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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南北兩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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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1-12 2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對南北兩國的刑罰>
讀經【摩2: 4-16】【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在阿摩司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先知阿摩司在宣告了神對外綁列國的刑罰之後,就轉到他的同胞身上,在此他宣告神對南北兩國的刑罰,就是神對猶大及以色列的刑罰,神不會寬容自己的百姓,祂一樣要追討他們的罪。首先是神對南國猶大的審判,【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祂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猶太人」是神的子民,而神的子民竟與列邦同樣「三番四次地犯罪」,這是何等羞恥!因猶大「三番四次」不斷地重複犯罪,因此神「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接著神就宣告猶大國的罪狀,這與列國的罪狀不同,雖然他們也像列國一樣,有各種殘暴、兇殺、忌恨等罪,但在此神不提這些罪中的任何一項,而是提及「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祂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因為神的子民有神頒布給他們的律法,神也透過許多神跡奇事,向他們顯明自己是獨一無二的真神,然而神的百姓卻厭棄神的律法,隨從虛假的偶像,這就是他們一切罪的根源。所以他們最大的罪不是姦淫、兇殺,乃是背離了神,那才是他們陷入罪惡深淵中的根由。在申命記11:32中神對祂的子民說:【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這些律例典章都是耶和華透過摩西吩咐他們遵守的,是神和他們立約的內容。如果他們毀約,不專心事奉神,神就要懲罰他們。而神的刑罰也更加嚴厲,「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神用猶大國的京城耶路撒冷,來代表全國接受神的刑罰。「耶路撒冷的宮殿」,是猶大君王所住的地方,象徵國家的存亡興衰,宮殿被燒滅也就是王國的敗亡。可見他們的結局將和列邦一樣,因神的刑罰而滅亡,這顯示了神的公正!神既不顧惜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宮殿,而降火燒毀。同樣今天信徒若藐視神的話語,不遵守祂的律例典章,內心被虛假的偶像佔據,神也必不顧惜他們。因此我們都要聽從、遵守神的話,免蹈猶大的罪,落在神可怕的刑罰中。

接下來先知阿摩司就宣告神對以色列的刑罰,因阿摩司書主要是論以色列,所以從本章六節至九章十節,都是講到以色列的罪惡。而阿摩司一開始向外邦各國宣告神審判的信息,就是要藉此來嚴厲警告以色列犯罪的後果。這裡【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同樣以色列不是一次的犯罪,而是「三番四次地犯罪」得罪神。這不僅表達了他們作惡的本性,也表達了神對他們的寬容和憐憫,可是他們卻始終不肯離開自己的惡行。因此神「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以色列早已背道,所以神沒有指責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而是追討他們那些公開暴行和罪惡。「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為了貪得銀子出賣了義人,他們為了一雙鞋子,使貧窮人被出賣了。他們甚至貪婪到「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除此而外,他們還「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而褻瀆神的名。再有他們在拜偶像的壇旁鋪上人所當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偶像「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作樂助興,這真是敗壞至極,罪大惡極。迦南人因為罪大惡極被神剪除,其地給了以色列人居住。他們卻沒有吸取迦南人滅亡的教訓,反而步其後塵,重蹈覆轍。

【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這裡簡短的敘述神對以色列人的恩典,神曾為他們戰勝最強的敵人亞摩利人。民數記21:2135中記載了,以色列人在曠野行程中最大的一場戰爭,並且大獲勝利,約書亞臨終前也再提及這件事(書24:8-13)。神曾領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又在曠野引領他們四十年之久,在全無生產的環境中,整個民族能在曠野生活四十年?這豈不是神的恩典嗎?可是以色列人竟然忘記神已往向他們所施的大恩。另外神在他們子弟中間興起拿細耳人和先知,他們不但不感謝神,反而是百般阻撓。他們勉強拿細耳人喝酒,禁止先知說預言,因為這兩種人的見證都是定他們的罪。因以色列人不聽先知的預言,拒絕迴轉,神就借著先知發表嚴厲的審判,讓他們知道不可藐視先知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祂是審判的神。

因此神就借著先知宣告對以色列的審判,【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神嚴厲的刑罰如裝滿禾捆的車,其重無比,給車輾過,粉身碎骨。所以當神的刑罰來到時無一人能逃脫,即便是最有膽量的勇士也必定落荒而逃,這就是以色列國將來要面對的刑罰。神的選民雖享有神格外的恩典,但他們不但不不敬畏神、跟從神,反而悖逆神,因此他們就要承擔罪的結果。神雖屢次的提醒他們,希望他們迴轉,可惜他們卻一意孤行,因此神嚴厲的刑罰就要臨到。「到那日」,就是耶和華的日子,是神審判的大日,神公義的審判是無法躲避的!神的審判雖然嚴厲,卻都是因為人的罪所導致的刑罰,神不是毫無理由,隨便降災的神。今天我們都要知道,神並不記念我們從前所犯的罪,因為【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假如我們不肯悔改,將神賜給我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5:13),而繼續「三番四次」地犯罪作惡,最終同樣受到神的審判。為此,願我們都要徹底的悔改,脫離罪惡對我們的捆綁和轄制,使我們在基督里活出聖潔的新生命,榮耀神的聖名!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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