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撥亂「三權分立」謬論 重正「一國兩制」根本

[複製鏈接]

185

主題

208

帖子

1305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30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近日,香港教育局刪改通識教科書中的「三權分立」內容,頓時引發了關於香港是否有「三權分立」的爭議,而特首林鄭於9月1日明確表態「香港沒有三權分立」,更激發老牌泛民的群情激憤,他們劍拔弩張的指責港府行政霸權膨脹、司法危矣等等。不過,這一系列的反應,似乎與《逃犯條例》、《香港國安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時多有雷同。歸根結底就是反中、反政府,他們借「三權分立」之名,行「司法獨大」之實,來壓制港府、抹黑「一國兩制」,正是此次港府發聲「撥亂反正」的原因,糾正香港長期流傳的謬論,為重新打牢「一國兩制」基礎,營造風清氣正的話語環境。
此次「三權分立」之爭既出,泛民立刻「從古至今」、「由內而外」進行批駁,將港府放置在正義的審判台上。然而,追本溯源可發現,無論是《基本法》修訂,還是歷來實踐,抑或是回歸前後,「三權分立」在香港都是不存在的。1987年,鄧小平在基本法起草時就明確「不能搞三權分立」。目前的《基本法》里更是沒有提及「三權分立」這個概念,特首林鄭形容香港的「三權」「分工不分權」,互相配合、互相制衡,但最終3個機關都是通過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是行政主導體制。正如議員何俊堯所說,這一切都是在「一國」的基礎之上。泛民力挺「三權分立」,卻恰恰是瓦解「一國」,抹黑推翻《香港國安法》就是最好的力證。
泛民的「三權分立」,其實就是無限放大「司法權」, 卻無限削弱 「立法」和「行政」,並強行以此標準作為整個社會的標準。從反修例運動來看,反中煽暴的法律界大行其道,煽動暴徒衝擊立法會和政府,毫無底線抹黑港府和警隊,而暴亂犯罪卻在黑司法的掩護包容下,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許多罪惡滔天的暴徒輕易被保釋,甚至僅僅被罰數月的社服令作罷,有錢有勢者也可以買通法官逍遙法外。但當港府擬啟動緊急條例、出台《反蒙面法》等舉措來止暴治亂時,卻頻頻遭到司法的阻撓。司法在政治化的驅動下,徹底失去了公平公正,而「三權」也已失去互相制衡的作用,香港社會遭遇前所未有的混亂局面。議員梁美芬表示,只實行「分權」原則、未實行「制衡」原則,何來「三權分立」之說?「三權分立」被泛民不攻自破。
社會上之所以有「三權分立」的思維定勢,就是因為港府長期沒有澄清以正視聽,而這又給泛民一個傳播謬論的機會。建制派對此遺憾,港府和教育局太遲表態,早該在1997年回歸時就應明確,而不是一直迴避、縱容和含混處理,導致十幾年來港獨的亂港生事。而今特首林鄭終於「有膽量把正確的說出來」,從教育宣傳入手,一則澄清「三權分立」謬論,二為行政主導正名,給「一國兩制」加分,一切都必須要回到「一國」的概念里,因為這是絕不可動搖的基本。
總有人嚮往西方「香甜」的民主,渴望「三權分立」的自由,不過當下百萬千萬的疫情現實,毫無人性的種族司法歧視,還不足以令世人清醒嗎?選票也難保住生命安全,司法更會滋生獨裁專制。反而是他們嗤之以鼻的「一國兩制」之下,港人有足以企盼的醫療財政支援,和來自祖國深深的愛。對那些刻意曲解的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更是香港重整旗鼓、重新出發的重要契機。

喜歡關注時事的海外留學生一枚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0 04:41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