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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神的話而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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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1-10-11 22: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遵行神的話而有福>
讀經「詩119:1-16」「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在詩篇第一百十九篇的這段詩篇中,詩人首先指出,神將律法賜給人的用意,就是要人遵行神的話而有福」。在整本聖經中,「有福」所指的是,人若敬畏神、遵行神的道,神就賜福與他,使他活在蒙福中,使他裡面有滿足的平安和喜樂。那麼在神的眼中,什麼樣的人才是「有福」的人?答案是:「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祂的法度、一心尋求祂的,這人便為有福」。「行為完全」,是指一個人在行事為人上沒有瑕疵。而人在行為上沒有瑕疵的原因,是因為他「遵行耶和華的律法」,這樣的人在神眼中「便為有福」。「遵守祂的法度」的「遵守」,有保守、保護、遵行的意思。「法度」意指警戒,也就是說,神以祂的法度,對祂的子民進行告誡和提醒。凡是把神的告誡存在心裡的人,在神眼中就是蒙福之人。「一心尋求」,意思是向神尋求祂的法度,或聽到神告誡與提醒后,就全心歸向祂。這樣的人在神眼中「便為有福」。我們若願意成為這樣的人,就必須曉得神律法與法度的重要性。詩人又對蒙福之特質補充說:「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祂的道」。「非義的事」,就是邪惡、反常、邪僻的事或行為。就如口吐謊言,生活放縱,陷入不道德的性關係,或沈湎於網路色情的誘惑之中,甘願做煙酒的奴隸,在商業經營中欺騙造假,行賄受賄,作假見證,收不義之財,偷稅漏稅等等。與此相反的,就是「遵行祂的道」,即行在神的道中,行在神的心意中。唯有遵行神的道的人,才能使自己遠離「非義的事」。所以若我們願意作神眼中的蒙福之人,就要遵行神的道。

接著詩人向神發出的禱告:「耶和華啊,禰曾將禰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禰的律例。我看重禰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當詩人進入禱告,那位又真又活的耶和華神,在他的心目中,就從「祂」變成了「你」。「耶和華啊」,是強調詩人禱告的對象是耶和華神。「你曾將訓詞吩咐我們」,表明 神的「吩咐」已經完成了,而神「吩咐」的內容是祂的「訓詞」, 「訓詞」是指神對祂子民特別的指示或命令。神「吩咐」的目的,是「要我們殷勤遵守」。詩人的這個禱告表明,神既然命令祂的兒女遵行律法,就先把祂的命令、訓詞、律例、典章擺在他們眼前,使他們因遵行而蒙福。因此對基督徒來說,凡是討神喜悅、對信仰與生命有益處的事情,神都已經借先知與使徒之手記在聖經里。神的指示既完備又清晰,以至於任何人都不能再找理由說,我該照什麼樣的原則行事為人呢?神已經賜下祂美善的話語,就是聖經,要叫我們「殷勤遵守」。我們若要做到「殷勤」遵守,就要花時間讀主的話,明白主的話,持守主的話,遵行主的話,這樣我們就能不斷支取神為我們預備的用之不竭的屬靈財富!而「但願我行事堅定」,這是詩人的立志、也是禱告。因他知道只有求神讓自己「行事堅定」,才有可能遵行神的律例,因而他才能夠成為神眼中的蒙福之人。詩人又因「看重」神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羞愧」是因人犯了罪,被神拋棄和懲罰。因此我們都要成為看重神一切的命令的人,就不至於落入「羞愧」里。詩人又說:「我學了禰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禰」。這裡的「判語」,是指神公義的律法與審判的準則。而詩人「正直的心」,來自於他對神「公義的判語」的「學習」,而他以「正直的心稱謝「神,才能蒙神悅納。然後詩人又立志「我必守禰的律例」,併發出一個強烈的請求:「求你總不要丟棄我!」詩人沒有說他已經被神丟棄,他對神並沒有失去信心,他是相信只要他守住神的「律例」,神就「總」不會「丟棄」他。今天我們有神所賜的寶貴話語,因此我們都要一心尋求神的話語,殷勤的來遵行神的道,這樣我們必得著神豐盛的賜福!

之後詩人以「少年人用什麼潔凈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禰的話!」作開始,說明少年人若真遵行神的話,他的行為必被潔凈!因此詩人說:「我一心尋求了禰;求禰不要叫我偏離禰的命令。」因詩人對自己的軟弱和有限,知道得十分清楚,所以他求神保守他「不偏離」神的命令」。緊接著詩人又講述了一個重要的屬靈經驗:「我將禰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禰。」詩人將「不得罪」神,即不向神犯罪,當作將神的話「藏在心裡」的目的,因為他知道,得罪神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大衛曾對神說,「我向你犯罪,唯獨得罪了你」(詩51:4),其原因就是他有時候並沒有將神的話「藏在心裡」。但詩人非常珍愛神的話,他要將神的話藏在心裡,避免犯罪得罪神。今天我們多記住一節經文,多默想一節經文,多應用一節經文,在我們的「心裡」就會多「藏」一些神的話。聖靈會借著藏在我們心裡的神的話,塑造我們,提醒我們,勸誡我們,責備我們,避免我們犯罪得罪神。


詩人還希望神繼續不斷的將祂的律例來教訓他:「耶和華啊,禰是應當稱頌的!求禰將禰的律例教訓我!」可見詩人是一個照著神的自我啟示認識祂,並按著祂美善、聖潔、公義的本性稱頌祂的人。「我用嘴唇傳揚禰口中的一切典章。」詩人也借著禱告,總結他人生中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一個歡喜傳揚神典章的人。「我喜悅禰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這說明詩人對神的話是真正的愛慕,他喜悅神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這裡的「如同」的意思是勝過。最後詩人說:「我要默想禰的訓詞,看重禰的道路。我要在禰的律例中自樂;我不忘記禰的話。」這裡的「默想」就是仔細的反覆思想。同樣今天當我們默想神的話,我們就會發現神的話是多麼的甘甜,叫我們愛不釋手。詩人又知道, 「忘記」神的話,在神眼中是大罪。摩西就曾對以色列百姓說:「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祂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申8:11)詩人知道,「忘記」神的話,是有嚴重的後果,我們也要確知,「不忘記」神的話,對我們的信仰與生命,是何等的重要。當我們做出得罪神的事情時,常常都是因為我們「忘記」了神的命令。而詩人對神律法的愛慕,為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樹立了榜樣。可惜的是,今天許多人覺得讀神的話乏味,原因之一就是欠缺默想。如果你能默想神的話,必會發覺神的話是那麼的真實,寶貴,你就自然會愛慕、遵行神的話。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作一個將神的話藏在心裡的人,要珍愛神的話,一生都不忘記神的話,不偏離神的命令,這樣神的話就潔凈我們的行為,使我們的生命與生活更蒙福!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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