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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后清查三種人是嚴重的政治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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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發表於 2019-10-21 06: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革后清查三種人是嚴重的政治報復



「三種人」指的是」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1981年文革已經4年,華國鋒已經下台,文革中長期在位的汪東興、吳德、陳錫聯、紀登奎、蘇振華等都隨之離開,整肅文革派最後一道障礙已經排除。國家政權掌握在以鄧小平、陳雲、胡耀邦、趙紫陽等為代表的老幹部及文革的反對派手裡,對文革「秋後算帳」的時候到了。1982年陳雲在政治局會議上提出,對三種人要警惕,一個也不能提拔,已經提拔的要撤下來。此後,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理領導班子中「三種人」問題的通知》,清查開始。然而,這場以清查文革餘孽為名的運動,卻因以人劃線、挾私報復,演變成了秋後算賬似的的清除異己行動。

公平公正是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然而改革開放后的中國還是社會主義嗎?  自從改革開放正式確立的那天起,就採取了帶有歧視性的政策方針,既體現在《關於清理領導班子中「三種人」問題的通知》上,也存在於以後的清查《文革餘孽》的各種運動中。

文革后清查三種人就存在著嚴重的政治報復傾向。不公平地對待文革期間的人或事,為歷史留下了許多垢病。

清查文革三種人始於胡耀邦執政的1981年。此時華國鋒已下台,文革中長期在位的汪東興、吳德、陳錫聯、紀登奎、蘇振華等都隨之離開,整肅文革派最後一道障礙已經排除。國家政權掌握在以鄧小平、陳雲、胡耀邦、趙紫陽等為代表的老幹部及文革的反對派手裡,有了對文革「秋後算帳」的權力基礎。

1982年7月3日,陳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對於提拔青年幹部要注意:一方面必須成千上萬地提拔,決不是提拔幾個或幾十個;另一方面,在提拔中青年幹部時,必須對「三種人」保持警惕,決不能提拔造反派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對這些人一個也不能提拔,必須堅決撤下來。」

1982年9月6日,陳雲在中共十二大上發言指出: 「關於提拔中青年幹部問題,我要說的另一句話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跟隨林彪、江青一夥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這「三種人」一個也不能提拔,已經提拔的,必須堅決從領導班子中清除出去。為什麼一個也不能提拔呢?因為這「三種人」如果進到領導班子中,若干年後,到了氣候適宜的時候,他們就會跳出來興風作浪,再次危害國家,危害人民。」

1982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理領導班子中「三種人」問題的通知》。

1983年11月16日中央公開《鄧小平同志關於如何劃分和清理「三種人」的談話》,指出「最危險的是文革三種人」,同時提出指出:「老幹部在『文化大革命』中說了違心的話,做了違心的事,不能叫『三種人』。」同時,陳雲在北京市民上訴中央要求清查已經入黨並擔任要職的孔丹(中央調查部長孔原之子,文革早期紅衛兵領袖。後任張勁夫秘書、中信集團董事長)時批示:「孔丹等人是我們自己的子弟,是我們將來可靠的接班人,他們不應當是清查對象。」1984年7月31日,中央再次發出《關於清理「三種人」的補充通知》。

「三種人」指的是」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

一.   「三種人」的定義模糊

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問題無法界定,因為文化大革命起來造反是中央的號召,是追隨毛澤東和中央,而非追隨個人。況且文革開始時是劉少奇鄧小平主政,紅衛兵運動揭桿而起是在那個歷史時期。林彪根本沒有造反過,江青等人只是作為中央文革成員積極參加組織領導了文化大革命。全國各地的造反群眾組織都是自發產生的不同派別,以毛澤東思想和中央精神統一意志,根本沒有所謂的追隨誰。

幫派思想嚴重無從說起。文革中的人都屬於不同的組織派別,可以說都有幫派思想。雖然每個幫派都有頭頭和政治傾向,卻無法分清誰輕誰重。

打砸搶分子存在政治概念和刑事概念之分。文革中的打砸搶是一種政治符號,打的是資產階級反動派,砸的是封建文化,搶的是無產階級政權。對於具體的行為和後果時行刑糾符合法律原則,作為政治符號則不違法。

顯然,這三條罪名是屬於思想問題而非法律範疇,是不合法的政治整肅。

二.   清查三種人中的不公平

治理國家理應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經歷過文革的人都清楚,無論是保皇派還是造反派都屬於造反群眾組織。對社會危害最大和起來造反的始作蛹者恰恰是保皇派。

破四舊、揪斗老幹部和文化人、製造「八月紅色恐怖」、「聯動」衝擊國家機關、在官僚機關和軍隊支持下圍剿群眾組織並製造震驚中外的流血事件都是紅色紅衛兵和保皇派組織。

卜大華、孔丹、譚力夫、宋彬彬、鄧楠、鄧榕、賀鵬飛、葉向真、劉濤、劉婷婷、劉鞠芬、李黎風、陳小魯、董良翮等等一大批曾經響譽全國的紅衛兵頭頭的罪行遠比紅衛兵五大領袖聶元梓、蒯大富、韓愛晶、譚厚蘭、王大賓要大的多。如果追究的話,應當首先懲罰這些「八旗子弟」頭頭,而不是因為被迫害奮起抗爭的平民子弟。

北京清查首都紅三司,不觸及紅一司。上海清查工總司,不查上海紅革會。山西查「紅總站」,不查「紅聯站」。山西查湘江風雷,不查高司。四川查」8.26」,不查產業軍,廣東查旗派,不查地紅總。遼寧查遼革,不查遼聯。黑龍江查「炮派」,不查捍衛總。湖北查工總司,不查百萬雄師等等。只有廣西是個例外,因為都是圍繞韋國清展開的,而且他一直在位,只好所有的群眾組織一鍋端,全部打成反動組織。江西因為出了個造反派頭頭李九蓮要當否定文革的典型,只好一邊平反一邊留點政治尾巴。

全國各地清查的都是造反派,平反的都是保皇派。說明這種所謂的清查三種人其實是清查反官僚體制的群眾派,維護的是官僚利益。

一大批老幹部在文化大革命中不是說了違心的話或違心的事那樣簡單,而是直接參預了幫派鬥爭和加入了迫害隊伍。他們不僅在爭權奪利中利用和組織造反派,而且直接參預指揮並造成重大惡性事件。

山西老幹部分成太岳派、太行派、晉察冀派,青海省委書記楊植霖省長張昭,安徽前省委書記曾希聖與后省委書記李葆華派、河南的吳芝圃與劉建勛、上海的柯慶施與陳丕顯派。廣東的葉劍英體系與林彪體系,雲南省委書記趙建民與省長周興的矛盾,黑龍江的潘復生與趙其非派的爭奪,甘肅的汪峰與胡繼宗兩派的鬥爭等等。這些老幹部之間的矛看無法分清誰是誰非。他們支持不同的派別的目的是保護自己,打擊別人。

陳再道支持百萬雄師、趙永夫奪軍區司令劉賢權的權、滕海清清查內蒙內人黨、韋國清廣西大屠殺、湖南地方部隊製造的道縣大屠殺等等文革期間發生的慘案都有老幹部的影子。這些人的犯罪既有事實又有後果。

三.  對三種人的刑罰是一種秋後重算帳

事實上文革中的造反派在清查五一六和一打三反中大部分都進行過處理。「王關戚」、「紅衛兵五大領袖」、山西的劉格平、貴州的李再含、河北的李雪峰、山東的王效禹、黑龍江的潘復生、內蒙的滕海清包括林彪線上的人早在幾年或者十年前都已經由中央定性處理。然而有的被選擇性平反,有的重新提起定罪。

文化大革命是一種「三結合」的領導班子,都是經過中央批准並正式任命的。然而在清查三種人時,只保留了與當權者親近的,對包括工農兵出身的人進行了幾乎全部的清洗。最明顯是中央委員中的工農和勞模代表被清理,既出了氣又讓出了位置。

知識青年的恩人李慶霖被追究,對高考有意見的張鐵生被打入監牢。相反公開反對毛澤東、私藏手榴彈進京的文革弄潮兒遇羅克、既反林彪又反華國鋒的李九蓮等曾經的反革命分子成了平反的對象。

毛澤東身邊曾經的紅人康生、四人幫、毛遠新、謝富治、陳永貴及華國鋒體系都成了「三種人」,而犯下重大錯誤並造成惡劣後果的陳再道、劉格平、韋國清、趙永夫、滕海清、陳丕顯、楊成武、肖華、宋仁窮等老幹部和巴金、周揚、夏衍等文化人不僅平反,而且位極人臣。一大批在文革中罪債累累的紅衛兵頭頭和造反派骨幹進了各級領導班子,這種以新的幫派劃線清查是對清查三種人的極大瘋刺。

四.  對三種人的清查存在著挾私報復

最明顯的事例是鄧小平。他的兒子和女兒都是文革的造反派組織頭目,參加了許多揪斗老幹部迫害文化人的活動。他兒子的腿明明是自己摔斷的,反而怪罪到與此毫無關係的聶元梓身上。這種挾私報復的陰暗心理和顛倒黑白的伎倆缺少其碼的氣量和基本的道德。

文化大革命中北京由高幹子女組成的「首都紅衛兵西城糾察隊」可謂無惡不作,血債累累。這些人為什麼不作為三種人追究呢?原因正象陳雲所言「是我們自己的子弟,是我們將來可靠的接班人,他們不應當是清查對象」,也正如鄧小平所言「他們比較年輕,也比較有文化。」、「如果不在整黨中解決,就會留下禍根,成為定時炸彈。」

我們的子弟要留下接班,那些年輕有文化的文革新生力量不解決就會成為定時炸彈,這是一種什麼政治思維?

正是因為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幹部都抱有這種思維,清查三種人運動成為各級打擊政敵,挾私報復的一場無賴式的運動。

不管政治正確與否,不論青紅皂白。完全以我劃線,以個人好惡來定罪名。

文革中北京的池恆、梁效、洪廣思、唐曉文、鍾佐文,上海的羅思鼎、石一歌、丁學雷等寫作班子成員全部作為三種人受到清查,中央和各省市一大批曾經在文革中在位的幹部被審查、判刑和受到各種黨紀政紀處分。有的省地方幹部被處理超過70%,原一把手大部分受到清查。這些人被拘留關押,在種種酷刑下接受審查。爾後被突擊判刑,依據的竟然是1980年1月1號生效的《刑法》、《刑事訴訟法》。而他們的罪名幾乎一致是「三種人」,大部分純粹是莫須有。

五.  清查「三種人」無關政治正確

文革后的幾十年裡,對所謂文革「三種人」在意識形態上批判,在人格上侮辱,在行為上造謠抹黑一直沒有斷過。電影、電視、文化作品、回憶錄等幾乎都是聲嘶力竭的控訴和漫罵攻擊。給社會造成一種造反派是魔鬼,「三種人」都是匪徒的反面印象。

事實上包括那些登上領導崗位的所謂「三種人」都是普通民眾,他們即使在掌握權力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潔身自好。他們堅持群眾路線,響應黨中央的號召,抓革命促生產。他們為集體經濟效力,掘了官僚階級的墳墓。

他們不是禍根,沒有成為改革開放的絆腳石。掠奪國家資財不是他們乾的,貪污腐化沒有他們的份。他們一沒權,二沒錢。很多人因是三種人而貧困潦倒,政治上受歧視,生活上沒待遇。

清查「三種人」是與平反冤假錯案同時進行的,清查的大部分屬於平民階層,而平反的幾乎都是老幹部或文化精英。一面高喊平反冤假錯案,一面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這就是當時的政治邏輯。

顯然,當年清查「三種人」是為當時的政治服務,只是人事上的考量和情緒上的泄憤。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只是融入了當時的時代或環境,沒有犯罪的現行,並非是十惡不赦之徒。

就像任何社會都有善者和惡者一樣,文化大革命中確實有人做壞事,甚至有惡行。但是,用「三種人」來定義或刑罰顯然有違法治精神,其中的挾私報復應當予以鞭撻。

清查「三種人」是走資派還在走?是官僚階層對平民百姓起來造反的一次集中整肅和剿殺?還是穩定政治局面,對曾經的犯罪進行法律追溯?這種秋後算帳有多少屬於罪有應得?有多少是挾私報復?都是值得細化解析的歷史問題。

有一點可以肯定,清查「三種人」無關政治正確。這一點陳雲和鄧小平講的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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