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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話二次臨到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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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2-13 21: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的話二次臨到約拿>
讀經【拿3: 1-4】【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在約拿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講到,神的話二次臨到約拿,吩咐他去尼尼微傳傾覆的警告。【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顯出神對約拿的愛。因約拿作為先知,卻違背神的吩咐逃跑,早應該失去擔任神僕人的地位,但神的話再次臨到約拿,這是神的恩慈。這次神使用約拿的旨意並沒有改變,依然對他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這與第一次的命令一樣,讓約拿到尼尼微去。約拿之前沒有遵行神的命令,神即重申祂的命令,要他照樣遵行。但這次神只吩咐約拿:「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卻沒有像第一次那樣說明原因:【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第二次神不再說明原因,因為這次神要約拿絕對的順服,神所要的不是表面的遵行,而是完全徹底的遵行。約拿也認識到神的旨意不是人所能抗拒,所以他這次完全順服神的吩咐,而他在第二章的禱告中所許的願,現在要去償還。因此約拿就聽從神的吩咐,並且立刻遵命而去:【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照耶和華的話」,是先知應有的態度,約拿就是要照神的話去傳,不是傳人所喜歡聽的。神所以一定要約拿去,因神需要一個忠心為祂傳達信息的人。「起來」是順服的行動。第一次神吩咐約拿「起來」往尼尼微去,而約拿「起來」卻往他施去。神再次吩咐約拿「起來」往尼尼微去,這次約拿真的「起來」往尼尼微去。

接著這裡說:【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這尼尼微是個極大的城」,正如第一章二節所說的,這裡特別指面積,「有三日路程」,這也表明約拿要去宣講三天,才能讓全城的人聽到,神要傾覆尼尼微的信息。可見約拿這次受委託,責任異常重大。【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約拿進城只走了一日,三天的路程只走了一天,三分之一的工作,他一定是邊走邊傳。而他所宣告的只是一句話:「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按尼尼微已往的惡行來說,已到了應該傾覆的地步,「再等四十日」,是例外的等待。由此可以看見神的恩典,神希望尼尼微人悔改,希望這大城悔改過來。「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傾覆」也是用於所多瑪與蛾摩拉,所以這信息必定是十分驚人,需要用大聲疾呼,使人聽起來,驚心不已。而亞述人生性殘忍,對被征服之民無所不用其極(鴻1:9-11)。因此尼尼微城被人稱之為殘暴之城,被天下人所厭惡,避之唯恐不及。而先知約拿就是要進入亞述人的城,宣告神的話:「再過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在亞述傳這樣的信息,隨時隨地也可能被碎屍萬段,每一個尼尼微人都可能將他除掉,就地處決。但約拿還是依照神的吩咐去傳。神能用約拿這樣的先知,神也能用我們。今天神同樣對我們說:「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這「尼尼微大城」可能在五百裡外,可能就在我們身邊,但這是神給我們的機會。為此,願我們都要回應神在這個時代的呼召:「起來,到尼尼微去」,宣告神的話,叫人離棄罪惡,悔改歸向神!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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