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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之後的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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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2-3-14 20: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享受之後的虛空>
讀經「傳2: 1-11」「我心裡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在傳道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所羅門在發覺尋求智慧和知識不能得到滿足之後,現在他又開始嘗試享樂,結果發現喜樂和享受也都是虛空,他說:「我心裡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所羅門認為喜樂和享受福氣值得一試,可能會使自己快樂。誰知他經過試驗后的結論是:「這也是虛空」,這是所羅門王親身的經驗。所羅門又「指嬉笑說:這是狂妄;論喜樂說:有何功效呢?」這「嬉笑」就是狂歡大笑,又鬧又笑。所羅門認為這種過分的尋樂可能會使自己滿足,他就找喜劇演員來宮中表演,他常常看得捧腹大笑一場,但不久仍然失去「喜樂」。「喜樂」就是歡喜快樂,這是人的慾望得到滿足而有的愉悅感覺。他想:如果人能夠享受到足夠的喜樂就會滿足,但事實卻不如此,所以他懷疑喜樂的用處有何功效呢?這個問題讓我們明白,即使最大的喜樂也不能填補人內心的虛空。所羅門接著說:「我心裡察究,如何用酒使我肉體舒暢,我心卻仍以智慧引導我;又如何持住愚昧,等我看明世人,在天下一生當行何事為美。」所羅門又想借酒的力量試著使肉體得到放鬆而暢快,但他的理智使他受到節制,不致放縱醉酒,讓自己陷入到酗酒無度的景況,因他知道這是愚昧的行為。所以他小心翼翼地想借酒探索真相,他想找出人在世上一生當行何事為美?那世人要從哪裡才能找到當行的美事呢?今天每個基督徒都知道,這美事只能在《聖經》里找到。《聖經》告訴我們:「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因此在這世上人找不到真正的喜樂,惟有在神那裡才能找到,因為在祂「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祂「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所以我們今天不但要明白在世上決不能得到真正的喜樂,惟有按神的旨意生活,才能得到真正永恆的喜樂。

所羅門借酒不能使自己得到喜樂后,繼而就追求物慾的享受,他說:「我為自己動大工程,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修造園囿,在其中栽種各樣果木樹;挖造水池,用以澆灌嫩小的樹木。我買了仆婢,也有生在家中的仆婢;又有許多牛群羊群,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眾人所有的。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和君王的財寶,並各省的財寶;又得唱歌的男女和世人所喜愛的物,並許多的妃嬪」。所羅門為自己動大工程:建造聖殿和利巴嫩林宮。他花了二十年來建築這所宮殿,又建造其他積貨城並囤車馬的城,且修造園囿。此外,他還有許多仆婢、牛羊等資財。所羅門另外還聚斂財富,又得唱歌的男女,在後宮增添眾多妃嬪。這些事雖然帶給他刺激,卻不能帶給他滿足。他說:「這樣,我就日見昌盛,勝過以前在耶路撒冷的眾人。我的智慧仍然存留。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他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份」。「日見昌盛」,指財富與日具增。「我的智慧仍然存留」,指傳道者並沒有像許多狂人那樣頭腦發昏、沈溺其中。他尋求享樂的刺激,卻還能冷靜客觀地思考享樂是否有效。「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指凡是外在的快樂,傳道者都享受過了。「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指凡是精神的享受,傳道者也都經歷過了。「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指事業的成功的確讓傳道者樂在其中。但在大功告成之後,這些快樂和滿足卻迅速消褪了。他雖然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卻沒能得到解決虛空的方法。

所羅門王想要什麼就有什麼,想做什麼,都能隨心所欲,他原本是王,所以他有權利隨心所欲。他也非常有錢,金銀財寶無數,只要是錢買得到的東西他都買得起。但他在享受之後卻是悵然若失,因為日光之下所有的滿足都無法持久,興奮之後留下的只是厭倦。所羅門費盡心力,用娛樂、用酒、工程、家業、享受、財物、音 樂、妃嬪等來滿足自己。但他所得的結論卻是:「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所羅門用盡他所有能力去尋找物慾的享受,結果卻是「捕風」。「風」吹過時,我們能感受到它,卻不能牢牢地抓在手裡。也許你會說:「別人所追求的可能是捕風,而我所追求並得到的大業,大名,大財…,這些都能使我盡情的享受,我也滿足了。」但請你記住,你能享受多久呢?你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年?所以當你將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就會嘆息,愁苦,因你的手抓不住任何一件你曾擁的東西!因此當有一天你回顧往昔時,就會發現享受之後「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除非你相信耶穌,接受祂做你的救主,這也正是傳道者要教導我們的,我們就要悔改歸向真神,接受基督,這是最重要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要一味地追求在日光之下短暫的物慾享受,而是要追求永恆的事,並要記住惟有在基督里,我們才能得著真正的,永恆的滿足!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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