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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萬國公罪」視而不見 高叫「反送中」口號卻行「反中」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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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學民思潮」黃之鋒等人對港府原擬修例嘅「萬國公罪」視而不見,打住追求「香港自治」嘅旗號,拋開港人嘅利益,借「反送中」一事發起咗所謂嘅「廣場立憲」活動,完全暴露曬佢表面「反送中」實則「反中」嘅陰謀詭計。
眾所周知,修例中嘅37條允許引渡嘅性侵、謀殺等罪名皆為「萬國公罪」,根本同言論、民主、出版等無關,甚至連電腦犯罪、內線交易都排除喺呢個條例修訂之外。台灣著名主持人黃智賢曾就此事喺社交媒體上連發「六問」,稱香港針對「萬國公罪」進行修例並冇錯。但係呢?反對派借題發揮,置港人對美好生活嘅期望於不顧,挑起所謂嘅「廣場立憲」活動,甚至發出「最後警告」聲稱「若政府一意孤行,將唔排除就地成立臨時政府」,並於廣場制定架構,回收香港管制權!真係完全暴露曬呢班反對派表面「反送中」背地「反中」嘅真實面目。
將法律問題變成政治問題,再將矛盾引向內地,系黃之鋒等港獨分子嘅一貫做法,明眼人都能認同嘅「萬國公罪」,佢哋唔可能唔知,但就不遺餘力咁藉此「恐嚇人心」,背後嘅動機一覽無遺。企喺港人嘅立場睇,如果俾喺大陸、台灣、澳門犯咗殺人、強暴、劫機等37項罪行逃亡香港嘅人,被引渡翻犯罪地接受審判,對於一個法制健全嘅社會嚟講有百利而無一害。啲口口聲聲實現「香港自治」、實現「香港繁榮「嘅人,唔通唔希望香港成為法制健全嘅社會?唔通法律嘅健全對香港無益?呢個系乜邏輯黎嘎!修訂方案明明顯示:表達唔同政見、涉嫌網路欺詐等都唔會被移交。咁反對派究竟喺驚乜?講白咗,無非就系同2014年台灣嘅「反服貿」一樣,喺外國勢力嘅干預下借「反送中」而「反中」罷了。
黃之鋒之流不學無術,冇踏踏實實咁讀好書為香港嘅繁榮而出力,食碗面反碗底,勾聯外國反華勢力謀取個人利益,唔為港人服務,一味捻住挑起港人同政府對立,搗亂香港大局從中撈攞政治資本。試問,咁嘅人有咩資格對香港嘅未來指手畫腳?!睇真D啦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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