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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0: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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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2-4-12 05: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太10: 1-42」「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在馬太福音第十章中,使徒馬太說:「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裡說到主的工人是出於主的呼召,不是出於自願的。「耶穌叫了」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這說出主所呼召的,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這「十二門徒」是主耶穌「整夜禱告神」(路6:12),才慎重地挑選的,他們都是經過神的手安排的,包括賣主的猶大。「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這十二個使徒」,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多有記載之外,聖經中幾乎找不到他們的歷史。這說出主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乃是注重聖靈如何借著他們工作。「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約1:45)。「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奮銳黨」是一個猶太的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對巴勒斯坦的統治。「加略」是以法蓮支派的城。賣主的猶大也身列十二門徒之一,這是為了神的旨意成就。這也提醒我們,為主做工的人也可能賣主。「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外邦人的路」,在加利利地有希臘人的城邑,那裡的居民所過的是一種和猶太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撒馬利亞人的城」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滅亡后,大部分百姓被擄,另有外邦人被遷到撒馬利亞(王下17:24),與以色列余民通婚,信仰摻雜,其後代被稱為撒馬利亞人。主耶穌不是說不給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傳福音,而是要將福音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外邦人,這是神定的次序(羅1:1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以色列家」,他們是神的選民。「迷失的羊」,以色列人原是屬神的,卻因偏行己路,而如羊走迷(賽53:6)。「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施洗約翰傳「天國近了」(3:2),主耶穌自己傳「天國近了」(4:17),主差遣門徒也是傳「天國近了」。天國是福音的核心,傳福音的目的,就是要把人們帶進天國,帶回神的權柄之下。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風的潔凈,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主既將祂的權能賜給祂的門徒百姓,所以他們無論到哪裡,都把神的能力和權柄彰顯出來。「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因著主付出了代價,使我們白白地得著恩典,所以我們也該付出代價,好讓別人也能白白地得著福音。「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腰袋」指猶太人外袍腰帶的摺疊部分,可以放置財物。「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主耶穌此時吩咐門徒不要隨身攜帶錢和日常生活必需品,是為了讓門徒們在實際的操練里學習單單信靠主,經歷主的信實和供應。但這個吩咐到主耶穌要被捉拿之前就取消了(路22:35-38),因為那時門徒們已經學會不依賴物質,而是單單仰望主。「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這裡的「好人」是指有心要主、敬畏神、追求神國度的人,他們必然會敬重並接待神所差遣的人。「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接待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主的同在和平安,拒絕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拒絕主的同在和平安。因這些人「不配得」,門徒所求的平安仍歸他們。「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時法利賽人離開外邦人地區時,做此動作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那些拒絕門徒所傳福音的人,他們自作自受,將來的結局與門徒無分無關。「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因罪惡甚重,而被神降火毀滅(創18:20)。在恩典時代,聽見救恩的福音卻仍頑固拒絕的人,他們將來所要受的刑罰比那些罪人更嚴重。「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如同羊進入狼群」,羊生性溫馴,狼則凶暴、殘酷,羊在狼群中,其處境既艱難且危險。「靈巧像蛇」指像蛇一樣懂得躲避兇險。「馴良像鴿子」指像鴿子一樣與人無爭。

「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里鞭打你們」。「公會」是猶太最高的議會,由七十個議員組成,有權審訊一般民事和宗教案件,被判有罪者可予鞭打,但無權處死刑(約18:31)。一個主的真實工人,常會引起宗教人士的忌恨、反對和逼迫,所以對於他們不能不有所防備。「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這裡表明門徒的傳道範圍將到達「外邦人」的地方。「諸侯」指統治者,包括巡撫。「你們被交的時侯,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怎樣說話」指說話的方式,「說什麼話」指說話的內容。當我們遇見逼迫和反對的時候,千萬不要憑自己的血氣說話,聖靈自然會帶領我們怎麼說、說什麼。「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許多時候,人能說自己所不能說的,和自己所想不到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父的靈在我們裡面說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當時加利利的逼迫還沒有這麼嚴重,主耶穌是預言門徒以後將面臨的逼迫。而信徒最深的十字架,乃是受到家裡最親近的人的反對與逼迫,這是極度痛苦的事。「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門徒為主名的緣故,難免不被人恨惡,甚至被殺害。「必然得救」這裡不是指免於沉淪,乃是指門徒們被拯救脫離惡人的手。憑著我們自己,沒有一個人能「忍耐到底」,但我們既是為祂名的緣故而遭迫害,我們的遭遇就是祂的遭遇,有祂承當我們就能忍耐。「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這裡的「逃」,意即退讓、不抵抗,基督徒逃難不是羞恥的事,乃是奉命行事。「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指主耶穌必不會置我們於不顧,在我們走投無路之前,祂就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這是專指受苦說的:我們受迫害的程度,絕不會超過主所受的迫害。「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我們無論怎樣受苦,最多也不過和主一樣,這給我們很大的安慰。「別西卜」是猶太人把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1:2)稍加變音后,用來稱呼「鬼王」,是辱罵人的話。「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掩蓋的事」相當於「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隱藏的事」相當於「你們耳中所聽的」。主耶穌的門徒要放膽傳福音,沒有一個人能在暗中做門徒,真正的基督徒不能不為主作見證。「房上」指猶太人房屋的平頂,是作公開宣言的天然講壇。「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祂」。魔鬼和牠的差役,包括世人,頂多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殺靈魂,所以信徒「不要怕他們」。我們所當害怕的,就是「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神,怕神是我們得勝的根基。「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一分銀子」指價值極微的一個銅幣。我們在天父的眼中比麻雀貴重得多,天父尚且不讓麻雀隨便死亡,更何況我們呢?因此若是天父不許,人和魔鬼都不能加害我們。「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我們的每一根頭髮「都被數過了」,連這樣微小的事,神都管理,難道祂會對祂的工人在傳福音時所受到的逼迫撒手不管嗎?「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人所以會懼怕,是因為不相信神安排的手。沒有一件事是不經過神的安排。我們若相信神的安排,不只不懼怕,且要讚美。「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認」指承認。我們若在人面前承認主,主也必在天父面前承認我們。「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我們若因為「怕」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承擔這個「怕」的後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叫地上動刀兵」指屬世的人必然會逼迫屬神的人,因為屬世的人與神還沒恢復平安,自然會與屬神的人起衝突。「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主耶穌不會離間家庭關係,而是說不信主的家人在黑暗的權勢控制下,將會與跟隨主的人「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這是說最妨礙我們全心愛主的,往往是「自己家裡的人」。不信主的家人先以主為他們的仇敵,繼而視我們為仇敵。「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主耶穌不是說我們不應該愛父母、兒女,乃是說我們所愛的次序應該有所調整,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而能撇下父母和兒女,單單愛主的人,才是「配」的人。「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當門徒調整好與家人的關係時,就是「背著他的十字架」,這樣才配作主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我們若不肯背自己的十字架,想愛惜保全自己肉體的生命,將會失去屬靈的生命。我們若肯接受十字架來對付自己屬地的生命,必然會得著屬天的生命。「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當信徒真正背起十字架,舍己,就能與基督有真實的聯合,這時主看人接待我們就如接待祂自己。「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先知」是為神說話的人。「義人」是饑渴慕義的人,所以他們所得的賞賜就是得著「神的義」。而人從心裡渴慕神的話和神的義,就會因為神的緣故甘心樂意地接待先知和義人,也會得著先知和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因為門徒的名」指因為與他們聯合的主的緣故。「這小子里的一個」指門徒。人對門徒一點點的善待,他就有分於屬天的賞賜。願我們今天都要照著主耶穌的教導去做,這樣主必會賞賜我們!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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