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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會社法修改後成立會社更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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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5-6-17 17: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5-06-15
  
      
  問:我是今年才取得「永住」許可的,現在打算自己設立一家會社。最近,有報道稱,日本的會社法將要修改。所以,我非常著急,此事可能對我設立會社有影響。
      請問,我現在設立會社與明年會社法修改法出台後設立會社,會有什麼不同?

         
答:現在,日本的會社形式有4種,即株式會社、有限會社、合名會社、合資會社等,分為2大類,物的會社與人的會社。株式會社、有限會社是物的會社,合名會社、合資會社是人的會社。新的會社法出台後,物的會社就統一歸為株式會社,而新設立有限會社的業務就停止了。這是會社法修改後的最大變化。
      不過,已經成立的有限會社仍可以保留現狀,不用改變會社形式。另外,在最低註冊資金、取締役最低人數等方面的規定,也有很大的變化。

         
可以設立1日元資金會社
      下面,我就即將出台的新會社法的特徵進行說明。
      第一,最低註冊資金制度要廢止。按現行的規定,註冊資金1日元也可以設立株式會社。眼下,已經有不少1日元註冊資金的會社。不過,這些會社是以5年之內必須把資金增到1000萬日元為條件的,否則,是不可以設立1日元會社的。另外,不符合這個條件的話,5年後會社就不存在了。
      不過,修改後的新會社法規定,這些1日元註冊資金的會社,即使5年以內沒有把資金增加1000萬日元,會社還是可以存在的。而現在設立註冊資金1日元的會社,還要得到經濟產業省等部門的認可,這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不過,新會社法就沒有這麼多瑣碎的手續了。

         
役員10年登記一次
      第二,要說明的就是,新會社法要廢止封閉會社(不能自由的出讓股份的會社)的取締役的最低人數規定。今後封閉會社即使只有一名取締役,也可以設立株式會社的,而且,取締役就任期最長為10年。在現行的會社法里,株式會社的取締役的任期最多是2年,取締役要留任的話,會社役員必須2年登記一次。新會社法規定,役員繼續留任的話,可以是10年以後再進行登記。
      就以上所說的情況而言,修改會社法是一件好事。不過,好事情不一定就完美。例如,有限會社的形式沒有了,以後設立的只有株式會社,那麼,設立株式會社,就有公告結算的義務。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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