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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心之財不可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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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心之財不可貪

甄彬為人做事,受到鄉親鄰里的稱道。他曾經以一束薴做抵押,從沙寺的庫房中,借出一些錢。後來贖回薴時,發現裡面藏有被手巾包裹著的五兩黃金。甄彬拿出這錢,立即送還。守庫的僧人,驚奇地說:「近來有人用金子抵押換錢,因為太匆忙,忘記放到什麼地方了。施主給我們送回來,你該收下一半,作為報酬。」

和尚相贈十多次,見甄彬仍堅決不受,就讚歎道:「你這個五月的熱天,仍然穿著皮襖(他沒有單衣)、背柴草的人,竟是拾金不昧的君子!」

梁武帝還是平民的時候,就聽說過這件事。後來他登基稱帝,以西昌侯蕭藻為益州刺史,就讓甄彬,在其府中,任錄事參軍,併兼任郫縣縣令。同時外出上任的有五位,武帝告誡他們要廉潔、謹慎。可輪到甄彬,只是說:「你以前有拾金不昧的美名,所以我不用囑咐你什麼

了。」

   

因此,甄彬的德名,更加彰顯。等他到益州任上時,蕭藻對他禮敬有加。

(出自《南史•列傳第六十》)

【評述】

昧心的事不能做,昧心的錢不能貪。縱然能暫時瞞得了人,瞞不了天;也瞞不了自己的心。自己的心,如同一部錄像機,善善惡惡都將忠實地記錄下來,到時候,一切都會給個「說法」的。所以憑良心辦事,儘管眼前會吃一些「虧」,但終將因此而受益。

甄彬沒有貪薴束內的五兩黃金,而是將金送歸原主,他這種善行在多年後,得到了巨大的「利息」。在歷史上與甄彬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 例如明朝的高僧憨山大師,他在山東時,皇太後仰慕其德行,贈與他七百餘兩黃金。憨山大師自認為受之有愧,於是就將這七百餘金,都用來賑濟了山東各縣的災民。不久,朝中奸黨作亂,誣陷他侵吞了國庫的公款,妄圖以此攻擊皇太后。皇帝聽信讒言,一怒之下,將他收監下獄。

審訊時,憨山大師義正詞嚴,據理力爭。皇上派人清查內庫賬簿,發現七百餘金賑濟款的賬目,和來自災區各縣的收據憑證,都筆筆分明、絲毫不差。奸黨的陰謀沒能得逞,皇帝母子間的誤會,得以化解,憨山大師也免於死罪。事後,憨山大師感嘆道:「假若我當初將太后贈與的金錢,自己留用,可能就難免一死了。心貪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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