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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就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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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如果,你公司的會計因為穿櫃桶底(偷竊)被捕,保釋回來等候上庭中,作為老闆,你還會讓這會計繼續在公司掌控錢財嗎?
又如果,你學校一男老師因牽涉性罪行被捕,保釋回來等候上庭中,作為校長,你會讓這老師繼續在學校接觸女學生嗎?
截至去年底,共有80 個教師在反修例暴動中被捕,能夠被捕,即是跑到最前線縱火掟磚襲警了,好聽叫做勇武,正確叫做暴徒,作為家長,你願意讓一個懷疑暴徒,天天關起門在課室教你家孩子天文地理做人道理嗎?
一個教師,不是傳輸知識那麼簡單,教育有兩個層面:言教和身教,作為一個暴動場上的被捕者,我想不到他/ 她的言教會有多正面,至於身教嘛,一個犯罪的老師站在台上,除了做反面教材,我想不到這是哪門子身教?
所以,全世界任何國家或地區,對被捕教師的處理手法都一樣,重則炒魷,輕則停職,因為教育是一項靈魂鑄造工程,我們對教師學識能力尚可網開一面,但對其道德操守卻不能退讓半步。
於是,教育局要求學校把被捕教師停職,是正常做法,是國際標準,然而,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卻形容這是未審先判,說香港法律是無罪假定論,一日法庭未判,這教師一日都不是罪犯,都應該可以繼續教學云云。
是的,香港法律講的是無罪假定論,但這只是法院的玩法,學校是人間,不是法庭,你別拿法庭那套用在人倫道德上。如果葉建源的無罪假定成立,那些因孌童、因非禮被捕的教師,保釋后應該可以繼續教學;那些穿完櫃桶底的被捕會計,應該可以繼續返公司掌數,對嗎?同是犯罪,請葉議員告訴大家,為什麼孌童跟暴動疑犯會有不一樣的待遇?
日前教育局公布,這幾個月共收到123 宗與教師有關的專業操守投訴,大部份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挑釁行為及發布不適合教材,教局已在審理跟進中。永遠護短的葉議員又說:這是以言入罪,這是白色恐怖。
是的,以言真是會入罪的,只要你發布的言論涉及違法、歧視、誹謗、種族仇恨,都是有罪。葉議員說,那些言論只是在教師的私人網路平台發表,學生是看不到的。我請問:既是如此,為什麼今日全香港人都看到?
原來,學生看不到就可犯罪,這就是葉議員作為教育工作者的道德準則?學生看不到老師高買(偷竊)、學生看不老師嫖妓、學生看不到老師賭博…… 原來,學生看不到,老師就可幾為所欲為?葉建源,你這番話,簡直侮辱了教師,侮辱了自己。
「為人師表」四個字,包含著一種高尚的內涵,不是做給學生看的一場戲,無論學生看得到還是看不到,教師的道德行為都應一致。葉建源,請別再侮辱「教育」二字,閣下當日被教統局點名要求教育學院解僱,原來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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