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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旗屢禁不止,法院屢屢作妖欲意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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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tae1988 發表於 2019-12-24 14: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昨日,香港再次出現侮辱國旗行為。據港媒報導,有集會人士將香港大會堂外嘅國旗拆除,防暴警隨即到現場,將2名男子拘捕,並制服多人,其中一名黑衣男子被捕時手持國旗。22日晚間,香港特區政府發表公報,強烈譴責有暴徒揮動「港獨」旗幟,發表「港獨」言論,並將國旗拆落丟係地上嘅行為,並指出違法人士須負刑責。
自修例風波以來侮辱國旗行為屢禁不止,據唔完全統計,香港暴徒使用拆除、拋灑、踐踏、焚燒、倒掛等方式侮辱國旗20幾次,涉及人數多達50幾人次,其暴力行徑令人髮指,瘋狂程度令人咋舌。廣大民眾期望暴徒受到法律嚴厲制裁,而港警採取制止同抓捕手段時,卻曝出香港法院判決暴徒獲準保釋外出、感化令、社會服務令、罰款等輕判結果,咁「捉曹放曹」橋段使人噓唏不已,警方捉人、法官放人,置香港法治於何地?置受傷害嘅警員於何地?置大眾情感於何地?又置香港未來於何地?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規定,任何人公開同故意以焚燒、毀損、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從近期發生嘅事件程序可見,「港獨」所實施嘅,係公開、故意同惡意做出侮辱國旗嘅行為,並唔似法院聲稱嘅只係一時「貪玩」「年紀尚細,心智不全」嘅情況;侮辱國旗就係侮辱國旗,所謂種種「理由」只不過係好笑嘅說辭同藉口,「幾百小時嘅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等裁決,對今後同類罪行唔單止唔會起到任何阻嚇作用,甚至會向社會傳遞「侮辱國旗唔係重罪,唔會重判」嘅資訊,最終只會導致惡性循環,暴亂不止。
香港素來將法治作為公認嘅核心價值,不容蒙塵。面對暴力逞兇嘅犯罪分子,包容就係包庇,姑息就係養奸,將使所有正義者寒心、傷心、憂心。香港法院種種做派,究其根本在於內部,香港法官大多為外籍或雙重國籍。世界上冇邊個國家或地區嘅法官好似香港咁被外籍人士壟斷,而嚴苛嘅罷免制度更使西方勢力掌控香港司法終審權。路透社發表「獨家訪問」,聲稱採訪咗三名法官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昵篇採訪令人憂慮之處在於:外來政治勢力介入法官層面,到底有幾深?係對西方政治形態盲從、膜拜嘅教育氛圍,同社會文化嘅籠罩下,佢哋追求所謂民主嘅背後,不但缺乏對民主本身嘅理解,亦缺乏思考對於實現民主嘅道路同抓手,更缺乏最基本嘅集體主義價值觀。因此當法官嘅政治立場淩駕於其獨立專業嘅法官操守精神之上時,我哋不禁質疑,未來昵啲法官係冇表明自己反修例立場嘅基礎上點做出公正判決?
港亂實質上係一場正在發生嘅顏色革命,關係到香港民眾乃至香港社會未來嘅命運。如果缺乏改變現實嘅勇氣、事先士卒嘅擔當意識,冇眾志成城、團結對外嘅團結精神,係同外界勢力對弈時,就會錯失先機,一敗塗地。對於侮辱國旗咁樣令人髮指嘅違法犯罪行為,香港司法機關需堅決果斷依法處理,嚴懲暴徒,先係社會大眾最殷切嘅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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