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立法會議員被DQ應該對「攬炒」區議員有所警示

[複製鏈接]

362

主題

365

帖子

2415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41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leehaiye 發表於 2020-11-18 08: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隨著中央政府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框架安排的決定出台後,有香港媒體提出擔憂,即此框架決定對揚言「攬炒」的區議員是否無適用力?但筆者認為有此擔憂是沒有必要的,究其原因在於,區議會也是香港議會制度的一部分,愛國者治港的理念理所當然覆蓋區議員履職標準,而此次部分立法會議員被DQ應該對一心想著「攬炒」香港的區議員有所警示。
此次中央構造的憲制框架,對《基本法》104條的釐清,讓香港立法會重回正軌具有重大意義。一批未能盡忠職守的反對派議員,以「總辭」對抗中央,最終黯然下場。反對派被「炒魷魚」,香港須反思關乎未來的一個問題,同樣是「攬炒」,立法會議員能被DQ,區議會議員就可置身事外嗎?早在2019年7月13日,以林卓廷為首的多名北區議員,發起「反水貨」遊行,導致遊行路線大小商鋪閉門,甚至引發激烈衝突。今年元旦期間,多名區議員協同「民陣」爆發示威活動,導致暴徒一度破壞目標企業,縱火焚燒滙豐總行,近17名區議員應涉嫌非法集結等罪名被捕。同時,政務司司長邀請400多名新任區議會議員參加政府簡介會,討論區議會未來合作空間,約七成議員表示「杯葛」。一直以來,都有區議會議員不以恪盡職守為己任,一門心思地鑽研「政治抗爭藝術」,違背了區議員服務社區、服務市民的基本精神,更悖逆《基本法》104條的規定。盪盡這些庸碌無為的區議員,把他們掃出區議會,已經刻不容緩。
區議會的宗旨是服務市民,但有一些習慣挑事的區議員,卻對服務市民視若無睹,把極端政治化思想帶入香港社會。縱觀這些區議員的行為,與鬧「總辭」的反對派可謂大同小異,他們更像是「反對派袖珍版」,更能擾亂地區秩序。2020年1月7日,葵青區議會多名議員集體合唱「港獨」歌曲。2020年1月8日,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在會議上抹黑《基本法》無法約束政府,揚言要重組警隊,重新制憲,方能為人民充權。2020年3月,黃大仙區議員黃灝哲為該區居民發放摻雜「革命」字條的防疫包。此前,就有一些區議會打著「抗疫」名頭,利用撥款購買口罩收攏人心,在公眾媒體面前做足噱頭,然而口罩依舊無「著落」,甚至有有一些包藏禍心的區議員提議將駐港解放軍大營作為隔離中心,上述事例無一不暴露出區議員要比反對派為禍更甚。相比於「上層禍港」,在基層「浮遊」的這些區議員,對香港民眾的傷害更直接、更具體。因此,《基本法》104條的規定,理應涵括基層行政組織的區議會議員,對區議員未能恪盡職守,應與立法會議員一視同仁,只有從上至下,徹底肅清這些「害港之犬」,方能使議會有序運轉。正如《環球時報》指出,區議員利用議員平台,盡顯人性醜惡。
一些區議員只認選票,不識民情,心裡裝的永遠是利益小船,眼裡看的也永遠是利益至上,充分刻畫有些區議員唯利是圖的本性。基於《基本法》104條的立法精神,應涵括區議會作為立法會在地區履行職能的一部分,進而將這些有違操守的區議員一網打盡。
區議員應遵照議會宗旨,以民情為中心,時刻服務香港市民,而不是妄圖擾亂社會秩序。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只有放下政治紛爭,和衷共濟才是正道。如果一味糾纏於政治私利之間,定會被市民厭棄。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6:3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