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約壹3: 7-15>

[複製鏈接]

3377

主題

3397

帖子

5萬

積分

貝殼光輝歲月

Rank: 6Rank: 6

積分
5268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霞步思 發表於 2021-9-2 06: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約壹3: 7-15」「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特別提醒信徒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不要被人誘惑」,意指不要被人錯誤的教訓引入歧途。「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行義的」,指持續不斷地行義。「義人」,指行事為人蒙神稱許並稱義的人。「主是義的」,指主的所是完全公義。神眼中的義人,必須是行義的,無論是對神、對人、對事,都公平、正直、無不法。當時有異端詭辯,信徒不必在乎是否「行義」,因為他們已經「是義人」,約翰在此斷然否定,因為「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這裡「犯罪的」,是指習慣性地犯罪,活在罪中的人。「屬魔鬼」,意指出於魔鬼,也就是魔鬼的兒女。「魔鬼從起初就犯罪」,意指魔鬼向來就是犯罪的,從沒改變,從起初到如今它都在犯罪以及引誘人犯罪(創3:1-5)。「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神的兒子」指主耶穌。「顯現出來」,指主耶穌道成肉身、降生為人,以及死而復活的顯現。「除滅魔鬼的作為」,指廢除、毀壞魔鬼引誘人犯罪的工作。「魔鬼的作為」表明魔鬼有各種各樣的作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來2:14),祂死而復活賜生命給信祂的人,使他們得以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神生的」指神的兒女,他們因信主從聖靈而重生,有了神的生命。「不犯罪」,指不會習慣性地、繼續性地犯罪,不致於經常犯罪、活在罪中。「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是指「神的道」,給我們不犯罪的能力。「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不能犯罪」指不能習慣地犯罪,或習慣性地活在罪中。「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是說明信徒既是由神生的,他的裡面自然就有了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絕對不容許信徒活在罪中,也不容許他隨意犯罪。即便「偶然被過犯所勝」(加6:1),裡面「憂傷痛悔的心」(詩51:17)也會和我們過不去。所以持續犯罪的,表明他並不是重生的基督徒。「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從此就顯出」,指一個人是不是慣常地犯罪,就顯明了他的身分。「神的兒女」,指從神而生,具有神的生命,又有分於神的性情。「魔鬼的兒女」,指屬於魔鬼,被魔鬼誘惑,受」魔鬼的作為」所控制。「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不行義」,指不照神的公義行事為人。「不愛弟兄」,指不照神愛的性情對待弟兄。行義和愛弟兄是神兒女的特質,不行義和不愛弟兄是魔鬼兒女的特質。這世界上只有「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兩種人,再沒有第三種。人的父不是神,就是魔鬼,黑白分明,不是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就是被魔鬼誘惑和轄制。而一個「由神生的」真信徒,不必別人反覆教導和勸告,自然就會「行義」和「愛弟兄」。而一個人若經過反覆教導、勸告都不能「行義」和「愛弟兄」,「就顯出」他是「魔鬼的兒女」。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不愛弟兄的,就是不屬神的,我們這屬神的人,當然「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意指「彼此相愛」是信徒從起初得救之時,就聽見的命令,既是命令,信徒就必須要守,要服從。接著使徒舉出「該隱」的例子來警告信徒,他說:「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是亞當和夏娃的長子,因嫉妒而殺害弟弟亞伯(創4:1-8)。「屬那惡者」,是指他的嫉妒與恨源於魔鬼,受魔鬼轄制,是「魔鬼的兒女」。因此約翰警戒信徒不可仿效該隱,因該隱的行為是惡的,顯出他不是屬神的,而是屬魔鬼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世人恨我們的原因是:因他們的行為是惡的,因我們不肯與他們同流合污,因他們可恥的行為被我們的光顯明出來(弗5:12-13)。「不要以為希奇」,意指世人恨基督徒乃是正常的情形。一個基督徒若不被世人所恨,反受他們歡迎,倒要以為希奇,因為恐怕是因你已經與世界同流合污了。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意指有愛弟兄的心是證明已經「出死入生」,是有生命的憑據之一。「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仍住在死中」,意指雖然已經重生,裡面有了神的生命,卻仍舊憑「老我」的生命活著,也就是活在死的光景中。所以若要知道一個信徒屬靈生命的程度,只要看他在基督的身體里是否「愛弟兄」。不能用「愛心」在小組、團契、教會中與弟兄「彼此相交」(1:7)、「彼此相愛」,表明基督在他裡面還沒有掌權,基督的生命在他裡面還沒有長成,雖然名義上是得救了,但「仍住在死中」,還是個活在肉體中的屬靈嬰孩。「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恨他弟兄」,指內心向弟兄懷怨、厭惡、憤恨。「就是殺人」,懷恨乃是心中懷著一把刀,雖然在外面並未實際殺人,但在主看來,等同殺人(太5:21-22)。「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殺人的起因是根源於「恨」。在人的眼光中,「恨」與「殺」有顯著的不同,因「恨」是藏在內心的意念,「殺」是表現在行為上的動作。但在全知的神看來,恨人而沒有殺人只是畏懼法律的制裁,別人的報復,或沒有機會下手而已。但人若任由「恨」的罪繼續滋長,不立即消除,他就是走向殺人的罪上去。而人怎麼不能消除心中的恨,讓它繼續滋長以致去殺人呢?因為他沒有永生的生命存在裡面,結局是非常可怕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可恨弟兄,而是要愛弟兄,這樣我們就已經出死入生了,永生的生命就存在我們裡面了!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10-5 13:3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