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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宣告對列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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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1-10 2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宣告對列國的刑罰>
讀經【摩1: 3-15】【耶和華如此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在阿摩司書第一章的這段經文中,神借先知阿摩司宣告對列國的刑罰:【耶和華如此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這是耶和華說的。】阿摩司在宣告神對列國的刑罰時,都是首先宣布 「耶和華如此說」,每位先知傳達神的信息的時候,都會這麼強調,而阿摩司提得特別多,這是因為他是南國猶大人,跑去北國以色列說預言,難免令他們懷疑他的存心,所以他要以色列人知道,他的話是直接來自耶和華的話,是他們不可以忽視的話。「大馬士革」是亞蘭的首都,也代表亞蘭。先知責備亞蘭人「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一再重複的犯罪,真是罪大惡極。「因為他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基列位於約旦河東,屬於以色列人的地方。「打糧食的鐵器」是打穀用的木製器具,木板底下裝有利齒,用牲畜拖著輾過穀粒,把穀粒輾碎,讓米或麥粒脫出來。這些大馬士革人用殘酷的暴行來欺壓以色列人,因此神要刑罰他們。「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這是表明耶和華的審判是確定的,無可更改,也不能避免。「我卻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燒滅便哈達的宮殿」,後來亞述人滅了亞蘭,在他們戰敗時,其宮殿亦可能被燒毀。「我必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剪除亞文平原的居民和伯伊甸掌權的。亞蘭人必被擄到吉珥」。先知預言亞蘭整個國家將被剪除,而人民還會被擄到吉珥去。亞蘭人將要面對神這樣的刑罰,都是因為他們犯罪,得罪了神。「這是耶和華說的」。這句話充分表示先知並不是隨己意發言,乃全出於神的命。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我卻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我必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非利士人所余剩的必都滅亡。』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提到了幾個非利士的城巿,分別是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及以革倫。先知以「迦薩」這個城巿的名字,代表了整個非利士地,因為「迦薩」是非利士最重要和最具代表性的城巿。非利士將要被神刑罰,因為他們把把擄掠的以色列人賣給以東人作奴隸,這是犯了販賣人口的罪,因此神要「降火在迦薩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非利士人要經歷戰爭,並且戰敗,宮殿被燒毀。神要「剪除亞實突的居民,和亞實基倫掌權的,也必反手攻擊以革倫」。無論是居民或者是掌權的首領都要被滅絕。「這是主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記念弟兄的盟約。我卻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在此「推羅」代表整個腓尼基。先知責備推羅人「不記念弟兄的盟約」。這裡弟兄的盟約也許是指推羅和以色列的盟約,是由希蘭和所羅門所締結的。推羅不持守他們跟以色列人所立的盟約,卻任意的傷害以色列人,所以在神的眼中是罪大惡極的。因此神要「降火在推羅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在阿摩司的時代,先知的預言還沒有實現,後來戰爭臨到了推羅,宮殿被燒,國家也因此而滅亡。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我卻要降火在提幔,燒滅波斯拉的宮殿。『】以東是以掃的後代(創36:章),原是以色列的兄弟。而先知指責以東最大的罪是 「拿刀追趕兄弟,毫無憐憫,發怒撕裂,永懷忿怒」,這是非常凶暴,就是以東人手拿兇刀,瘋狂地追殺他的兄弟。以東人對弟兄一直懷恨,對弟兄沒有絲毫憐憫,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因此神要用火來刑罰他們。

【耶和華如此說:『亞捫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我卻要在爭戰吶喊的日子,旋風狂暴的時候,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這是耶和華說的。】亞捫是北國以色列東邊的鄰居。亞捫人被神特別指出來的罪是 「剖開基列的孕婦,擴張自己的境界」,這些都是非常殘暴的行為。基列在約但河東邊,屬於以色列的領土。由此可見,亞捫人殘害的對象也是神的子民。因此神忿怒的審判排山倒海而來,「點火在拉巴的城內,燒滅其中的宮殿」,而且「他們的王和首領必一同被擄去」,亞捫全國的領袖人物必要被擄。「這是耶和華說的」。神向列國發出刑罰的信息,讓我們看到神不僅是掌管以色列的神,也是掌管世界各國的神,祂絕對有權柄去審判和懲罰列國。這成為了以色列民很大的安慰。不管列國以前怎樣欺壓以色列民,總有一天,神要為以色列民伸張正義,主持公道。其實,這對於我們現代的信徒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安慰。不管別人怎樣傷害我們,總有一天,神要為我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因為神是全地的主宰,祂有權審判人的罪,無人能逃脫。

而神對每一個國家的刑罰,都以斥責這些國家「三番四次的犯罪」開始。這「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一次又一次,持續陷入罪惡的深淵當中,沒完沒了的犯罪。世人頑梗不化,從未為自己的罪有絲毫悔意,因而招到神忿怒的刑罰。神是有慈愛憐憫的,祂以寬容忍耐等待人悔改,人卻以為神的容忍是因為神無能或不存在,所以不斷作惡。但神是公義的,祂的容忍不是沒有原則和界限的,所以每次神都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就是神不會收回祂的忿怒,神的審判已無可避免。阿摩司在得著從神來的默示「論以色列」之後,他在斥責以色列之前,先對周圍的列邦宣告神的審判,以引起以色列人的注意。要讓他們看到神是鑒察全地的神,祂不偏待人。既然外邦人因為罪惡要受到神的審判,以色列豈能逃避?因此神對周圍列國的審判與刑罰,就是藉以顯明神子民的罪孽,促使他們悔改歸向神。從這裡也讓我們看到,神對列國的刑罰都是因為他們的罪,神不是毫無理由,隨便降災的神。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要陷在「三番四次地犯罪」的光景中,不要剛硬到底,因為我們都要為自己所行的,接受神公義的審判,我們就要及時從罪中悔改,並要知道人種什麼就收什麼,作惡的不能逃避神的審判,這對於各人或者國家都一樣的是真實的,因為神是公義的神!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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