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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虛擬幣跨國傳銷大案告破!手段翻新不斷,大眾如何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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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0-8-3 08:27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原創 北京商報

  涉及參與人員200餘萬人、層級關係多達3000餘層、涉案虛擬幣總值逾400億元,首起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正式告破。據了解,該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比特幣等虛擬幣為交易媒介,打著提供虛擬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值得注意的是,此類虛擬幣詐騙案例在當前市場上並不少見,在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迷惑性不斷增強的情況下,大眾該如何避坑?

  

  400億元傳銷案告破

  據公安部官網7月30日發布的最新消息,近日,公安機關立案偵辦「Plus Token平台」網路傳銷案,先後將潛逃境外的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該案82名骨幹成員抓捕歸案,徹底摧毀了這一盤踞境內外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組織。

  據悉,該案系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架設搭建「Plus Token平台」並開發相關應用程序,開始從事網際網路傳銷犯罪。該平台以區塊鏈技術為噱頭、以比特幣等虛擬幣為交易媒介,打著提供虛擬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吸引廣大群眾參與。平台下設技術組、市場推廣組、客服組、撥幣組,分別負責技術運維、宣傳推廣、諮詢答覆和審核提幣等工作。

  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虛擬幣作為「門檻費」后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虛擬幣價值獲得平台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係。平台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和返利。

  公安部通報,為吸引更多人員參與,「Plus Token平台」犯罪團伙利用網際網路大肆宣揚平台加入方式、運行模式、獎金制度、盈利前景等內容,雇傭外籍人員冒充平台創始人以包裝偽造其所謂的「國際平台」「國外項目」背景,通過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旅遊等線下活動為平台宣傳造勢,甚至不惜花費重金多次在境外召開千人規模推廣大會。

  據統計,該平台存續期間共發展會員200餘萬人,層級關係多達3000餘層,累計收取會員比特幣、以太坊幣等虛擬幣數百萬個,涉案金額達400餘億元(以案發時市場行情計算),其中大部分虛擬幣被用於發放會員「拉人頭」獎勵,還有部分被變現用於陳某等人日常開銷和個人揮霍。

  手段翻新

  事實上,類似「Plus Token平台」的詐騙案例在當前市場上並不少見。幣圈資金盤套路層出不窮,一般會通過大肆宣揚區塊鏈技術、鼓吹團隊是國外高級資深技術員等方式,對項目進行「華麗」包裝,並通過高收益、穩賺不賠等宣傳,對資金項目進行線上、線下等多渠道推廣,吸引新的資金入場。

  「項目方最喜歡老人和小白。」一幣圈從業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就以前的資金盤而言,更多採用的是多級代理、消費返利等常見的許諾低風險高收益,來達到彙集資金池等做法;而現在融入區塊鏈因素之後,更多借用了一系列區塊鏈包含挖礦、交易、合約等模式進行包裝。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近年來,傳銷犯罪手段不斷翻新,隱蔽性、迷惑性不斷增強,公安機關將積極適應此類犯罪形勢的新特點新變化,進一步創新思路、提高能力,始終保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源頭管控和綜合治理。

  以虛擬幣為交易媒介的詐騙案緣何屢禁不止?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人工智慧與變革管理研究院區塊鏈技術與應用研究中心主任劉峰指出,一方面是詐騙組織的不斷「進階」,原本的傳銷詐騙組織在利用新技術不斷包裝、行騙。另一方面則是一些投資者存在信息差,由於不了解新技術,在詐騙者明顯偏離合理的收益回報誘導下,更容易上當受騙。

  劉峰進一步介紹,目前傳銷詐騙手段仍是以比特幣、以太坊等作為交易媒介進行違法傳銷行騙,例如給出近十年超高的收益率來勸投資者購買一些不知名的「山寨幣」,而這些「山寨幣」絕大部分都是虛構;另外,也有通過併購技術團隊進行虛擬幣的開發和維護,儘管表面上看不出問題,但突然某天網站和軟體打不開、員工失聯、團隊跑路等現象也大有人在。

  「前者詐騙方式更容易出現在比特幣價格牛市,而後者情況更容易出現在比特幣價格熊市。」劉峰稱。

  如何避坑?

  針對不斷翻新的資金盤項目,應如何從源頭進行治理?在劉峰看來,一方面,從治理層面來看,在原有打擊傳銷和詐騙的基礎上,要提升執法隊伍的技術手段和工具,新技術容易隱蔽讓執法人員看不懂,因此執法隊伍需要有技術專家加入一起配合執法。

  同時,針對虛擬幣中介市場,劉峰稱,如果是國內的,需要適用於我國法律進行處理,要注意的是,儘管我國保護個人虛擬資產,但是不保護代幣的交易行為。可讓執法隊伍進駐交易市場進行技術勘探,從變現交易環節對傳銷詐騙者進行治理。此外,對於投資者教育,一方面需要有對應的機構多進行一些區塊鏈技術和防傳銷、詐騙的市場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投資者自身能更自主地識別交易投資風險。

  針對虛擬幣傳銷大案,公安機關提示廣大群眾,參與傳銷活動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切勿相信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陷阱。

  劉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一般來說,大眾首先要在意識上建立「天上不會掉餡餅」的意識,用以防止常見的虛擬幣詐騙帶單套路。同時大眾應該有基礎性的常識,拉人頭分利潤的做法是違法的傳銷行為,需要時刻謹記;此外,還要有適當的財富觀,回報率明顯高於行業或者銀行理財、投資利息的,大多是超高風險甚至詐騙行為。

  「現在很多傳銷詐騙模式開始從城市逐漸也走到了農村。形式上也融合了原有的『送雞蛋+上課』的形式,而且往往還會借用政府大力推進區塊鏈發展等變相為他們銷售的『山寨幣』、『空氣幣』作勢。」劉峰建議,投資者尤其是老年投資者需要謹慎看待,不懂的投資產品千萬注意識別風險,如一定需要,可請諮詢公司來進行風險和產品識別,避免入坑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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