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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納粹戰犯艾希曼執行絞刑所帶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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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挽 發表於 2019-5-31 21: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tbEjwNbdaQ
1960年,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清潔工馬爾金,正在一家猶太人教堂擦玻璃。實際上,馬爾金是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的特工,他正在執行一個重大任務。目標,就是國際社會一直在追捕的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

1960年5月11日,艾希曼跟平常一樣出現了,瑪爾金在大街上不動聲色的接近了他,對方也沒有格外警惕,就像一陣拐角風,捲走了街道上的一片枯葉,沒有人發現有甚麼異樣。隨後艾希曼被注射麻醉劑,當作病人騙過了阿根廷警察,送上了飛機,被秘密運回以色列。

艾希曼是納粹德國大屠殺的執行者之一。人們叫他「大屠殺的建築師」。戰後他脫逃了十五年,以為自己的罪惡將被人遺忘,直到這次摩薩德把他捉拿歸案。

1961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審,他被以反人道等十五條罪名起訴。審判持續了8個月。有100多名大屠殺受害者出面作證。

審判席上的艾希曼說:我無罪。我只是在執行命令。作為軍人我是在恪守職責,我本人不應對屠殺罪行承擔責任。

面對這種辯解,法官以自然法為理論基礎,認為「惡法非法」,法律必須體現人性、人道。不然,不就等於一群強盜制定規則在內部進行分贓么?!納粹軍官儘管是在執行法律,由於執行的是惡法,出於人道和人的良知,他們都應該拒絕執行。

1962年5月31日夜間,歷史上的今天,艾希曼被執行絞刑,成為以色列建國以來唯一被執行死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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