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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前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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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0-12-9 05: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帖前2: 13-20」「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在貼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講到帖撒羅尼迦信徒對他們所宣講的福音的反應。這「為此」,就是「為這緣故」的意思,就是為上文神既要召我們進祂國得祂榮耀,而保羅又蒙神的恩典,能以在大爭戰中把福音傳給帖撒羅尼迦人,他們就「領受了」保羅所傳的道,「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因此保羅「不住的感謝神」。這「不住的感謝」形容感謝的強度,比「常常感謝」(1:2)更強,感謝到幾乎不能自制。「領受」意指相信神的道,並將它接納到心裡面。 「不以為是人的道」,帖撒羅尼迦人接受這道,不以為是接受某人的話,覺得很好而已。「乃以為是神的道」,他們認定這是神的道,是來自神。事實上保羅所傳的是出自神,不是由於人,更不是他自己發明的。「這道實在是神的」,因為「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就是在信徒心中起了作用產生功效。神的道是活的,故能影響人,使人改變。「弟兄們,你們曾效法猶太中在基督耶穌里神的各教會;因為你們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這「效法」不是指在教會的禮儀或體制方面,而是指為主受苦方面。猶太的眾教會在為基督受苦上,比外邦教會走在前頭,在使徒行傳三至九章就已經有過許多次厲害的逼迫,但猶太的眾教會裡在各種福迫中把福音傳開了。而帖撒羅尼迦信徒所受的苦害是從他們外邦的本地人而來的,猶太的信徒所受的則由猶太人而來。「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苦害一樣」,雖然保羅對他本族人有極大愛心並深切關懷他們的得救,他卻沒有避開不用嚴辭責備那些迫害教會的猶太人。

「這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動手殺主耶穌的是羅馬人,但煽動這事的卻是猶太人,所以猶太人最大的罪是殺了主耶穌。他們的祖宗也殺害了許多「先知」,整箇舊約歷史中的先知都是受抵擋神的以色列人所逼迫的(徒7:52)。猶太人又把保羅趕出去,想斷絕人得聽福音和真道的機會。他們這樣做是不得神喜悅的,而且是與眾人為敵,因為他們不想讓人聽到真道而得救。「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猶太人自己不接受真道,他們也不準保羅向外邦人傳道使外邦人得救。所以凡保羅所到之地,他們都跟著去搗亂,去反對。猶太人這樣做是「充滿自己的罪」,他們一直與神的計劃敵對,結果是「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這是指當主再來時神要傾倒在罪人身上的怒氣。這些人惡貫滿盈,若不快快悔悟,即將面對神的最終審判,無可逃避。

「弟兄們,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裡卻不離別;我們極力地想法子,很願意見你們的面」。這裡「離別」有兒童喪父母或父母喪子女之意。保羅之前說自己對待帖撒羅尼迦信徒有如乳養孩子的母親,又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故此處用這詞來形容他是被迫離開他們的,那種強行分離之苦,有若父母喪失子女。「我們極力地想法子」,表示難以忍受多拖延一刻,極度地盼望能立即付諸實行。「很願意見你們的面」,指一種強烈的情感。「所以我們有意到你們那裡;我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一兩次」意思是不只一次。「我保羅」,是強調他重返帖撒羅尼迦城的迫切願望。「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意指撒但在背後所興起的環境,使得保羅無法回到帖撒羅尼迦。那為什麼撒但可以一次兩次地阻擋保羅?保羅既知道是撒但的阻擋,為什麼神又任由保羅受撒但的阻擋?其實保羅要回到帖撒羅尼迦,卻受撒但的阻擋,是神允許撒但這樣作,這正可以證明保羅不該回帖撒羅尼迦,這是神的旨意,否則神不會讓他受這樣的阻擋。因為神知道保羅離開帖撒羅尼迦之後,對那些正在受試煉的信徒會更有益處。事實證明保羅離開之後,帖撒羅尼迦信徒沒有因此跌倒,反而更將福音傳開。眾教會聽到他們的見證,也更受激勵。所以撒但雖然能阻擋保羅再回帖撒羅尼迦,卻沒有法子阻擋福音更加廣傳,教會更加興旺,神的旨意得以成就。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嗎?」這裡保羅講到他的盼望和喜樂,就是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帖撒羅尼迦信徒可以在主面前站立得住,可以據此得主的獎賞。此處的「冠冕」不是指保羅所得的獎賞,而是指保羅「盼望」將來「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因著帖撒羅尼迦信徒「在祂面前站立得住」(腓4:1),使他有「喜樂」、有「榮耀」。「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帖撒羅尼迦信徒能在「大爭戰中」,在主面前「站立得住」,乃是傳道人的榮耀和喜樂,現在是如此,當主再來時也是如此。願我們都能在主耶穌來的時候,在祂面前站立得住!願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更多的人能夠在主耶穌面前站立得住!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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