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華盛頓人 於 2018-12-11 09:57 編輯

扎卡里·卡拉貝爾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評論員
2018-12-10 16:15:08 來源:觀察者網
(觀察者網馬力譯自2018年12月8日美國《華盛頓郵報》網站)
【翻譯/觀察者網馬力】在上周舉行的阿根廷G20峰會上,美中關係似乎獲得了改善,特朗普總統稱他已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達成了重要共識。可就在這時,局勢發展到了另一個方向:應美國官方要求,加拿大拘捕了中國科技巨頭之一華為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據稱理由是華為公司有制裁欺詐行為(sanctions fraud)並違反了美國的出口管制規定(violations of U.S.export controls)。
孟晚舟並非僅僅是通信設備和手機製造巨頭華為公司的一名高級管理人員,她還是該公司創立者、總裁任正非的女兒。這就好像是由於史蒂夫·喬布斯的女兒因為幫助打理蘋果公司而遭到中國拘捕一樣。北京已經要求立即釋放孟晚舟並指責美國政府侵犯了中國公民的權利。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評論員扎卡里·卡拉貝爾2018年12月8日在美國《華盛頓郵報》刊文:《通過拘捕華為高管來遏制中國是愚蠢的》
此事發生的時機再糟糕不過了,從目前獲得的信息來看,這件事反映了特朗普政府內部的混亂已發展到何種程度。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約翰·博爾頓稱他在拘留行動開始前已經從司法部獲悉了此事,但他並未將此事告知特朗普總統。令人十分吃驚的是,白宮內部竟然沒有人意識到此事對脆弱的美中貿易停戰局面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從美國國內法律的角度來講,此次針對華為及其管理層的行動也許是有法可依的,不過這絕對是一個極其駭人聽聞的政治錯誤(a hideous political mistake)。也許華為公司在其出口到伊朗的通信設備中使用了美國製造的零部件,在這種情況下,華為公司的確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案。
不過,即便在案情更加清晰明確的案件中,不要忘了也還有「公訴裁量權」(prosecutorial discretion)的存在。不是每個可以提起訴訟的事件都應該被提起訴訟,也不是每個事件在被提起訴訟時起訴方都應該死摳法律條文。在國際案件中,情況就更是如此。如果美國想對崛起的中國做出一點反應,如果美國面對自己國際地位下滑希望做出一些動作,採取這樣的手段是十分愚蠢的。
早在2016年奧巴馬總統執政時期,美國商務部就認為該公司違反了對伊朗和朝鮮的出口禁令。2017年春,美國財政部針對華為公司啟動了調查程序。甚至早在2012年,美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就認為華為公司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了潛在威脅,原因是該公司具備在手機中植入間諜設備的能力,而且該公司還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美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已經將華為排除在了下一代5G通信網路建設的採購名單之外。
考慮到美國政府有能力命令其他國家如何做生意,即便上述關於華為的所有懷疑都是正確的,如此針對這家公司也是十分可笑的。的確,華為公司與中國共產黨之間存在關係,可這種關係比起波音公司、洛克希德馬丁公司與五角大樓之間的關係又該如何評價呢?
更加重要的一點在於,如今的全球供應鏈已經把很多國家和數量龐大的製造商進行了深度的互相捆綁。以三星為例,這家公司如今位列華為之後,是伊朗市場上的第二大手機品牌,而瑞典通信設備製造商愛立信也頂著制裁一直在向伊朗銷售設備。
由於全球零部件採購具有複雜性,要想伊朗消費者購買的產品中沒有一點美國知識產權的影子是不現實的。可以說,在伊朗等受制裁國家銷售的產品中,這些公司如果能夠不使用美國零部件,那麼它們也許會有更好的利潤表現。
當然,三星和愛立信兩家公司都來自美國的盟友,而華為則來自被很多人視為美國主要戰略競爭對手的中國。從社交媒體和專家評論等來自中國社會的最初反應來看,中國人普遍認為美國此舉其實是在利用自己的法律體系在美中競爭中獲取政治利益。

當地時間12月7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女士(左)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市出席保釋聽證會
關於美國國內法律向國外施加影響力這件事,其實已經有漫長而充滿爭議的歷史。一方面,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明確反對任何「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的存在,這意味著美國法律不應在美國境外有任何效力。
可是在另一方面,由於《反海外腐敗法》等法案的存在,外國行為主體也會因行賄而遭到美國法律的懲罰;美國對他國的制裁法案也是如此,如果某家外國公司與美國和遭受美國制裁的國家同時有業務往來,那麼這家外國公司也會遭到美國法律的懲罰。由於任何反對美國如此行事的國家在經濟方面與美國相比都處於弱勢,美國在實現自身政策目標的過程中得以將自己的國內法律作為一種工具來使用。
這套邏輯之所以行得通,原因在於美國與這套邏輯的反對者之間存在顯著的實力差距,而美國與中國之間顯然並不存在這種顯著的實力差距。拘捕全球科技巨頭華為公司的二號人物並不是一個實現美國自身政策目標的有效行動,不過該行動在另一方面是非常有效的——使意義十分重大的美中雙邊協商更加複雜化。
將華為排除在下一代5G通信網路建設的採購名單之外,是美國在面對外國可能威脅時的一種自衛反應,這是美國在國家主權範圍內做出的無可指責的決定(當然附帶的政治和經濟成本是難以避免的),而以違反美國出口管製為理由拘捕一位華為公司高級管理者則完全不同。
由於某種公司行為(corporate actions)根據美國法律而逮捕具體的個人(individuals),這其中蘊含著對美國自身非常不利的巨大風險。即便美國此舉另有原因,人們也很容易認為這是特朗普政府在以一種十分粗魯的方式試圖在未來的美中貿易談判中對北京施加壓力。美國公司的高管在中國等國家洽談業務時也可能會面臨以牙還牙的報復性行為,這對已經十分慘淡的全球商業氣氛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而且美國國內經濟和各類市場也將受到直接影響。
如果美國的這一舉動能把技術推向處於競爭關係的、各自都具有自己技術標準的不同的國家陣營中去,那麼我們還算取得了成功。在人工智慧領域裡,這種競爭態勢正在形成。我們有望贏得這樣一場競爭,不過與過去20年互相依存(mutual dependence)的時代相比,未來取得勝利的代價將是高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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