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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的所恨與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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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1-10-21 20: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詩人的所恨與所愛>
讀經「詩篇119: 113-128」「心懷二意的人為我所恨;但禰的律法為我所愛……。」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十五段中,詩人首先說到他的所恨與所愛:「心懷二意的人為我所恨;但禰的律法為我所愛」,可見詩人是愛恨分明。這「心懷二意的人」,就是不一心信靠神的人。這些人不是完全不知道神的人,他們是認識神,體驗過神恩典的人,但除了依靠神之外,內心還依靠其他的。這樣的人,心底里沒有真信心。雅各書1:6-8說:「…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而詩人知道,人之所以「心懷二意」,是因為他們不愛神的話語,如果愛神的話語,就無法「心懷二意」。同樣我們認識了神,有蒙受神恩惠的經驗,但如果不愛神的話語,我們就會分心,心裡也會產生「二意」,其心會走向世界,愛世界,這樣我們就無法專心愛神。但詩人說:「禰的律法為我所愛」,詩人愛神的律法,且是完全的專心,這樣他就不會心懷二意!每一個敬畏神的人,都應該像詩人那樣,愛神的律法,且是完全的專心,恨那些不一心信靠神的人。可見詩人的「愛」與「恨」是以神為中心,但我們的愛與恨往往是以自我為中心,凡對我好的,我就愛他,凡對我以為對我不好的,我就恨他,這樣的態度只會叫我們失望、自私和痛苦。因此我們都要有詩人的所恨與所愛。詩人又認識到,要避免心懷二意,就要以神為避難所,所以他說:「禰是我藏身之處,又是我的盾牌;我甚仰望禰的話語。」這樣當他被惡人攻擊和反對時,不但不與惡人妥協,他還能仰望神,堅定的遵行神的命令。接著詩人對行惡者說:「作惡的人哪,你們離開我吧!我好遵守我神的命令」。這些「作惡的人」,就是叛逆神,與神作對的人,因此詩人要和他們斷絕關係,免受他們的誘惑。他既拒絕那作惡之人的誘惑,又擺脫那些在神的真理上游移不定之人的影響,這樣他就可以一心遵守神的命令。

而詩人知道要惡人離開他需要神的幫助,因此他就求神:「照禰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也不叫我因失望而害羞。求禰扶持我,我便得救,時常看重禰的律例。」神的話實在能將他救活,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因此不叫他因失望而害羞。而神一旦幫助他,他便得救,他就要常常看重神的律例。而對那些偏離神律例的人,詩人說:「凡偏離禰律例的人,禰都輕棄他們,因為他們的詭詐必歸虛空。凡地上的惡人,禰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因此我愛禰的法度。」可見那些偏離神律例的惡人,神要棄絕他們、除掉他們,就好像「除掉渣滓」真可悲!但我們要像詩人那樣,要愛神的法度。之後詩人說:「我因懼怕禰,肉就發抖;我也怕禰的判語。」這不是他對神的恐懼,而是敬畏神公義的「判語」。人對神話語正確的態度,是既愛慕、又敬畏,因神的話是真實的、嚴厲的。這「判語」,是指審判后的決定,也可泛指神公義的律法與審判的準則。今天我們常常因為神是慈愛的神,就濫用神的恩典。我們缺乏對神的公義、聖潔等屬性的認識,缺乏敬畏之心,以致我們常會犯罪,有時候還會掩蓋自己的罪,或包庇他人的罪。我們若對神的判語心存敬畏,就不敢犯罪得罪神了。因此今天都要像詩人那樣,要畏懼神的判語,要喜愛神的律法,要專心信靠神奔走屬天永生的路,絕不心懷二意!

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十六段中,詩人首先說:「我行過公平和公義,求禰不要撇下我給欺壓我的人!求禰為僕人作保,使我得好處,不容驕傲人欺壓我!」因詩人已照神的話行公平和公義,他就求神不要撇下他,為他作保,確保他仍得好處,使他脫離驕傲人的欺壓。然後詩人說:「我因盼望禰的救恩和禰公義的話眼睛失明。」這讓我們看到詩人是怎樣的愛慕神的「救恩和神「公義的話」,甚至到了一個地步:「眼睛失明」!我們都要效法這樣的生命!詩篇一百十九篇到處流露詩人愛慕神的話,但這裡詩人連神公義話也喜愛,這真是超凡的表現!而今天當我們對神的話語失去渴慕,那就是一個信號,告訴我們已經逐漸失去愛神的心,我們不再為所得的救恩充滿感謝,也不再為神豐富應許的話而引頸期待,最後信仰就成了例行事務,還是去聚會,敬拜,事奉,行善,但卻淪為一個枯乾的信徒,這樣的信仰是何等可悲的。要知道,我們的信仰是活潑的,是滿有信心,盼望的信仰。而神也願意我們常常經歷祂話語的能力,以至於我們的信心可以加增,並且因為領受神話語的權能而更認識我們所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所以我們也要像詩人那樣,愛慕神的「救恩和神「公義的話」,到望眼欲穿的地步。接著詩人說:「求禰照禰的慈愛待僕人,將禰的律例教訓我。我是禰的僕人,求禰賜我悟性,使我得知禰的法度。」這裡詩人一再的表明他是僕人,以神為他的主人。所以他求神用祂的律例教訓他,同時也求神賜給他悟性可以明白神的法度。今天我們每次在讀聖經之前,也要求神叫我們明白祂的話語。重點是我們是神的僕人,雖然我們是兒女,但也是神的僕人。承認自己是神的僕人,代表我們有使命有責任要完全順服神所話的話語。我們也要求神「賜我悟性,使我得知禰的法度」。神的話不能憑私意強解,也不能隨便按照我們的私慾亂解,而是需要從神而來的啟示與亮光。

而詩人又看見:「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因人廢了禰的律法。」人因厭棄了神的律法,神就要降罰、彰顯祂公義的審判。什麼時候當神的話語被人給廢去了,神的審判降罰也就來到了。如今的世代就有許多人渴望廢了神的律法,不再堅持真理!離婚可以正當化,同性戀可以合法化,婚前性行為甚至普遍化!而且這樣的現象甚至可能在教會裡面,也是如此!然而詩人警告我們,當人廢了神的律法,就是神「降罰」的時候。當人不行在神的律法中,神就要任憑人自食惡果!今天神不斷地告訴人祂的真理,人卻不願意聽從,而是堅持走自己的路,最終必定自食惡果!但詩人說:「所以,我愛禰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可見詩人深知神話語的價值遠勝純金,而他愛慕神的話語,愛到這樣的程度,這實在是令人羨慕的屬靈生命。金銀人人會愛,因這代表人的財富和成功。但詩人知道只有神的話才能使他在紛亂的世界中,站立得住,所以他愛神的話勝過金銀。因此今天我們也要愛慕神的話語,勝似愛錢、愛名、愛利…。最後詩人說:「禰一切的訓詞,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我卻恨惡一切假道。」詩人因明白神的話是「正直」的,他就「恨惡一切假道」!我們若不恨惡假道,不可能被神重用。今天在這末世假道異端越來越多,而判斷假道異端的標準就是聖經,就是神的話。所以不符合聖經真理的,都是假道異端,神必審判!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愛慕神的話,明白聖經的真理,這樣我們就能識別假道異端,並要像詩人那樣不但要恨惡一切的假道,還要遵行神的話,行祂眼中看為公平、公義的事!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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