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約壹4: 7-12>

[複製鏈接]

3347

主題

3367

帖子

5萬

積分

貝殼光輝歲月

Rank: 6Rank: 6

積分
5234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霞步思 發表於 2021-9-10 05: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約壹4: 7-12」「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在約翰壹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再次論到信徒應該「彼此相愛」,他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這是說到我們「彼此相愛」的愛,不是由我們發起的,而是「從神來的」,這就是說神是愛的源頭,所以只有神能賜給我們「彼此相愛」的心,又供應我們「彼此相愛」的能力。「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這「愛心」是真信徒的標誌。「由神而生」指出,凡有愛心的,能夠去愛人的,就是由神而生,即有神的生命。「認識神」,指神的生命里有認識神的本能,而當我們越多實際使用生命中的愛去愛人時,就越深的認識神的愛和祂自己。因為神是愛的源頭,我們既是神的兒女,由這愛的神所生,出於同一愛源,這樣豈能不相愛?因此凡對弟兄「有愛心的」人,「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約翰在此將我們裡面的愛與神的本性相連,這是書本信所有啟示的巔峰。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這是說一個人若「沒有愛心」,不能與弟兄相愛,這樣的人「就不認識神」,這是很嚴重的話!因為不認識神就是不信神,既沒有神也沒有神的生命,自然也就沒有神的愛住在他們的裡面。而「由神而生」的人,就有神的愛在他的心裡,就有一種真摯的愛由裡面發出來。所以這種愛弟兄的心不是矯作的,乃是自然的,是從神而來的。有了這種愛心,我們便知道我們是由神而生的,「因為神就是愛」,這是說神的本性、神所作的都是出於愛、神內心所充滿的、以及從內心所表露出來的都是愛,所以說「神就是愛」。「因為神就是愛」,所以祂生我們的時候,就把愛也生在我們裡面。從前我們裡面沒有愛,但今天就有這一個愛,這個愛就是從神來的。

接著約翰講到神如何向我們顯明祂的愛:「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神差祂獨生子」,指耶穌基督,祂是父懷裡的獨生子(約1:17-18);「到世間來」,意指主耶穌降世為人(腓2:7-8);「使我們借著祂得生」,指我們因信祂的名得著永遠的生命(約3:14-16)。「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在此」是指因信得生的事上。「愛心」本來是無形的,是看不見的,但借著愛的事例「就顯明了」,神的愛就是用事實來向我們顯明了。神並不是只在內心的意願上愛我們,或只用言語愛我們,祂更是在行動上顯明了祂的愛。因此「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祂得生」,這個歷史事實不僅「顯明了」神的愛,更啟示了神愛的本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不是我們愛神」,從人的天然肉體里不可能有真正的愛,來「愛神」。「乃是神愛我們」,是神將愛心賜給了我們。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的罪」,指我們的罪行。「挽回祭」,指借主耶穌寶血的洗凈,平息神對我們罪行的忿怒,得以與神和好。「這就是愛了」,指神差祂兒子在十字架上擔罪這件事顯明了神愛的性質:是犧牲的愛,是主動的愛,是對不配的人的愛(羅5:8)。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這「既是」表達了因果關係,「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是指神差祂的獨生愛子,受死成就救恩。「我們也當彼此相愛」,「我們也當」,意指我們應該對神的愛有所回應。「彼此相愛」,意指要用神的愛愛弟兄,如同神愛我們一樣。凡對神的愛有所感受的人,就不能不有所回應,而最合宜的回應,就是讓神的愛從我們的身上流通出去,及於別人,這就是「彼此相愛」。而今天有許多信徒一談到彼此相愛,總是說:你應當愛我,應當饒恕我,應當幫助我,應當服事我,應當周濟我,這種人根本不懂什麼叫彼此相愛。真實愛主的人一聽到彼此相愛的教訓,就會想我應當愛別人,應當饒恕別人,應當幫助別人,應當服事別人,應當周濟別人,這樣彼此相愛就會立刻成為事實。「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因為「神是個靈」(約4:24),所以是人所不能看見的。「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這意思是說,如果我們能彼此相愛,是何等討神的喜悅,以致「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裡面若有神,「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若我們滿口說愛神,卻不能「彼此相愛」,這樣愛神的心何以完全?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彼此相愛」,這樣「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神的心就能在我們裡面得著完全!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4 23:0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