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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治港有名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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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十一者 發表於 2019-10-20 14: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一九十一者 於 2019-10-20 15:17 編輯

港人治港有名無實

實事求是地說,今日之香港是洋人治港,而不是「港人治港」。「港人治港」有名無實,有如掛羊頭賣狗肉!
2016年新一屆香港終審法院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共計17人,其中僅兩個港人。其中常任大法官3人。他們是:
李義首席大法官(Roberto Alexandre Vieira),葡萄牙人,
鄧國崢大法官(Robert TANG Ching),港人,
霍兆剛大法官(Joseph Paul FOK),港人。
非常任大法官14人,均為外國籍或雙重國籍。
2016年5月,這群洋法官對「佔中」的犯罪分子曾健超(襲警拒捕,向警察潑糞水)縱容包庇,寬大無邊,判5周(五周,合35天),獲保釋。無異於鼓勵犯罪!
同期,對執法維護治安和秩序的七名個香港警察對暴徒襲警的反制行為,他們法外施刑,嚴厲無限,判2年(合730天),收監。做警察的誰還敢忠於職守盡職盡責?!
洋法官愛憎何其分明!!!如此遭蹋法律,香港能不亂嗎???
因此,香港警察執法時須要自保,小心翼翼,豈敢大膽執法。
而香港暴徒施暴時無所顧忌,反正警察抓人,洋法官放家人!有洋法官席保護,港獨暴徒無法無天,沒一點點畏懼。
因此,香港不亂是不正常的,亂將是常態!打、砸、燒已成司空見慣的家常便飯!
請問:有比打砸立法會更暴力、更違法的嗎?
有比圍堵中聯辦、玷污國旗國徽更無法無天的嗎?!
建議人大釋法,「港人治港」之「港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公民。
非中國籍的法官、警官、政務官員、文教官員等,必須撤換成中國籍的人!
否則能叫「港人治港」嗎?
洋法官不滾蛋,香港定完蛋!洋法官不下台,香港無未來!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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