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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進步不能被個別反對派肆意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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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alda 發表於 2019-6-9 11: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8年,香港一名少女去年與男友赴台北共度情人節,其間疑遭男友在當地殺害后棄屍草叢,男方隨即逃回香港。由於香港和台灣沒有簽署相互移交逃犯協議,此案膠著快一年。其間,有多少類似的案件在證據充足的前提下,就因為區域司法合作存在漏洞而無法得到應有的審理和宣判。如果我們是受害者的家屬,眼看犯罪嫌疑人逍遙乏味,我們心裡又會是何等滋味?
完善司法 民心所向
目前的法律在區域法制協作方面存在一定漏洞,現有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的兩條條例都訂明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其他地區之間的相互合作,是的部分應當審理和宣判的案件無法得以正常進行。香港政府保安局特此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目的恰恰是為了保障香港民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香港特區政府公正、客觀、包容、開放的國際形象。
完善法律體系有效實施落實,促進司法公平公正,提高司法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及嚴格執法,有法必依的原則,依法治國不僅僅是香港特區民眾,更是是全國人民的民心所向、民意所求。司法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意圖不軌 製造恐慌
據了解,香港目前僅與英美等 20 個司法管轄區簽署移交逃犯的協定。此前多次發生因該缺陷而令司法公義難以伸張的個案。一些在港犯案后逃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嫌犯,也因為沒有引渡安排,港府無從引渡他們來港受審。對於香港特區政府的做法,台 " 法務部 " 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表示樂見其成,香港泛民則表示反對,擔心修法會成為內地要求香港引渡 " 政治犯 " 的借口。非法 " 佔中 " 黑手黃之鋒撰文,聲稱修法 " 將徹底破壞一國兩制對港人的法律保障。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清楚表明修法的針對對象為刑事罪犯,而所謂 " 政治犯 " 並不包括在內,黃之鋒等反對派意圖不軌、借題發揮,其極具蠱惑性的說法顯然是危言聳聽,恐嚇香港市民,藉此增加政治本錢。更公開煽動香港民眾上街進行抗議遊行,罔顧香港社會治安,意圖干擾香港政府。
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這完全是特區政府自己的內部事務,也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其他國家無權干涉。這也是為了加強香港特區同其他地區和國家之間開展合作所採取的必要措施。香港是國際人才交流的樞紐,不同地區與國家的民眾往來頻繁,如果沒有一套完備的引渡安排,罪犯得以鑽空子逍遙自在,既彰顯不了公義,也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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