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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搞手——開黃店收暴徒頻作亂 知法犯法——黃律師助瞞逃終遭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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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zhang3728 發表於 2021-1-15 15: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上月30日,隨著深圳鹽田人民法院對12港人偷渡案做出判決,正式給這樁頻頻被攬炒分子和西方反華勢力用來攻訐香港及內地的案子蓋棺定論。但拔出蘿蔔帶出泥,這樁有預謀、有組織精心策劃實施的瞞逃案,並未隨著當事人的落網判刑畫上句號,其幕後黑手依然逍遙法外。隨著香港警方的深入調查,逐漸理清案件的來龍去脈,該案的幕後操盤手漸漸浮出水面,今早警方國安處於多區展開行動,以「協助罪犯」的罪名拘捕11人,其中就包括著名攬炒分子、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
黃國桐作為匡扶法治的律師、身兼市民公僕的區議員要職,不關心公共事務、不熱衷服務社區,卻知法犯法幫助作亂香港的暴徒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在近日因50多名攬炒分子被捕引發社會「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熱烈討中,顯得尤為刺眼。突顯出攬炒派把選舉視為奪權工具、拿議員身份作為反中亂港擋箭牌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其赤裸裸把政治凌駕於民生甚至法律之上的舉動,不遺餘力的從事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惡行令人震驚,早已觸碰市民的容忍底線、越過法律的禁止紅線,此番遭捕正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大快人心之舉。
雖然名氣不及亂港四人幫及新生代亂港青年眾人,但身為攬炒派元老級人物的黃國桐,其所作所為、所行諸惡一點不比上述人士少,只是手段更隱蔽常年躲幕後罷了。黃國桐利用自己「訟棍」身份的便利,長期以義務律師的身份為亂港暴徒及「星火同盟」等攬炒組織提供協助及法律意見,利用網路社交媒體不斷煽惑無知青年參與黑暴活動做炮灰,自己則躲在幕後以義務律師的身份「撈人」。此舉既躲避了直接參與暴力活動的違法風險,又能在事後借「撈人」之機在攬炒分子中賺取名聲,是典型的「當了婊子還立牌坊」,把「手足」身纏官司當成自己上位的墊腳石,如此算計只知「勇武」的無腦曱甴怎會是對手,還在圈內親切的稱黃國桐為「黃叔」,典型的被人賣了還幫忙數錢,讓人直呼辣眼睛。
貪戀權位為老不尊的黃國桐,競選時口口聲聲「為了香港青年未來」,但年過七旬仍不肯交棒年輕人,至今仍無意培養接班人及將機會讓給年輕人的意思。不僅如此,黃國桐發起的「保護傘」計劃,名為給潛逃台灣的亂港暴徒提供保護,實則計劃控制在台的香港暴徒,並以這些人為籌碼為自己謀取政治和經濟利益。黃國桐與幕後金主在台開設名為「保護傘」的餐飲黃店及二手衣店,僱用在台無人收留的亂港暴徒從事洗盤子、整理清潔二手衣物等低端工作,一方面用經濟手段控制這些孤立無援、舉目無親的滯台暴徒,讓之繼續為亂港活動賣命;另一方面,又可以通過在台開設的企業掩護洗黑錢,將眾籌到的部分款項中飽私囊。而一旦有手下亂港暴徒不聽話,這群只有在台臨時工作簽證的勇武分子,就將面臨被驅逐出境、回港受審的悲慘下場,最終只得乖乖聽話淪為黃國桐及其幕後黑手的「提線木偶」,若非內地警方截獲偷渡船隻,「12瞞逃」最終也難逃此命運。
從攬炒炮灰「勇武」曱甴到反中亂港的攬炒議員,從知法犯法的攬炒「訟棍」到重罪輕判的黃官,將昔日繁榮美麗的香港搞的烏煙瘴氣亂象頻發,市民可謂苦攬炒派久矣。如今在香港各界達成「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共識的大局下,如黃國桐一樣的亂港之流,最終難逃被法律清算、遭市民唾棄的結局,這也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之輩必然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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