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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條件過鬆? 暴亂疑犯頻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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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惠 發表於 2019-12-26 15: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暴亂以來,多個疑犯獲保釋後再犯事甚至潛逃,法庭保釋標準受到質疑。涉嫌於10月13日在旺角襲警的土木工程師甘維邦早前獲準保釋,但自上月起他未依期到警署報到,本月23日更缺席聆訊並失聯,正被法官通緝。有律師認為,面對強而有力的證據,法官不應輕易給予具嚴重暴力傾向的疑犯保釋機會,呼籲市民、傳媒等積極表達希望社會回復穩定的心聲,相信會對法官因應社會實際情況適當處理暴力案件,起到一定的監督甚至正面推動作用。有市民認為,不能再給暴徒任何「走佬」機會。
24歲的土木工程師甘維邦涉嫌襲警,早前獲準保釋,該案本月23日於九龍城法院再訊時,被告缺席聆訊。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甘維邦自上月起就未有依期到警署報到,已違反保釋擔保條件,今次更缺席聆訊並失聯,故頒發通緝令緝捕歸案。
控方在庭上指出,10月13日事發當日,有警察在旺角執勤時,遭到甘維邦和另一被告裝修工人謝信誠(30歲)等人的襲擊。案發期間,警員被人踢倒,謝信誠襲擊警員頭部更企圖搶奪警槍,甘維邦則用伸縮棍擊打警員腿部。
襲警案被告「走佬」 官頒通緝令
對於甘維邦缺席聆訊,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並未收到有關被告的任何指示,嚴舜儀遂頒發通緝令緝捕被告歸案。法官同時宣布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7日再訊,其間另一被告謝信誠繼續還押。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隨著時代和科技發展,現在很多罪案「都能夠證據確鑿地證明疑犯的犯罪過程」,所以疑點不多。「如果證據確鑿、控方案件亦沒有太多疑點,法官不應該讓疑犯保釋,因為保釋候審期間有棄保潛逃的可能性,特別是可能因為控方證據強而增加潛逃風險。」他表示,面對強而有力的證據,法官不應該輕易讓疑犯保釋,或輕易相信疑犯會繼續誠實投案。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簡松年指出,法官在保釋及判刑方面不能過於寬鬆,要給予具約束力的保釋條件及具阻嚇力的量刑標準,「尤其對具嚴重暴力傾向者,例如襲警、毆打不同意見者、扔燃燒彈等,應不準保釋,否則動輒讓暴徒不受管束,將為社會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他強調,若市民、傳媒能夠積極發聲,表達希望社會回復穩定的心聲,相信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法官因應社會實際情況適當處理暴力案件,起到監督甚至正面推動作用。
不少網民呼籲勿再給暴徒任何「走佬」機會。Daniel Chu留言:「法網難逃,睇你走得去邊!」Eddy Li呼籲熱心市民提供相關資料,全民緝捕。Kitty Yung痛心道:「本來大好前程,現在卻變了通緝犯,值得嗎?」Debbie Lo則感嘆:「呢世都抬唔走頭做人,如同過街老鼠,唔見得光。」

大家有乜好辦法能阻止假發人放縱暴徒咩?

   新聞來源連結: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1225/395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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