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開車,最忌諱的當然就是疲勞駕駛了。道路安全法里說了,連續開車超過了四小時,至少需要休息二十分鐘,否則很容易出事故。那要說在高速開車的時候出現了疲勞的狀況該怎麼辦呢?這個是時候就應運而生了服務區,對於哪些長時間在高速公路上馳騁的駕駛員們來說,服務區是非常重要的。 前段時間李師傅就在服務區發生了一件事,讓他十分鬱悶。 幾天前李師傅開著貨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感覺有些疲憊的時候,正好經過了一個服務區,他擔心自己再開下去會發生交通事故,於是就打算在服務區睡一覺。 可是讓他意外的是,當他休息完了開出服務區的時候,收費站的服務員卻遞過來了一張超時費,費用顯示兩千四百元!李師傅看到費用單時一懵,怎麼也沒有想到就停了那麼一會兒,超時費就高達兩千多元,他之前也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這還是頭一回聽說在服務區休息還要收錢的。 兩千多塊錢對於李師傅這樣一個貨車司機來說,差不多是他十多天辛辛苦苦工作的薪酬呢。 但是我國其實在二零零四年就已經頒布了條例,裡面就講到「超時費」,而且如果司機拒絕繳納的話,服務區的工作人員有權利拒絕讓該貨車通行。 這條法令的頒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方便管理,以防止有些車輛在服務區停留過久,同時也為了防止那些不守法律法規,想要通過換卡來達到免受過路費等費用的鑽空子車輛。 規定既然頒布了就肯定是有它的理由,並且肯定是利大於弊的,只是小編私以為,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門對李師傅的這項罰款未免有些不近人情。首先,「超時費」並不是全國每個服務區都有的收費項目,所以肯定就會有不熟悉路線的司機不知道要收取這個費用。其次,李師傅做出在服務區休息的舉動也是為了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歸根結底是以人為本,重視生命的價值。 但是無規矩不成方圓,規矩的制定就是為了規範行為的,那既然有了這項規定,李師傅的這項罰款是必須得交了。 但是這件事情的發生也給我們提了個醒,在要行駛過的高速路段,要事先查明一下該地區的收費站有沒有「超時費」這項特殊規定,提前做好準備,才能有備無患。 同時也希望國家部門能夠看到這群因為失誤而扣掉三分之一甚至半個月的工資的人,換一種防止違法行為產生的方式,比如使用定位系統來進行排查,從車輛駛入收費站到駛出收費站這段期間進行記錄,這樣那些想方設法進行逃費的人就難以逃脫了。 (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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