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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辰丸案,清末最大外交失體,日本逼中國買下走私貨還要鳴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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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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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2-10-10 19:21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百年前,列強在外交上對那些比自己弱的國家,總是借口萬國公法與其進行平等外交,實則是以武力威脅為後盾。日本是東方世界里最先熟知西方外交本質的國家,但可惜,日本很快也加入了這一體系,並將其成功運用到東亞的外交實踐中,二辰丸案就是例證。此案不僅展現了弱國無外交的悲哀,更是將列強自由、民主、平等的鬼話揭露無疑。<br />
西方的海盜行徑可謂祖傳藝能,即便進入近代,他們的走私行徑依然不減當年。遠的不提,就說說清朝中後期的西方走私貿易。當時,西方人在中國唯一的落腳點就是澳門,那時候的澳門雖然以洋人居多,但主權仍在中國。<br />
1804年,澳門同知葉慧業告訴澳門的藩人頭目,三令五申不得買賣禁品。葉說的禁品就是「硝磺、軍器」。從葉的禁令中我們可以推斷,就是中國官府發現了洋人在走私軍火,有「奸民勾通販運之事」,所以才提出警告。<br />
1809年,澳門官府察得有船民梁順和向藩人購買軍火,澳門官府給朝廷上了《署澳門同知朱為奉憲牌飭查船戶梁順和等向蕃人購買炮位火藥事行理事官牌》,這篇報告認為,如果放任藩人走私,難保藩人不會和海盜交易軍火,所以要「嚴禁夷人,毋許擅賣軍器,查出加等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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