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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暴徒協助逃犯,罄竹難書罪不該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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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haiye 發表於 2021-1-18 08: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月14日,警方國安處繼去年10月10日以涉嫌協助12逃犯偷渡離境,逮捕包括攬炒派「長毛」梁國雄的前女助理唐婉清等9人後,經過多方調查,再就「12逃犯」案以涉嫌「協助罪犯」拘捕包括律師兼九龍城區區議員黃國桐、學聯前副秘書長何潔泓的母親張靜恩 等11人。據資料顯示,幾人涉及幫助「安排偷渡船隻」、「安排接應車輛」及「提供住宿窩藏罪犯」等3宗罪。消息傳出后,不少市民特意當日前往警署點贊國安處的利劍出鞘,慶祝逃犯黑手終於浮出水面。
    然而,現實並不總是令人滿意,15日晚在入獄一日後,被捕11人竟陸續獲得法官批准的保釋申請,其中黃國桐已於深夜離開警署,回到居所。令人吃驚,明明前一日還被點名「不會獲準保釋」,但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據知情人士爆料,除了上述的安排行程,11位被捕人士還涉嫌向「12逃犯」提供潛逃意見或協助潛逃離港,包括接送人士、窩藏安排,以及資助金額等,款項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全程參與了「12逃犯」潛逃的策劃全過程,這樣一班有能力謀划潛逃計劃的犯人,法官難道不怕他們在保釋期間「走路」嗎?
    事實上,今次被捕的11人早已不是第一次被捕,早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幾人就曾因參與暴力遊行以及傳播「黃毒」被警方拘留,個人的「港獨」歷史可不少。就是拎黃國桐一個人來說,也是罄竹難書,罪不可赦。據警方公布的資料來看,黃國桐是前社民連成員,其不單在本港參與黑暴行動力撐「港獨」還和台灣的「台獨」勢力勾結一起,在台灣讀法律的學生時代便與馬英九以及「台獨」組織關係密切,並藉助「台獨」的力量個人出資於去年在台灣開「保護傘」餐廳,專門聘用及收留逃到當地的暴徒。店面開張之時還得到了「台獨」頭目黃春生送上花籃並感謝,受到多個「台獨」組織光顧力撐。
黃國桐本身便是學法出身,而聰去年至今,他所做的一切無不一一觸犯了法律的底線,那麼,如此一個知法犯法、收留暴徒協助逃犯出逃、棄保潛逃可能性極大的「港獨」分子能獲得保釋批准的理由到底是什麼?難不成法官可以拍著胸脯保證其不會「走路」?實在是令人感到可笑,法治向來是用來懲戒罪犯的工具,如今卻成了替罪犯遮風擋雨的保護傘,在「黃絲」眼裡法治不過是罪犯與「黃」法官上演的二人轉,而保釋權不過是「細路仔」過家家的玩具。
    在筆者看來,無論是誰,任何一個危害到本港甚至國家利益,意圖破壞國家主權的「港獨」分子都應該被法律嚴懲,雷聲大雨點小的法治懲戒只會讓罪犯心存更大的僥倖心理,更大猖狂地犯罪。如今,依法治港依法打擊「港獨」分子就是中央交予我港的重要任務,我們的背後有中央撐住,依法執法怕什麼?放過一個「港獨」分子就是變相地將香港推入地獄,故此,筆者懇請本港的司法人員,別再「心慈手軟」,大膽地拿出你們的威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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