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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免死金牌:秦漢軍功制下的刑徒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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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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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2-6-2 16:59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囚犯一直是人們不願意輕易提起的字眼,因為這個稱呼往往使人聯想起犯罪與懲罰。但在久遠的上古時期,囚犯們也曾為王朝與帝國的崛起,做出過傑出貢獻。在軍功勛爵制誕生的先秦,各個諸侯國紛紛奉行先軍政治,利用公權力將底層的勞動人民壓榨到極致。可戰爭這個無底洞,無論多少資源都填不滿虧空。於是各國開始不約而同地打起了囚犯的主意。<br />
春秋戰國時,如果一個人被認定犯罪,那麼等待他的將是極為殘酷的刑法。受刑者通常會被砍斷部分肢體,又或者在臉上刺字讓他終生受辱。但給受刑者施刑本身對國家而言並沒有直接利益可言。為了更好地割韭菜,各國開始在這些受刑者的身上弄腦筋。根據修正法律規定,所有的罪犯都有兩條路可以免罪--交錢或者服刑。前者針對富有的罪犯,後者則針對窮苦人。用今天的話說,貴族階層是皇帝的大韭菜可以不斷罰款,平民則是小韭菜不斷用身體乃至生命給國家建設添磚加瓦。<br />
無論什麼時代,窮人的數量都遠遠超過富人。這些服刑的窮苦人就被稱之為刑徒。雖然在司法上他們的地位是自由人,只要服役期限一到就可以恢復身份。可在服役期間,他們的地位等同於奴隸甚至更低。畢竟奴隸是主人的財產,大部分的主人並不會隨意處死自家奴隸。可刑徒類似於國家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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