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綠卡
十年綠卡是一個費時且複雜的過程。即使在申請前,你需要滿足某些基本的條件。Cancellation of Removal(取消遞解),顧名思義也就是請求取消對你的驅除或者遞解。因為申請的條件之一有需要在美國有待至少十年,所以也被人稱為十年綠卡。很多人都有一個疑問,十年綠卡和普通綠卡有什麼區別,其實這是一個誤解,「十年綠卡」這個稱呼只是一個翻譯的錯誤,所有的綠卡的有效期都是10年,不管你是通過勞工移民,親屬移民還是其他方法獲得的綠卡都是一樣的。
十年綠卡,Cancellation of Removal(取消遞解)
常見誤解1:申請十年綠卡需要向移民局遞交 這是錯的。十年綠卡與親屬移民或勞工綠卡申請不同。十年綠卡需要在移民法院申請,申請者要將所有的證據展現給移民法官,由移民法官決定是否批准你的十年綠卡申請。只有極少數的方法可以上移民法庭,不過,它的過程都不會像填表格后就開始申請這麼的簡單。
移民法院
常見誤解2:任何人都可申請十年綠卡,只要在美國待滿10年以上就可 這是錯的。在申請十年綠卡前,你是不可上過移民法庭。也就是說,十年綠卡申請者要在收到上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之前,人需要在美國待超過10年或更久的時間。如果申請者之前有上過移民庭,那麼你的10年時間就停掉了,便不再符合申請要求。有些人收到上庭通知,但因為什麼原因沒有真的去上庭,那也會將時間停掉。如果一個人有遞解令那他也沒資格申請十年綠卡了。因為十年綠卡只能在上移民庭過程中獲得,遞解令說明移民庭已經結束了所以不再符合資格。
批准獲十年綠卡
常見誤解3:可隨便提供一個假的入境時間之後就申請十年綠卡 這是錯的。第一,你不應該就為了獲得移民福利而撒謊。第二,你應該可以很容易就找到證據證明在美已超過10年或以上。證據可以是有你姓名和美國地址的信件,任何類型的文件顯示你在美滿10年都並且沒有離開。而且,孩子出生證也是證據之一。
拒絕獲遞解令
有些人認為,只要一直黑在美國就肯定有辦法獲得身份的。這一想法是錯誤的。任何申請都有最基本的條件需要滿足。就算十年綠卡也一樣,而且有經驗的律師會儘可能的避免那些常見的錯誤。十年綠卡是要通過移民庭申請,申請人要將所有的證據展現給移民法官。這一過程是很複雜的,所以,需要先諮詢律師。王律師建議你要找有經驗的律師來申請,因為十年綠卡涉及到很多證據,要求也比較嚴格,自己申請弄不好不但申請不下來,還容易弄巧成拙,導致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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