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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不痛快,願君多讀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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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鐵林 發表於 2018-10-24 10: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說起魯迅,你一定不會覺得陌生。

畢竟對於上了這麼多年語文課的我們來說,「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的口號可不是白喊的。

穿著舊式長衫,吹著小鬍子,晃著藤椅,叼著煙袋。鬚髮直立,橫眉冷對,看上去一本正經、不怒自威。

但實際上,魯迅先生是個很可愛、很好玩的人,用人格魅力一次次顛覆著大眾的認知。

今天,是魯迅先生逝世82周年,讓我們一同走進他「於無聲處聽驚雷」的一生,領略他所告訴我們的、做人必備的四大氣質。

氣質一:有趣

魯迅有種本事,能讓愛他的人特愛他,討厭他的人特討厭他。

愛他的人,贊他嫉惡如仇;討厭他的人,罵他尖酸刻薄。

但無論旁人是愛是罵,魯迅都像打哈哈一般揭過去,從不往心裡去。

夏衍說:「魯迅幽默的要命。」

陳丹青說:

「魯迅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的確如此,魯迅很皮,從小就這樣。

祖母刻板嚴厲,沒人敢惹,小魯迅卻偏要老虎頭上拔毛。

每次從祖母門前經過,魯迅都假裝摔跤,整得老太太緊張兮兮:「阿寶啊,你看你又不小心,衣服弄髒了沒呀?」

剛想去拉他,魯迅卻拍拍屁股爬起來,一溜煙兒跑了。

笑得祖母直不起腰,點著手罵他不像話。

長大后,魯迅依然好玩。一次,有人送他一包糖,他吃了一半,被許廣平告知:「這糖是用柿霜做的,嘴角起了小瘡,用它一擦就好。」

魯迅心想,原來這麼寶貝!一邊收一邊抱怨:「那你不早說!」

結果還沒到晚上,就忍不住嘴饞,把剩下的一半吃了個精光。

邊吃邊給自己洗腦:「嘴上生瘡的時候畢竟不多,還不如趁新鮮多吃一點。」

又有一次,有人送他柿餅,他藏起來偷吃,只有女士來做客,才「大方」分享。

有人調侃:「先生你可不地道啊,好東西只給女士吃。」

魯迅回嘴:「這不是因為女士們胃口小,吃得少嘛!」

還沒說完,自己先不好意思地笑了。

現如今很多段子,總愛加一句「魯迅先生說過」。

若魯迅先生得知,只怕要委屈得不行:「我才沒說過!」

魯迅的有趣,在於他始終以一顆赤子之心去看待這個世界,對現實始終保持一種樂觀的姿態。

就像同樣的半杯水,有人會抱怨:哎呀只剩半杯水了;魯迅則會喜滋滋地表示:不著急,還有半杯水呢!

實乃人生一大境界。

氣質二:真實

魯迅是個很真性情的人,毫不掩飾自己的喜怒哀樂,痞痞的,有點孩子氣。

一次,魯迅去理髮,理髮師不認識他,敷衍了事。魯迅倒也不惱,反手就給了一大把錢。

第二次再去,理髮師帶著討好的意味,精心給他設計了個新髮型。魯迅卻惱了,一分也沒多給。

理髮師不解:「先生,為什麼您上回那樣給,今天卻這樣給?」

魯迅笑道:「上回您馬馬虎虎理,我就馬馬虎虎給;這回您認認真真理,我就認認真真給。」

一席話,說的理髮師啞口無言。

魯迅跟陌生人說話直,跟熟人也一樣。

一次,蕭紅來魯迅家玩兒,問他:「先生,你看我的新衣服漂不漂亮?」魯迅搖搖頭,直言不諱:「不大漂亮。」

見蕭紅有點不高興,魯迅趕緊找補:「你這裙子顏色配得不對呀,紅上衣要配紅裙子,或者黑裙子,你這咖啡色不好,倆顏色放一起很渾濁……」

見蕭紅臉色更差了,魯迅頓了頓,繼續補刀:「所以把紅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嘖嘖,感覺解釋半天還不如不解釋。

魯迅性格直爽,擱在現如今,也是妥妥的直男一枚。但至少對於自己的內心,他是不負的。

申居鄖說:

「世間好看事盡有,好聽話極多,惟求一真字難得。」

魯迅就做到了這個「真」字。想說什麼就說,看不慣就罵,沒那麼多顧忌,活得真實坦蕩,肆意快活。

氣質三:自我

但在婚姻上,魯迅和朱安,是有名無實的。

朱安是魯迅遵從長輩之命娶的妻子,他不喜歡,更沒好臉色。婚禮上,乾脆一言不發,活像個被綁架來的新郎。

結婚才4天,魯迅就拍拍屁股回了日本,留下新媳婦獨守空閨。

3年後,魯迅回國。接了全家一起住,卻從未進過朱安的房間。

母親問魯迅:「朱安到底哪裡不好?讓你這麼討厭。」

魯迅很無奈,回想起同朱安少有的幾次對話。

魯迅:「日本的xx很好吃。」

朱安連忙附和:「是的是的,我吃過。」

魯迅:「是嗎?在哪裡吃過?這東西全中國都沒有。」

留朱安一臉尷尬。

這樣幾次下來,魯迅徹底失去了溝通的慾望。

在這樁婚姻中,魯迅和朱安都是犧牲品,他們相敬如賓,卻貌合神離。

後來,魯迅與學生許廣平同居。得到消息時,朱安如遭雷擊。

在許廣平面前,魯迅才變成了真正的魯迅:可愛,敢愛,接地氣,孩子氣。

讓人變大人的婚姻,可憐,讓人變孩子的婚姻,可貴。

魯迅和朱安的婚姻屬於前者,與許廣平的結合,屬於後者。

有一次,魯迅和許廣平吵架,一賭氣跑到外間睡地板。許廣平沒發現,還是三四歲的兒子海嬰跑過去,一聲不響睡到父親旁邊。許廣平見狀,又好氣又好笑。

魯迅抱著海嬰,道歉:「我這人脾氣真不好。」

許廣平說:「你是先生,我便多少讓你些,若是年齡相仿的對手,我才不會這樣。」

魯迅愛把手稿亂扔,有時還當成廢品賣掉。一次,蕭紅在路邊買油條,發現包油條的紙竟然是魯迅翻譯《死魂靈》的手稿。

蕭紅告知魯迅,魯迅沒當回事兒,蕭紅無奈,跟許廣平告狀,許廣平狠狠批評了魯迅一頓。

魯迅連連保證:「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這個世界上,很多人都活得不夠自我。看別人臉色,順旁人心意,不自在,更不痛快。

魯迅卻不一樣,他活得自我,為人處世充滿了大智慧。

他始終順著自己的心走,不喜歡的人,就不去理了,愛情是自己的,該由自己做主。厭倦了,就撤退吧,一拍兩散,也好過相互傷害。

氣質四:硬氣

魯迅為人硬氣,且文如其人。

他特別會懟人。懟流氓文人,懟麻木群眾,懟封建制度,懟落後文化。

被盛讚過:

「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他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

網上有些特別好笑的段子,揀兩個來分享下:

有人問魯迅:樹人啊,聽說最近加薪了,漲了多少啊?

魯迅: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也是棗樹。

那人:呃?不想說算了,真不夠朋友。

魯迅:友誼是兩顆心真誠相待,而不是一顆心對另一顆心的敲打。

那人:……

魯迅的文字之所以被喜聞樂道,大抵是因為他說出了很多人不想說、不敢說的心裡話吧。

其實,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狂人」,一腔熱血,劍指世界的黑暗與齟齬。可悲的是,狂人只能藏在心裡,現實中,每個人似乎都活成了阿Q,自我安慰,自我欺瞞,與殘酷的世界握手言和、把酒言歡。

每個人年輕時都曾躊躇滿志,指點江山,激揚文字;越長大卻越明白,生活艱難,無力改變,只能發幾句牢騷,扯幾句不甘,而後活成孔乙己,安於現狀。

每個人都嘗試過站在風暴中心,讓世界看到自己的光芒萬丈,卻被現實的罪惡裹挾,漸漸磨去稜角,一不小心就弄丟了自己。然後不得不承認,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只覺得它吵鬧。

我們之所以羨慕魯迅,是羨慕他始終敢於做自己的底氣;我們之所以佩服魯迅,是佩服他在做自己的同時還敢批判世界的硬氣。

縱使世界沒有炬火,他也活成了唯一的光!

電影《無問西東》中有句台詞:

這個世界從來不缺完美的人,缺的是從自己心底里給出的真心、正義、無畏和同情。

我想,再沒有一個人,能比魯迅更貼合這句話了。

他懷抱真心,從不掩飾自己的喜怒好惡,活得真實、自然、痛快;

他一腔正義,懟天懟地,堅守著內心的底線,不越界一分一毫;

他勇敢無畏,不在意旁人的嬉笑怒罵,我行我素,但求無愧於心;

他滿懷同情,同情民眾的不幸與不爭,用一桿犀利之筆,點醒愚昧。

電影《無問西東》劇照

在《野草》中,魯迅曾寫下了這樣一段《墓碣文》,以總結自己的一生:

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於天上看見深淵。

於一切眼中看見無所有;於無所希望中得救。

感謝魯迅先生,讓我們於無所希望中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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