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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耶穌的代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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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余木 發表於 2020-5-7 20: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羅馬書3:19-26

今天聽了羅馬書3:19-26後面部分,這幾天一直沉浸在靠著耶穌的血稱義得救,我一直很難明白代贖,為什麼他代替我受刑罰,我就沒有罪了,明明是我犯罪為什麼說沒有罪了,很難理解。

去默想的時候發現自己對罪和死不能很好理解,常常有種錯覺我也不是犯很深很大的罪,為什麼同樣受死,受到死的刑罰,雖然聖經裡面也說了沒有尋求的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但是心裡面是有種反抗的想法。

其實比起自己犯的罪本罪,更加深刻的罪是原罪,是出生的時候就帶過來的,那是罪的根,是潛意識裡面與生具來的對神的不信,不願意把神放在心裡面,就是不虔誠。是因為原罪讓我們與神為敵,讓我們成為罪人,成為神憤怒審判的對象。罪就像一顆樹,只有把根拔掉,樹才會真正死掉,我們要拔掉罪的根。


關於罪和刑罰,當我們罪受到應有的刑罰,罪就不算為罪,我們的良心也不覺得虧欠。就像一個人傷了人,會有良心的譴責,但是他賠償了100萬,雖然犯罪也不覺得有罪了。所以當耶穌為我們定十字架流血受死,我們的罪受到了應有的刑罰,我們罪的根除掉,重生,天良的虧欠除去,也就不覺得有罪了。

我們從罪的鎖鏈當中斷開,本來罪的權勢束縛我們,定我們的罪,靈魂被關起來很悶,一點都無法動彈,但是現在原罪被清算掉了,罪的根沒有了,罪無法再抓住我們,罪和死的關係在寶血裡面被廢除了,真的感受到靈魂裡面有無限的輕鬆自由,這真的是很感恩的事情。這救贖的事件真的是首先要明白的,直到完全明白為止要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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