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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盤孟晚舟案件:核心證據16頁PPT首次公開 背後是滙豐長達八年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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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0-7-28 15:59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以下文章來源於啟陽路4號 ,作者易典

  

  圖註:華為聲援孟晚舟的紙杯

  「燈塔在守候,晚舟早歸航。」紙杯上,高聳的燈塔照亮了夜行歸航路。

  這一批特殊的紙杯首次出現在2018年年底的華為深圳總部。孟晚舟被軟禁在異國他鄉,華為員工特意做了這一款紙杯隔空聲援。

  「在我們心聲社區(筆者註:華為內部論壇),只要有關於孟總案件的進展,下面經常有十幾萬條跟帖。」一位華為員工透露:「內部對孟總的期待非常一致,就希望她能早日回家。」

  2018年12月1日華為首席財務官(CFO)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被逮捕,至今已被軟禁600多天。在被逮捕后的601天,孟晚舟案件迎來重大進展。北京時間7月24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開孟晚舟引渡案下一階段庭審的證據材料。

  「在這之前,我們一直在打程序正義。從這次公開核心證據開始,案件才真正進入實質性階段,雙方開始亮武器了。」一位熟悉案件進展的業內人士告訴鳳凰網財經。

  「在之前的庭審階段,大家支持華為是出於民族情懷,一部分人還有些隱隱約約的懷疑。這次證據公開后,可以非常明確—華為是清白的,是被冤枉的。」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此次公開的核心證據到底有哪些內容?華為如何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加拿大檢方、美國FBI、滙豐銀行三者之間是什麼關係?為何滙豐在證據公開后立馬發表聲明「撇清」關係?

  為了解開這些謎團,鳳凰網財經通過多個渠道,瀏覽了華為遞交給加拿大法院的近千頁英文證據,對話多位知情人士、在企業任職的財務高管(CFO)、金融業內人士、法律專業人士等,獲得了一些獨家信息。因事件性質敏感,所有採訪均為匿名。

  「看了前因後果,我才發現事件起因在8年前,(孟晚舟事件)開始我才上高中。」一位入職華為不久的新員工感慨:「這起案件的複雜程可以拍成電影,比好萊塢大片更精彩。」

  01

  禍起香港中環的「網紅餐廳」

  

  圖註:法餐廳外景

  如果孟晚舟案件拍成電影,第一幕或許會從香港中環的「前網紅」法餐廳拍起。搖曳的燭光,柔軟的天鵝絨,柔和的橄欖色,屋內是精緻繁複的歐式裝潢,屋外是繁華的維多利亞港灣。名為「Le Pain Grille at La Loggia」的法國餐廳坐落於香港中環國金中心(IFC)的二樓東側。從露台上遠眺,可以看到形如利刃的香港中銀大廈以及不遠處的滙豐銀行香港總部。

  

  圖註:法餐廳內景「

  這是一個充滿女性氣質的餐廳,」刁鑽的美食家在英文測評中寫到:「柔和、挑逗、微妙的風格或許適合她(女人)的衣服,但對於食物來說,我們期待更多。這裡大多數菜都需要多放點鹽。」這家熱門網紅餐廳目前已經關閉,同樣的位置開了一家法式甜品店。2013年8月22日,滙豐亞太區全球銀行業務負責人Alan Thomas(以下簡稱「托馬斯」)邀請孟晚舟在這家餐廳共進工作晚餐。也是在這裡,孟晚舟第一次向滙豐展示了一份幻燈片(PPT),而這份僅有16頁的PPT目前成為美國指控華為的唯一核心證據。16頁的PPT透露了哪些信息?為何會成為核心證據?這一次工作晚餐背後有哪些疑點或「陷阱」?

  

  圖註:PPT的標題為《信任、合規與合作》

  根據鳳凰網財經看到的PPT原文,16頁的PPT主要介紹了華為應對伊朗制裁的戰略、合規問題,以及它與Skycom(中文名為「星通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通」)的關係。關鍵詞是「伊朗」。

  

  圖註:路透社於2012年10月發布獨家報道,標題為《獨家:華為夥伴向伊朗提供美國技術》

  2012年10月和2013年1月,路透社連續發布兩篇獨家報道稱,星通試圖向伊朗出售部分被美國禁運的產品,包括轉賣美國電腦設備給香港,違反了美國法律,而華為是星通的擁有者和運營人。這兩篇報道在國際上有一定的反響,滙豐銀行看到報道后,要求華為進行澄清。2013年8月22日,在滙豐的多次約見之後,孟晚舟帶著工作人員從深圳來到香港,與滙豐銀行代表見面。在這家法餐廳里,她對著中文PPT重點介紹了華為和星通在伊朗的客戶、產品、業務和合規制度。

  

  圖註:PPT中寫明「華為與星通的關係:關於合作

  」PPT中澄清了華為和星通的關係,並不是路透社所謂的「所有者」,也不是子公司,而是有業務往來的合作夥伴。「作為華為的一個商業夥伴,星通與華為共同在伊朗銷售並提供服務。華為在伊朗從事正常的商業活動,為民用電信公司提供解決方案。符合國際規範,遵從美國和歐盟(對伊朗)展開的出口限制要求。」自2003年伊朗宣布成功提煉出鈾以來,聯合國已通過多個制裁伊朗的決議,美國和歐盟出台了針對伊朗的嚴厲制裁法案。

  

  圖註:PPT中解釋了華為與星通的「淵源」

  PPT也解釋了華為和星通曾經的「淵源」。第七頁上寫:「華為曾經是星通的股東,我(孟晚舟)曾經是星通的董事會成員。持有股份和董事會席位有利於華為加強監控星通的合規。華為未來會通過其在伊朗的當地子公司經營業務,華為不在需要持有星通的股份和董事會席位。」最後結論是:「基於此,華為賣掉了所有星通的股權,我(孟晚舟)也辭去董事會職務。」這句話也被美國檢方做了「重點解讀」。美方在起訴書中的核心觀點是:華為沒有如實說明其與星通的真實關係,星通是華為的「非正式子公司(unofficial subsidiary)」,華為卻「欺騙」滙豐稱雙方沒有從屬關係。而這份PPT也成為了美國證明華為「撒謊」的核心證據。

  

  圖註:美方起訴書中稱星通是「非官方子公司(unofficial subsidiary)」

  PPT的第十頁,標題為「在伊朗的經商風險(Risks of doing business in Iran)」。這一部分明確提示了風險:「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是變化,本質上是一套原則。黑名單在不斷更新,制裁相關的法律非常複雜。理解並執行這些(制裁)法律和規章,對所有公司都是一個挑戰。」

  

  圖註:PPT中包含重要的風險提示,而這一頁卻被美方故意遺漏了

  如此重要的風險提示內容,美方在提交這份PPT證據時卻故意遺漏了這段內容。

  鳳凰網財經了解到,孟晚舟的辯護團隊於7月17日向法院遞交美國存在重大不實陳述的證據。在這份「證據包」里,包括兩份證人證詞,三份專家證詞,一份英文PPT翻譯件。

  筆者注意到其中一份專家證詞。美國前國務院、國安委法律顧問John B. Bellinger發表證言稱,美國政府遺漏了華為幻燈片中孟晚舟做出的關鍵陳述。關鍵陳述指的是華為對伊朗業務的風險提示,而伊朗業務才是滙豐進行內部風險評估的唯一要素。

  (美國專家證言原文:However, in the ROC and SROC, the U.S. government omitted key statements by Ms. Meng from the 2013 Huawei Presentation that is identified by the U.S. government as the key document reflecting Ms. Meng』s alleged misrepresentations.)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鳳凰網財經,由於美國對伊朗的制裁非常嚴格,早在2009年,華為就完成了對星通的「切割」。他提到,多年來在伊朗做電信生意的不是只有華為和中興, 愛立信、諾基亞等國際電信巨頭都在伊朗有貿易往來。

  在法餐廳里,孟晚舟向滙豐高管展示了中文版的PPT。飯後,托馬斯索要英文PPT。

  時間退回到2013年,滙豐和華為是關係良好的長期合作夥伴。身為首席財務官的孟晚舟,與合作密切的金融機構高管共進晚餐再正常不過。

  站在2020年,回頭看這場幾乎決定華為命運的晚餐,其中疑點重重。

  首先,知情人士提到「滙豐多次主動約見」,並將約見地點定為香港,而不是深圳華為總部。

  一位長期關注案件進展的大型企業財務高管(CFO)對鳳凰網財經評論:「如果銀行對大客戶情況不清楚,一般是登門拜訪,調查了解情況。」

  其次,商務會談雙方講究地位對等,而孟晚舟與滙豐代表托馬斯的地位相差懸殊。

  孟晚舟是華為集團的首席財務官(CFO),她對等的級別應該是滙豐集團的CEO或者CFO,但托馬斯當時的級別是滙豐全球銀行業務亞太區的「二把手」。滙豐集團(HSBC holding)旗下有五大業務團隊:商業銀行、全球銀行、個人銀行及財富管理、運營服務技術部門、全球支持部門。上述高管點評:「這相當於甲方的老闆與乙方的副總監對話。」

  滙豐高管在晚餐后索要英文PPT是否引起了華為的警覺?

  上述財務高管分析:「索要PPT其實是個常規操作,誰能想到滙豐會把客戶的保密資料交給美國。」

  他指出,企業和銀行合作的過程中,經常需要提供一些證明材料。「在批複貸款時,銀行也需要走流程,需要過會,需要走合規,而這些流程都需要客戶提供一些內部文件證明。」所以,當時華為應該沒有警覺。

  作為案件的關鍵人物,托馬斯現在在哪?

  據媒體報道,他在2017年已經退休。「據說回了英國,現在誰都找不到他。」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他拒絕了一切採訪,除非法庭要求出席作證,否則沒有任何公開露面。

  02

  爭論焦點:孟晚舟是否「欺詐」滙豐?

  華為和美國在加拿大打官司,為什麼主角突然變成了滙豐這家英國銀行?這是一些群眾的共同困惑。

  「華為的案件很複雜」,一位知情人士分析:華為面對的是美國、加拿大、滙豐三方,涉及加拿大俾詩省最高法院和紐約東區的兩個案件。美國在加拿大案件的訴求是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在在紐約東區案件的最終訴求是審判孟晚舟,讓她承擔刑事責任。

  據了解,由於案情極為複雜,華為至少在加拿大當地聘請了五家知名律所擔當法律顧問。

  鳳凰網財經注意到,在遞交給加拿大法院的正式法律文書上,一方是孟晚舟,另一方則是長長的名字—「代表美利堅合眾國的加拿大總檢察長」( The Attorney General of Canada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圖註:判決書上寫著「代表美利堅合眾國的加拿大總檢察長」

  代表美國利益的加拿大檢方對孟晚舟提出指控—涉嫌「欺詐」。

  加拿大司法部律師在此前的聽證會上表示:華為利用其子公司星通進行涉及伊朗的美元清算,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從而給滙豐造成了損失;孟晚舟與滙豐銀行代表的交談中稱華為與星通是正常業務來往,對金融機構構成「欺詐」。

  一位了解案情進展的知情人士介紹:在此前的幾次庭審中,孟晚舟律師團的辯護角度是:該案件是否符合雙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標準。「雙重犯罪」要求:可引渡的犯罪必須是請求引渡和被請求的兩國都認為是犯罪的行為。

  簡單來說,如果孟晚舟的行為只違反了美國法律,但沒違反加拿大法律,她就應該被當庭釋放,不能被引渡到美國。

  在5月27日的庭審中,法官在長達16頁的判決書明確表示:「至少在三年前,加拿大已經廢除了對伊朗的大部分制裁,並沒有重新引入(制裁)。」也就是說違反制裁措施在美國是違法行為,但在加拿大並不是。

  但判決書中提到,當事人(孟晚舟)被指控的「欺詐」行為屬於雙重犯罪範疇。欺詐在美加兩國都屬於犯罪行為,一旦「欺詐」罪名成立,或面臨引渡風險。

  美方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的《案件起訴記錄》稱,孟晚舟對滙豐「隱瞞」了華為與香港星通技術有限公司(簡稱星通)的關係,「誤導」滙豐繼續向華為提供銀行服務,滙豐因此違反了美國對伊朗制裁法案,面臨民事和刑事罰款的風險,孟晚舟對滙豐構成「欺詐」。而證明美方提供的證據就是上文中提到的PPT。

  一位業內人士對鳳凰網財經分析:「現在雙方爭議的核心焦點在於:華為和星通到底是什麼關係?孟晚舟是否『欺詐』了滙豐?」

  華為一方給出的答案是:曾經是子公司,但早在2009年就完成了切割,出售了股份,孟晚舟退出董事會。雙方沒有任何股權關係,但依然存在業務合作。

  而美方則認為,星通是華為的「非正式子公司(unofficial subsidiary)」。華為並沒有告知滙豐實情,讓滙豐違反了制裁,蒙受損失,構成「欺詐」。

  鳳凰網財經就美方的辯解諮詢了一位金融專業人士,她表示:「如果從《公司法》的角度看,兩家公司的關係本質是要看股權關係。看雙方之間是全資、控股、還是參股,全資和控股的子公司都屬於集團下屬企業,需要進行合併報表。」

  她表示不太理解美方所謂的非正式子公司:「子公司不分什麼正式、非正式。經濟意義上,從來沒聽說過『非正式子公司』,這估計是美國自己創造出來的名詞。」

  美方要證明華為欺詐滙豐,至少要證明兩點:一是滙豐對華為與星通的關係並不知情;二是華為從中受益,而滙豐蒙受損失。

  為了證明自己毫不知情,滙豐方面聲稱:只有「初級」員工清楚華為與香港星通的關係,但這些「初級」員工沒有將相關信息傳遞給「高級」管理者,導致「高級」管理者只能依賴孟晚舟提供的PPT判斷風險。

  對於滙豐的說法,一名業內人士直言:「太胡扯了。華為和滙豐合作了近20年,成千上萬封往來郵件,抄送過各個層級的領導,怎麼會不知情?」

  鳳凰網財經看到了兩份滙豐員工的內部郵件截圖,駁斥了滙豐高級管理者不知情的說法。

  

  圖註:華為與滙豐員工往來郵件在2011年10月10日的一封郵件中,發件人是華為員工,收件人是一名滙豐香港員工(郵箱後綴為@hsbc.com.hk)。而附件是「星通技術2010年審計報告」和「星通技術2009年審計報告」。

  

  圖註:滙豐高管回復主題為「星通賬戶信息變更」的郵件

  在2011年10月20日的郵件中,滙豐員工回復了一封主題為「星通科技--賬戶簽名變更-需要行動」的郵件。郵件正文中提到,星通科技在滙豐銀行的賬戶信息沒有及時更新,星通董事會成員變更后,需要向滙豐遞交材料備案新任董事。

  最關鍵的是這名發件人並不是「初級」員工。從郵件落款中發現,發件人的職位是「客戶服務部高級副總裁」。

  一名高級副總裁親自處理星通的賬戶信息變更,滙豐員工能看到星通的完整審計報告,滙豐聲稱的「高管不知情」並不能站住腳。

  根據鳳凰網財經看到的文件,滙豐在內部系統里將星通標註為「Huawei Master Group(華為主群)」,說明滙豐多多少少清楚華為與星通之間淵源。

  華為是否從「欺詐」滙豐中受益?是否有「欺詐」滙豐的動機?

  美方聲稱,孟晚舟「隱瞞」與星通的真實關係,「欺詐」滙豐是為了獲得9億美元(摺合人民幣63億元)的信貸額度。

  然而根據鳳凰網財經看到的證據文件,所謂的9億美元是銀團提供的信貸額度總和。銀團由包括法國巴黎銀行、德意志銀行在內的數十家銀行組成。其中,滙豐銀行只提供了80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5.6億元)的信貸額度,而華為從未真正使用過這筆資金。

  財務高管解釋,很多大企業會保持一定的信貸額度,以便有緊急情況或突發需求時能儘快得到銀行的資金支持。一般情況下,在信貸額度內,企業可以隨時按需要使用借款。

  他分析:「以華為的體量,9億美元的信貸額度根本不算事。」據華為2019年年報,當年銷售收入為8588億元,凈利潤為627億元,現金流非常充沛,經營活動現金流高達914億元。

  掌握著近千億的現金流,華為CFO孟晚舟會為一筆區區5.6億的信貸額度「欺詐」滙豐?美方的說法並不能自圓其說。

  03

  向美國「投誠」的滙豐:背後是長達八年的布局

  草蛇灰線,伏脈千里。

  滙豐與華為有著近二十年的合作關係。華為是滙豐的優質大客戶,滙豐從中賺取了豐厚的利潤。滙豐為何會站到華為的「對立面」?一切要從八年前說起。

  「滙豐被美國抓住了把柄,為了脫身只能出賣自己的客戶。華為是滙豐交給美國的『投名狀』。」一位金融界業內人士分析:「金融機構最注重隱私保護,這種做法犯了大忌。」

  鳳凰網財經梳理了孟晚舟事件的關鍵時間節點:

  

  圖註:一張圖看懂孟晚舟事件時間線(製圖:啟陽路4號)

  2012年7月17日美國參議院旗下的國土安全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重磅報告—《論美國在洗錢、毒品、恐怖主義融資上的脆弱性:滙豐案例分析》。長達339頁的案例分析,對滙豐銀行「庖丁解牛」,報告稱滙豐成為墨西哥毒販洗錢的「固定渠道」,銀行內部的風控合規幾乎是「橡皮圖章」。

  

  圖註:美國參議院發布滙豐洗錢案的調查報告

  報告披露了一些令人震驚的細節:墨西哥執法機關監聽到了墨西哥毒販之間的對話錄音,毒販直接說:滙豐墨西哥分行是(他們)洗錢的地方。

  墨西哥毒販甚至專門做了一個小尺寸的箱子, 這個箱子和滙豐墨西哥分行的櫃檯窗口大小相似,毒販每天將現金塞滿小箱子,然後將箱子存入滙豐銀行。

  在著名的「避稅天堂」開曼群島,滙豐更有一系列「迷惑操作」。在2008年的最巔峰時期,滙豐在開曼群島有近5萬個客戶賬戶,這些客戶的總資產高達21億美元。有意思的是,滙豐在開曼群島上既沒有辦公室更沒有員工,所有開曼群島賬戶都交由滙豐墨西哥分行管理。

  報告中寫到,根據美國監管機構的調查,滙豐開曼群島的賬戶中有41%的賬戶缺乏核心客戶信息,17%的賬戶沒有任何身份。這些「無名」賬戶很多屬於販毒集團。

  2012年12月

  美國參議院發布的滙豐報告引發軒然大波。2012年12月,滙豐銀行認罪,承認銀行存在合規漏洞,未能採取有效的反洗錢手段,未能對部分客戶進行基礎的盡職調查工作。滙豐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簽署了為期五年的《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協議》要求滙豐支付共計19.2億美元的罰金,並且指定滙豐雇傭一個外部監督機構。19.2億美元的高額罰單,被媒體稱為「史無前例」,「刷新了歷史」。

  滙豐雇傭的監督機構名為Exiger,創始人卡斯基(Cherkasky)頗有來頭。卡斯基在「下海」經商前在曼哈頓地區檢察院擔當要職,在美國法律圈中人脈深厚。對於在滙豐調查中發現的問題,他有權直接彙報給美國司法部。

  得到了美國司法部的「尚方寶劍」,Exiger派駐了200-400名監督員,對滙豐進行「地毯式」摸查。據悉,監督時間至少持續到2017年《延期起訴協議》到期。

  一位了解事件發展的華為員工點評:「幾百個人大規模的搜查,滙豐在美國面前是透明的,客戶資料被翻了個底朝天。」

  2013年8月22日

  在滙豐的多次主動約見之下,孟晚舟與滙豐銀行亞太區全球銀行業務負責人Alan Thomas在香港會面。現場介紹華為和星通(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合規情況,澄清星通已經不再是華為的子公司,雙方只是商業合作夥伴。會後,滙豐要走了英文PPT。

  2016年年底

  滙豐開始調查華為的賬戶。

  據路透社報道,滙豐對華為賬戶的調查時間是2016年年底至2017年初。滙豐向美國司法部遞交了一系列PPT文件,而美國司法部將其視為針對孟晚舟案件的重要證據。

  據華爾街日報,滙豐的外部監督機構Exiger向美國司法部遞交了一些信息,稱「華為賬戶存在可疑交易」。

  2017年8月

  滙豐突然單方面終止與華為近20年的業務合作。

  美國檢方的起訴書中提到:「在2017年,金融機構1(代指滙豐)口頭通知了華為代表,宣布終止與華為的銀行業務關係。」起訴書中並沒有提到,滙豐突然中止合作是否與2016年底向美國司法部遞交證據有關。

  

  圖註:美國檢方起訴書中寫明,滙豐口頭通知華為終止合作

  滙豐突然終止與華為的合作,並未告知任何原因。

  2017年12月

  滙豐與美國司法部簽署的《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到期,美國司法部撤銷了對滙豐的全部刑事指控。滙豐恢復清白身,舉國嘩然。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路透社、彭博社等主流媒體發布多篇質疑稿件,質問滙豐犯了那麼多錯誤,為何能在五年後「無事一生輕」?為何能從法律訴訟中「平安脫身」?滙豐的「平安脫身」是否與舉報華為有關?

  《華爾街日報》在2018年12月發表了一篇題為《滙豐監督機構向檢方通報了華為的可疑交易》的新聞。這篇圍繞華為的新聞,在最後一段寫到:「政府調查中使用銀行信息並不罕見。滙豐去年底被解除了暫緩起訴協議,(美國檢方)判定(滙豐)已充分改進了其防範金融犯罪體系。」

  2018年12月1日

  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中轉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執法人員以「例行檢查」的名義,要求她交出手機和密碼,非法扣押她三個小時。隨後加拿大聯邦警察趕到機場,將其逮捕。

  事發后,華為刊登聲明稱,對孟晚舟為何被捕並不知情。

  經過三天的聽證會後,當地時間12月11日下午3點多,加拿大卑詩省法官作出裁定,孟晚舟獲准取保候審。孟晚舟的保釋金高達1000萬加元。雖然被取保候審,她依然要接受嚴格的監控,戴上電子腳環,交出護照,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或出庭,否則不得離開居所。

  孟晚舟被軟禁的600多天里,開始了一場「馬拉松」訴訟。美國司法部遞交多份資料和證據,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孟晚舟的律師團隊也提交了多項證據,幫助她早日回家。

  在鳳凰網財經的採訪過程中,所有人都提到了一個觀點:「這是一個高度政治化的案件。」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這不是滙豐與華為兩個企業之間的紛爭,而是國家機器對個體企業的「降維打擊」。從美國司法部的搜集證據,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與加拿大聯邦警察聯手抓捕孟晚舟,單個企業,體量再大,也難以對抗國家機器布下的「陷阱」。

  對於滙豐,人民網評論:「滙豐通過一系列操作,既保留了華為這個大客戶,實現利潤最大化,同時高管平安落地,成為極少數被美方撤回指控的企業之一!劣跡斑斑的滙豐,已經被美國完全掌控!滙豐下一個出賣的客戶會是誰?」

  對於孟晚舟,採訪過程中,一名華為女員工的心聲讓人記憶猶新:

  「作為一名女性,作為一名母親,我特別心疼她。

  被軟禁在家,不能出門,也沒法見孩子,家庭住址全世界都知道,門外隨時蹲著安保和媒體,我不能想象她要多堅強才能承受這一切。

  我非常佩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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