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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被判死緩的金哲宏案再審開庭:我出來,必須得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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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anyueri 發表於 2018-10-25 10: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金哲宏四次被判處死緩
10月24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金哲宏故意殺人一案三審,在吉林省高院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金哲宏現年50歲,入獄至今已23年。1995年9月,吉林省永吉縣,20歲的少女李瑩被發現遇害。不久後,當地人金哲宏被警方鎖定為殺人嫌犯。經歷3次一審、4次被判死緩、兩次被發回重審,金哲宏最後被認定故意殺人罪。但他並不認罪,入獄後一直申訴喊冤。
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對該案作出三審決定,三審決定書稱:「本院經複查,認為原生效判決、裁定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
5月9號,律師在監獄會見金哲宏。這個曾經英俊的退伍軍人,在管教的陪同下拄著雙拐顫顫巍巍走到會見視窗,從衣服裏掏出揣的皺皺巴巴的三審決定書,「我等了23年的這張紙,總算拿到了」。
24日的庭審持續了一上午,庭審結束後,辯護律師襲祥棟告訴北青深一度檢辯一致,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改判糾正。該案將擇日宣判。

金哲宏曾是一名藝文青年

「我沒殺人,救我」
三年前,準備去韓國打工的金哲松,在離國之前去監獄探視三哥金哲宏。此前,他一直在為金哲宏申冤。金哲宏又追問起起案子的進展,他不太想接茬,反復叮囑金哲宏把身體養好,告訴他——「等就行」。
這三個字,金哲松對他說了近20年,每說一次就讓自己汗顏。
10分鐘後,探視電話自動掛斷。金哲宏眼神逐漸黯淡,背轉身去,雙肩被拄著的雙拐頂的突起,每走一步都好像要軀肩分離。他動作緩慢,只留給弟弟一個架在雙拐上的無力背影。金哲松捂住臉哭了。
在他的眼中,他的三哥像一張被揉的皺巴巴的紙,永遠失去了生氣。
23年前的10月,有人打電話通知金哲松,「你哥被抓了」。金哲松在警局見到三哥金哲宏,「沒系腰帶,手拷在暖氣片上,頭髮直豎著,鼻青臉腫」。金哲宏表情呆滯,但很快認出弟弟。倆人靠著窗戶,金哲宏盯著他說:「我沒有殺人,救我出去!」
金哲宏被抓的不久前,永吉縣雙河鎮發生了一樁奇怪的案子。
1995年9月29日,一具少女的屍體在雙河鎮新立屯北被發現。女屍的出現打破了小鎮以往的寧靜,鎮上的人們感到惋惜,不時議論起這樁事。金哲松說,他們兄弟倆也聊起過,倆人提起的由頭有點特別,「當年我父親就是在那個位置出的車禍」。警詧在現場勘察屍體的時候,金哲宏也在圍觀群眾之中。
金哲宏後來說,直到坐在審訊室裏,他才知道死者正是此前想要搭乘自己機車的女孩。
金哲宏的機車是幾個月前剛從熟人那買的,那時金哲宏一家的日子蒸蒸日上。兒子出生後,在吉林市麻棉紡織廠工作的他辦了停薪留職,在雙河鎮黑石村開了兩家店,一家狗肉館和一家食雜店,當上了「小老闆」。機車主要用來平時採購,空車走的時候也捎帶些短途趕路的人。
這輛機車,把遇害少女李瑩和金哲宏毫無交集的兩段人生,徹底地攪在一起。此後,金哲宏的人生被徹底改寫。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警方鎖定為殺人嫌犯,後被永吉縣警察局收容審查,次年2月5日被永吉縣警察局逮捕。
第一次一審的起訴書描述了金哲宏的作案過程:被告人金哲宏於1995年9月10日17時許,送租乘其機車的女青年李瑩去雙河鎮,途中被告人金哲宏對李瑩起歹意,欲與李發生兩性關係,後被告人用機車將李帶到雙河鎮新立屯沈吉鐵路附近,與李發生兩性關係,當李向金索要錢時,遭到金的拒絕,李以去公安機關告發相要脅,金唯恐事情敗露,遂將李按倒在地,用雙手猛掐其頸部,將其致昏,金認為李已死,便將李拖至鐵路南側路基下附近一草叢樹林中的一溝內掩埋,後逃離現場。
法醫鑒定:被害人李瑩系右前額受外力打擊,扼頸導致昏迷狀態下,被用泥土埋上半身,吸氣時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氣管、支氣管,同時伴有異物刺激,使氣管強痙攣收縮引起窒息而死亡。
金哲宏和金哲松是雙胞胎,出生時間僅相差半小時。在金哲松看來,即便二人無話不說,但自己和三哥金哲宏的性格截然不同。二人都酷愛音樂,會彈吉他。相比金哲松講義氣、愛交友的「江湖習氣」,金哲宏「不喜歡打仗」,熱愛文學,寫一手好字。
藝文青年金哲宏捲入這樣一樁殺人案,讓他的家人無法接受,他們認為金哲宏不可能是殺人兇手。

金哲宏的老家永吉縣雙河鎮黑石村

認罪與翻供
第一次在法院出庭受審,金哲宏就翻供了。他稱兩人只是為搭乘機車的事兒講了幾句價,最終李瑩沒有坐他的車,他更無從殺人。
金哲宏稱,事發當晚7點鐘,他和妻子去了雙河鎮母親家,為去世的父親「擺貢」,這是朝鮮族人一向遵守的習俗。對於9月10日關於李瑩的記憶,金哲宏說只是在賣店門口看見小姑娘要租車,邊走邊上前和她講價,最終價格沒能談妥。從始至終,他連小姑娘的姓名都不知曉。
目擊過金哲宏和死者同時出現的共三人,均是平時出現在賣店附近的機車司機。其中王某某稱:「我看見一個女的下的車,她叫李瑩,她從車上下來的,這車從黑溝回來的,她就朝西走,當時關某某去了,她沒有車,我看見小金子拉著李瑩走的,這是我看見的」。但關於李瑩當時的衣著,三人描述的則有些許出入。
2000年5月29日的庭審中,金哲宏稱,他與這幾人都有過摩擦,「他去我店裡吃飯不給錢」。「平時拉人的時候,認識的人他都是不要錢,不認識的人,人家給五塊,他肯定要三塊」,金哲松認為,金哲宏這樣的要價行為,讓他和附近的摩托司機之間的關係變得尷尬而緊張,也正囙此他們的證言帶有了個人情緒,起碼無法讓他信服。金哲松稱,多年後,三人俱已搬離雙河鎮。
第一次一審,吉林市中院認定金哲宏故意殺人罪,判處金哲宏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關於犯罪時間、犯罪地點、死者死亡時間等資訊均來自金哲宏本人的供述。
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後,金哲宏不服,提起上訴。他稱,此前在偵查過程中認罪是因為遭到辦案警詧刑訊逼供。
律師李金星認為,在刑事案件的證據中,口供是最不可靠的。當拿掉金哲宏的所有口供,本案能夠和被告人聯系起來的客觀證據,如精液、犯罪現場等,幾乎沒有。而很多能夠證明金哲宏無罪的證據,則都沒有得到重視。襲祥棟律師也稱,僅憑口供定罪非常不嚴謹。在金哲宏審申訴過程中,李金星和襲祥棟擔任代理律師,並且在這次的三審中擔任辯護律師。
在李金星眼中,與金哲宏打交道的過程中,這個人是誠實的。「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如果他對我們說假話,我們能很敏感地覺察出來。對同樣的案件事實,我們會從各個層面去追問。會見不止十次,基本上我們能判斷他沒有編造任何東西。」
代理金哲宏案多年,李金星對金哲宏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所遭受的刑訊逼供,「打得他生不如死,關於刑訊逼供,我們給他做了非常詳細的筆錄」。
吉林市中院的庭審筆錄顯示,金哲宏曾當庭辯白:「警察刑訊逼供、打我、有永吉刑警隊和吉林市警察局四處,我不按他們意思說就打我」。
2000年的一份鑒定書描述:2000年7月24日上午,在永吉縣警察局看守所獄醫室內對金哲宏活體檢驗。該鑒定書內容顯示:金哲宏發育正常,營養欠佳,血色蒼白,被人攙扶出看守所號內,獨立行走困難。左、右鎖骨下窩略下方對稱性橢圓形疤痕和右肋弓條形疤痕及右手腕部尺側疼痛,麻木應與外傷有關,具體來源應結合案情考慮。金哲宏前胸三處疤痕系外傷所致,腕部疼痛與外傷有關,此外傷可定輕微傷。
李金星稱,每一個聽證程式金哲宏都在說「我是冤枉的」,但始終沒有人回應他。
1997年12月1日,金哲宏案首次被吉林省高院發回吉林市中院重審。省高院發函要求吉林市中院在重新審判時查清5個問題:一、作案動機是什麼?二、作案的第一現場在哪裡?三、能否確定被害人死亡的具體日期(時間)?四、卷中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情況說明記載,從胃內飽滿程度,胃內容物較完整程度分析,被害人李某在最後一頓飯後半小時至一小時後死亡,被害人李某最後一頓飯在哪吃的,吃的什麼以及飯後到被害期間的行動過程搞清楚。五、應進一步確定被告人是否佔有作案時間?
重審並沒有改變案件的認定,吉林市中院最後還是認定金哲宏為兇手,判決書稱:「本案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但鑒於本案具體情節,可酌情從輕判處」。該判決被吉林省高院終審維持。
金哲宏的律師和家人認為,之所以從輕判處「死緩」,恰恰是因為據以定罪的證據僅為金哲宏個人口供。
多年來,金哲宏在獄中從未放棄對冤假錯案的關注。浙江張氏叔侄案的平反給金哲宏帶來了希望。因死者同為女性,且沒有直接證據,僅憑被告人的口供和獄偵耳目提供的資料定罪,以及被吿人均控訴遭到刑訊逼供等諸多類似之處,金哲宏案被稱為吉林版的「張氏叔侄案」。從2014年7月起,此案多次被媒體報導,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金哲宏開過的狗肉館

「毀了三代人」
監牢之外,金哲宏的家人從未放棄為金哲宏申訴,漫長的申訴過程幾乎耗盡金家三代人的希望。
金哲宏的母親嚴京順於1996年3月25日去世。金哲松說,近半年時間,母親很少進食,最終沒能見到兒子金哲宏最後一面。幾年前金哲宏的二哥去世,一直為金哲宏申訴奔波的大姐夫也已經去世。
李金星還記得第一次會見時,金哲宏嚎啕大哭。他告訴李金星,自己最大的願望是想活著出去,給母親上墳,告訴她自己不是殺人犯,是被冤枉的。他反復追問李金星,「我這個願望能不能實現?」
金哲宏被批捕後的半年,金哲松開始為三哥申冤。近三年的時間,金哲松除了為三哥申冤,其他什麼事都不做,沒有經濟收入,生活狀況一度窘迫,「尋找證人,找律師,一直在外面跑」。金哲松幾乎無暇顧及自己的家庭,第一段婚姻在這樣的窘迫和消耗中走到了盡頭。「一直是妻子一個人掙錢,養我們一家三口人,我不能強迫她跟我過苦日子」。
同深一度對話的過程中,金哲松不停喝水。三年前為著生計,金哲松前往韓國打工。每天十二個小時的高強度工作,加之高血壓和糖尿病,同對三哥的擔憂一起折磨著他。
提到每次會見三哥金哲宏,看到他轉身離開的背影,金哲松突然崩潰大哭。「我們是雙胞胎,他的人生毀了,我的也跟著毀了」。
金哲松出國後,金哲宏的兒子金岩接過了繼續為父申冤的任務。對剛剛大學畢業不久的金岩來說,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父親像一個晦暗不明的影子。父親被帶走時,金岩剛過兩歲生日。他對這個父親的全部瞭解,是靠多年來不足100分鐘的會面時間拼湊出來的。距上次見到父親,已經過去一年,每次會面,話題更多圍繞案件的進展。
提起父親,金岩言語簡潔、剋制。金岩從小性格沉穩,大多數時候他是沉默的,但也足夠倔強,堅韌。因為父親的事情,小時候他不止一次受到同學的欺負,金岩學會了隱忍,也學會了還擊。
相比父親,母親所經歷的苦難對金岩來說更直觀。母親獨自撫養了他12年,最後在金哲宏家人的勸解下,重新組成了家庭。那一年金岩14歲,認為母親終於有了依靠,自己也第一次感到安穩。
艾鑫是金哲宏的家人之外,唯一一直為金哲宏奔波申冤的人。
艾鑫和金哲宏是老同學,多年未有聯系,因偶然的機會瞭解到金哲宏案。從2013年10月開始,艾鑫開始向有關部門提交材料。「那時候還沒有收到他寫的授權委託書,能做的很有限,只是準備各種案件相關的資料」。隨後,艾鑫開始在網上發聲,希望能有更多律師關注。艾鑫稱,她給很多律師和記者寄過金哲宏的資料,但是大多石沉大海。
有朋友跟艾鑫說,「這事難,比登天還難」。艾鑫記得非常清楚,2014年8月30日上午9點49分,她接到了金哲宏打來的電話,金哲宏在電話中說:「我在電視上看到了念建蘭對記者說的話我流淚了,希望我們的同樣遭遇從此不再重演,真的是毀滅了一個大家庭的生活,毀滅了人世間三代人的親情,同時執法者們也毀滅了他們做人最起碼的人性和良知。」
艾鑫也知道難,但那一刻她就是想堅持。
弟弟金哲松和哥哥姐姐們去往韓國,讓金哲宏感到絕望。律師李金星記得上次會見時,金哲宏面容急切而擔憂,「千萬不要放棄我,你們是我最親的親人,我沒有任何親人在管我了」。說完,嚎啕痛哭起來。

痛哭,一度成為這個曾經英俊、強壯的退伍軍人,唯一的表達方式。
24日庭審結束後,家屬與辯護律師合影

「我出來,那就必須得是清白的」

今年5月6日,金哲宏終於收到了吉林省高院的三審通知,「等了23年」,他對律師襲祥棟說。
那些因金哲宏案跟艾鑫相識的記者,有些還一直跟她保持著聯系。「有個記者來採訪的時候,像個高中生,現在他都當爹了,沒想到這個案子會這麼難,拖這麼久,」艾鑫感慨地說。
在部隊時,金哲宏性格開朗活潑,能歌善舞,因為表現優秀,曾被抽調給重要領導做安保工作。如今金哲宏當年的戰友從事著各個行業的工作,「全國各地的都有,每個人都風風光光,日子過的不差」。艾鑫不免想到,如果不是23年前的那樁案子,金哲宏大概會混得不錯。
律師李金星提到,金哲宏在獄中譜了一支曲子,歌頌自由的可貴。而自己和團隊在盡一切力量和時間賽跑,「我們不希望把他救出來之後,這個人卻虛弱到死掉」。如今的金哲宏患有腎病、胃病、糖尿病,無法擺脫雙拐獨立行走。

10月15日,三審庭前會議後,律師襲祥棟在監獄會見了金哲宏。他告訴深一度,金哲宏的身體狀況較差,「前段時間得了腦梗,導致左半身麻木不隨,左肢半知覺,甚至不能握拳,經打針治療,才稍稍回復,金哲宏期待儘早開庭」。
如今的雙河鎮起了一片片的高樓,承載著當地人記憶的電影院、少年宮、第四中學都搬走了,「變化太大了,現在的雙河鎮早不是從前的樣子了」。鎮上的人,也不是從前的樣子了。
「他要是想妥協的話,可能早就認罪減刑了。他說過,我出來,那就必須得是清白的,」金哲松說,三哥金哲宏曾告訴過他,「我相信茫茫的滄海當中,我有平反昭雪的日子」。
(文中李瑩、金岩、艾鑫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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