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鷙鳥」是指性情兇猛的鳥,如鷹、鵰等肉食鳥類,「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表示他並沒有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故這個約是神單方面應許守約的,因為人雖然有守約的意願,卻沒有守約的能力。「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這是預表以色列人將來在埃及地所要受的大苦難。【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這是預言以色列人將下埃及,被法老王轄制,替法老王燒磚造積貨城(出1:8-14)。「四百年」是大概的數目,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12:40)。後來就如這個預言所說,神借摩西降十災懲罰埃及,並在出埃及時,他們把埃及人的金銀財物也拿走了(出12:35-36)。【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你要享大壽數」,亞伯蘭死時是一百七十五歲(25:7)。亞伯蘭本身不能看到他後裔得地的事,但他可以「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歸到你列祖那裡」,不是指他被埋葬在列祖的墳墓里,而是說他的靈魂歸到神那裡,與列祖在一起(25:8-9)。由此可知,在舊約亞伯蘭以前的時代,那時人們因相信彌賽亞,那時就有了永。而亞伯蘭的身體「被人埋葬」在迦南地(25:7-9)。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從雅各下埃及,到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正好是「第四代」(出6:16-20)。「亞摩利人」代表所有的迦南民族,他們敬拜諸多偶像,焚燒兒女為祭,行各種邪術,是神所憎惡的(申18:9-12)。因他們的罪還沒有滿盈,所以以色列人還不能回到此地。當他們的罪滿盈時,神要用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來除滅他們,使以色人佔領迦南地為業。這說出神是公義的,必要刑罰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迴轉,直至日期滿足,才對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審判。【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象徵神的臨在,是神自己單方面「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就是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亞伯蘭並沒有經過。所以這個約是神獨自完成的,單方面承諾履約,亞伯蘭只需憑信心接受這個約。【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之地。】「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表示神這次的立約是正式的,因神親自經過祭物,以祂的信實向亞伯蘭保證。「我已賜給」,表示此約已經成立,神所承諾的祂必要信守。「我已賜給你的後裔」,神已經將這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到了所羅門時代,這個應許終於應驗了,那時【所羅門統管諸王,從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邊界。】(代下9:26)。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之地,神用這兩條河來指定應許給亞伯蘭的迦南地國境。【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這裡列出十個民族,實際上居住在迦南的不止十個民族,而「十」是代表全部。在本章中神用立約的方法,和救贖的方法來把迦南地賜給亞伯蘭,所以內容影響深遠,貫穿人類歷史,在新約時代這一章裡面所提到的真理也一再被提出來,所以創世紀十五章的內容,十分重要。為此,願我們都要明白將本章的內容,並要存記在心,我們還要忠心的事奉神,這樣我們就能經歷祂永遠不變守約的愛!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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