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真相大白!的哥拾金不昧反被誣陷 偷錢者另有其人

[複製鏈接]

180

主題

368

帖子

990

積分

貝殼網友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99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湯臣一品 發表於 2018-11-13 0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宜賓乘客王南乘坐計程車時,裝有5450元現金的手包遺失車內。而當宜賓藍星計程車公司「的哥」羅國富(此前報道化名羅北)將包歸還失主時,包內的現金少了4700元。
司乘雙方不歡而散,進而在網路論壇互懟:羅國富認為自己是拾金不昧反遭冤枉讓人心寒;乘客公布車內監控視頻認為錢財被侵佔沒有冤枉人,洗車工和駕駛員都打開過手包並接觸到錢;洗車工曾西聲稱只是看到包內有錢,但否認自己拿了錢。一起普通的乘客財物遺失事件,三方各執一詞演變成了「羅生門」。

11月12日,宜賓市敘州區公安分局向媒體通報警方目前已查明真相:系63歲洗車工曾西盜走包內現金4700元,「的哥」羅國富沒有侵佔乘客財物,乘客王南也沒有虛報包內錢款數額。目前,警方已將王南被盜的4700元追回,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通報:司機沒有侵佔

成都商報記者從敘州區公安分局了解到,近日有網民在「宜賓零距離」發帖反映某公司計程車駕駛員返還失主錢包,但錢包內的現金少了4700元,駕駛員有非法侵佔嫌疑。網帖評論區,雙方各執一詞,引發大量網民圍觀。時值「秋風行動」期間,敘州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指定轄區長江大道派出所進行全面調查。

經警方查明:2018年10月28日晚,王南在宜賓市敘州區南岸大地坡錦繡龍城坐的士去屏山。到屏山後下車時,王南將自己的包遺失在該的士車上,包內有現金5450元,及其它物品。當時宜賓藍星計程車公司代班駕駛員羅國富並不知情,並於10月29日凌晨02時許回到敘州區南岸,將的士車停放在中渡口一洗車場洗車。

敘州警方稱,在洗車期間,洗車場清潔工曾西(女,63歲,翠屏區人)在對該的士車內部進行清理時,發現了王南的手包。曾西趁司機羅國富不注意的情況下,迅速將包內一疊人民幣抽出並放入自己衣服右邊的口袋內,再將剩餘的錢和包交與計程車司機羅國富。

的哥拾金不昧被乘客誣陷 警方查明洗車工偷4700元
據曾西向警方交代,回家后對這疊現金進行清點,共計4700元;此後,計程車司機羅國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只發現了包內剩餘的750元現金,並在王南找到時予以歸還。 目前,警方已全額追回乘客被盜的現金4700元,案件仍在辦理中。

而在此前,成都商報記者專程趕到曾西的洗車點,了解當時她打開手包、掏出現金等情況。但曾西堅稱只是看了錢包內有錢,具體多少錢不知道,並把錢和包都交給了計程車駕駛員。據了解,曾西和老伴來自農村,進城跟著兒子生活在南岸,晚上出來擺攤洗車,從22時左右洗車到第二天凌晨6時許。

對話司機:突然覺得好累
39歲的羅國富是宜賓市高縣瀠溪鄉人,生活和工作中大家習慣叫他羅驍,父母在家務農,還有個弟弟在外地打工。在宜賓市下江北老舊的七九九廠區,羅國富租了一間兩居室的房子,他買在敘州區的房子因沒錢,一直未進行裝修。在計程車公司每天跑車10小時左右,羅國富說只要勤快點,每月收入八九千元。但要養孩子,贍養老母親,經濟壓力還是不小。
「突然覺得好累,心累,想休息,睡一覺。」11月12日,接受完成都商報記者採訪,自稱被此事折騰得「亢奮」了半個月的羅國富如釋重負。羅國富說,無論是網上還是線下,好多人都質疑是他拿了乘客的錢。「即使身邊的人沒明說,但是已經對我有看法了。」羅國富長長地嘆了口氣說:「拾金不昧的行為,居然讓我那麼心寒,將來還敢做好事不?」

對於乘客王南報出的5450元,羅國富一直不相信。「坐計程車,包里少了4700塊錢,怎麼可能不讓駕駛員退出來就算了的?怎麼可能反過來不接駕駛員電話?」羅國富據此認為:「這個乘客是不是自身有問題?」羅國富越想越覺得蹊蹺,為了弄清原委,逼迫乘客出來回應,羅國富開始在網上發帖。最終乘客不堪網友留言辱罵,在網上公開了車內監控視頻作為回應。

成都商報記者注意到,在羅國富發布的帖子後面,網友們一窩蜂地辱罵乘客。而在王南發布的監控視頻後面,網友們又辱罵羅國富。「事後我磕睡都睡不好,睜眼閉眼都想這個事,不斷刷手機,翻看網友對此事的評價,看他們如何罵我的。」羅國富在計程車司機的群里,不斷地解釋自己沒拿乘客錢,他也不知道別人信不信。

在羅國富的老家高縣瀠溪,其父羅正明這段時間不大敢出門。「趕場時,別人都在議論,親戚些打電話來詢問。」羅正明說,自己曾打電話叫羅國富回家,兒子也不回來。「一傳十,十傳百,很不光彩的事情。」除了父親,羅國富的弟弟、前女友,都打電話來過問此事,這讓羅國富感到巨大壓力,他不得不反覆解釋,「造成了精神損害。」

的哥訴求:道歉賠償損失

羅國富告訴記者,10月29號晚上自己將錢包還給乘客后,不但沒有拿到乘客此前承諾的「感謝費」,還很快接到「老闆」串小明的電話,「喊我退2000多元給乘客,這個事就算了。」羅國富據此認為,乘客的不實反映造成了他在「老闆」眼裡的評價降低。串小明告訴記者,他是宜賓藍星公司的簽約正班駕駛員,開的是川Q8166E計程車。因為一個人跑不過來,串小明請羅國富代班。

「出了這種事情,我也不清楚具體情況,雙方扯起怎麼跑車?我喊他整清楚再說。」串小明說,事發后羅國富也沒心思上班,而跑計程車要的是安全。羅國富覺得自己做好事被冤枉,無論如何需要找乘客給個說法。羅國富說:「這個事情關係到一個人的人品,我被他從一個經常做好人好事的人,搞成小偷小摸的形象。」

然而,羅國富很快發現聯繫不上乘客,甚至被乘客拉黑。「30號凌晨我不斷打電話,其間乘客接了一次,只留下一句『你退我2700就算了』,然後掛電話。」羅國富說,此後再也聯繫不上乘客。「然後又喊我老闆出面,讓我退2000多元,這就是認定錢被我私吞了嘛!」羅國富告訴記者,乘客將調取到的監控視頻,發給了串小明。串小明將視頻發給他,然後他就被停工了。

「快半個月了,只跑了兩天臨班車。計程車行業,要是你被認為人品不好,沒人敢請你。」羅國富把網帖發布后,有個同樣跑車的「師兄」責問他,認為他「不誠實」。但羅國富說,自己那晚清點了錢數后,直接把包拿回家了,直到還給乘客前,他再也沒有動過包。「我以為失主找來了,我能拿點『辛苦費』,藍星公司也能收到錦旗。」羅國富憤憤地說:沒想收到的是「被冤枉」。

「我諮詢了身邊的稍微懂點法的朋友,他們給我提了兩點對失主的要求:一是在報道過這個事的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二是感謝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40000元。」 羅國富說,這個社會需要正能量,不能讓一個做好事的人被踐踏尊嚴。「如果不得到理性的賠償,以後這個社會就是:人倒不能扶,撿到東西不敢還。」羅國富說,他不會主動聯繫乘客,但不排除起訴乘客。

乘客表態:司機有錯在先

王南回憶,因為當時喝了酒,也沒注意車牌。11月29日,王南到宜賓計程車協會監控中心調監控,發現當時乘坐的是川Q8166E計程車,隸屬於宜賓藍星公司。王南告訴記者:「當時通過監控中心與車主聯繫,並獲得了代班駕駛員羅國富的聯繫方式。我便與駕駛員聯繫,他剛開始否認有包掉在他車上,我說調看過監控錄像他才承認。」

「監控顯示:我下車后,該車先後裝載了五批客人,其中有兩批客人坐過後排,但沒人動包。」王南告訴記者,此後監控視頻顯示:該車開到敘州區南岸某洗車點洗車,在洗車過程中洗車女工發現了該黑色手包。王南以為,包里的錢被洗車工拿了,於是電話聯繫羅國富,請他配合找到洗車工取回財物,並承諾可以給羅國富兩三百元錢感謝費。

王南回憶,得知錢金額不對后他讓司機先把包和剩餘的錢給他送過來。十幾分鐘后,司機開車找到他,他從羅國富車上拿回了包。「他就對我說要感謝他點,我對他說我包里5450元、現在少了4700元你還叫我感謝你?」王南當時很氣憤,聲稱要報警,並坐在羅國富的車上不下車。雙方僵持不下,羅國富答應去派出所解決,但走錯了地方。

王南告訴記者,11月11日接到敘州區公安分局長江大道派出所民警電話后,帶著民警於是當晚10時30分左右到了涉事計程車事發洗車點。「我把當晚洗車的女性洗車工指認給了警方,我就走了。」王南說,大約當晚11點多,他接到民警電話說被盜的4700元追回來了,洗車工承認包里丟失的4700元錢全是她拿了。

雖然警方查明了真相,追回了損失,但王南稱仍有謎團沒有解開。「退回來的錢款面值不對,我包里原本沒有5元幣和1元幣,就是54張100元幣,1張50元幣,和六張角幣。」王南說,他並不認為自己冤枉了駕駛員,並建議警方作更進一步調查。

「最開始我就認為是洗車老人拿了包,我打電話是讓駕駛員配合我。我把包拿回來了,我還要感謝他。」王南稱,「此時包明明就在駕駛員手裡,他卻說包在老人那裡,他去給我拿回來。」王南認為此事最後鬧得滿城風雨,就在於駕駛員沒有第一時間說實話,還率先在網上發帖。

「我掉了4700元是事實,看了視頻才分析是洗車工可能拿了錢,駕駛員也接觸了錢。」王南認為自己自始至終沒有說駕駛員拿了錢。「你說我敲詐你4700元,還是2700元,最終追回來的還是4700元,說明我沒有說假話。」王南說,因此自己不會給駕駛員賠禮道歉。

宜賓藍星計程車公司負責人表示,計程車駕駛員是服務性崗位,要以服務來取得乘客的認可和市場地位。駕駛員受了委屈,公司應該給予安慰。但駕駛員還是要從服務上下功夫,受點委屈再所難免。公司或行業協會鼓勵駕駛員以優質文明服務取得市場,如果駕駛員自身權利受到侵害,公司也支持駕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說法:雙方缺乏理性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王仁根律師表示,此事件真相水落石出,有利於維護各方利益,維護法律權威,彰顯道德力量,是件好事情。


同時也應該看到,這本是一起並不複雜的事件,卻把司乘關係搞得很僵。這在於事情發生后,乘客缺乏必要的理性,用自己的偏見代替了客觀,其在網上發帖指認「的哥」侵佔財物的行為,構成了事實上的名譽侵權,應當賠禮道歉。當然,後來雙方互相指責也非理性之舉,多一分溝通、理解、信任會讓司乘關係更和諧。

王仁根認為,洗車工的行為已涉嫌構成盜竊罪。原因在於:當乘客將包遺失在車上時,其對財物的控制權轉移給了司機。財物在計程車上,並沒有超出可控範圍。洗車工將財物偷偷竊取,導致大部分財物已經失控。這是盜竊犯罪既遂,且數額較大,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王仁根律師提醒:「不義之財君莫取。」王仁根說,犯罪有時就在一念之間,一定要時刻把持住心中的不良慾念。「手莫伸,伸手人生將面臨兩重天,屆時悔之晚矣。」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19:5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