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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女子在北京因宣揚邪教「法lun功」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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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緣滅 發表於 2018-8-18 16: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8年7月12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單珊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被告人蔣立宇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被告人田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單珊,女,1990年10月出生,戶籍地山東省高密市,現住北京市海淀區,漢族,大學本科文化。2016年11月因散發「法lun功」宣傳品,被行政拘留十四日。
  蔣立宇,女1991年2月出生,戶籍地湖北省十堰市,現住北京市海淀區,漢族,大學本科文化。
  田豐,女,1968年6月出生,戶籍地北京市西城區,現住北京市西城區,大學本科文化。
  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11日23時許,被告人單珊、蔣立宇等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廣寧麻峪村菜市場後門附近,張貼「法lun功」傳單,被群眾發現並及時向派出所報警,公安機關立即行動將單珊、蔣立宇、田豐三人抓獲,當場從單珊、蔣立宇共同居住地及隨身背包中起獲大量「法lun功」反宣品,標語、宣傳冊、書籍253本/(張),印有「法lun功」宣傳標語的人民幣1680張,電腦3台,手機6部,翻牆軟體光碟、U盤等42個,其他法lun功宣傳品86個,均予以沒收。經查,被告人田豐使用手機自動播放軟體向有規律號段撥打電話共計1170次。法院認為,被告人單珊、蔣立宇、田豐系利用貨幣及通訊信息網路為載體宣揚邪教,三人均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
  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七)項、第(十)項、第(十二)項,第五條第(四)項之有關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決。
  延伸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七)曾因從事邪教活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從事邪教活動的;
  (十)以貨幣為載體宣揚邪教,數量在五百張(枚)以上的;
  (十二)利用通訊信息網路宣揚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電子圖片、文章二百張(篇)以上,電子書籍、刊物、音視頻五十冊(個)以上,或者電子文檔五百萬字元以上、電子音視頻二百五十分鐘以上的;
  2.編髮信息、撥打電話一千條(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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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ntiaoer 發表於 2018-8-18 17:31 | 只看該作者
無論哪個國家,宣傳邪教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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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復新1 發表於 2018-9-1 03:25 | 只看該作者
《要警惕法輪功邪教組織借口保護信仰自由而肆意踐踏公民的言論自由》


海外有個小小的中文論壇,裡面寄居著一群自詡為「人權鬥士」的傢伙,平時,見它們一個個憤世嫉俗、義正詞嚴、酸不溜秋的樣子,儼然都是民主自由的化身,但仔細觀察才知道,它們行的,無非是借這個自由去踐踏那個自由,用自己的矛去攻擊自己的盾的巫術。它們維護人權是假,為了在有生之年趕緊給自己那為富不仁被中共當惡霸地主槍斃掉的爺爺報仇是真。現在它們已吃不起滿漢全席,肚子里灌太多「棒子麵」,把大腦吃成了河南名小吃「胡辣湯」那樣的糨糊糊,便更加喪失理性,更加喪失分辨是非的能力,倒共倒得走火入魔,神經都錯亂了。最明顯的,是他們病急亂投醫,竟去當維護法輪功邪教組織總慈悲人雷哄稚的「自干五」,一旦發現有網友敢對雷生「不敬」,便群起圍攻、撒潑耍賴、惡語相向、蠻不講理,不許別人說話,非鬧得把人家封名為止。人家見無法把他們當正常人交流,就再也不來了。

我卻正好相反,我越發現哪裡有輪子或是輪子自干五聚集的地方就越要去,我早就在找這些地方,好將他們集中起來一起轉化,就地殲滅,事半功倍,免得滿世界去找,一個個地轉化了,所以我至今依然不厭其煩地在那裡向它們揭露輪子的邪惡,盡量慈悲它們、轉化它們、挽救它們。他們卻想方設法要將我趕走,但又要假裝自己「民主」的形象,煞有介事地幾次發起針對我的「投票記點」封名活動,為此不惜到處拜票、燒香許願,甚至「下陰」作法招請雷哄稚先生的法身附體,妄圖在「另外空間」發力,湊夠點數,將我趕走。它們哪知雷先生的法身每次見了我,就如同遊魂見了陽光,野鬼遇上鍾馗,嚇得魂飛魄散、瑟瑟發抖、二便失禁,自然,它們的計劃每次都遭到了可恥的失敗。如今,它們一見我發帖就如芒在背,如坐針氈,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恨得牙根痒痒。

一、胡辣湯挺輪是因為無知,金復新倒雷是出於了解

我是把雷哄稚所有早期「講法」,以及後期「經文」,甚至錄像磁帶,甚至他們的造謠貼都看了聽了的,只要我能找到,哪怕是輪子新聞報道我都看了。我原以為胡辣湯先生們如此瘋狂挺輪,肯定也和我一樣熟讀了雷哄稚邪書,因信仰而堅定挺輪的。然而我發現,胡辣湯們對於雷哄稚說過什麼、寫過什麼、做過什麼,根本沒有興趣知道,和大多數人一樣,對所謂修鍊、圓滿、神佛也是當作天方夜譚,當笑話來嗤之以鼻的,它們只是為了支持而支持,妄圖借輪子這副牌鬧騰倒共而已,純粹出於政治目的而罔顧事實。

所以,每當我揭批輪子時,總能引經據典,信手拈來,而胡辣湯們除了喊口號,重複輪子漏洞百出的活摘謠言窮於招架外,無言以對,尷尬萬分。胡辣湯們一旦理屈詞窮,便以「信仰柿油」做最後擋箭牌來搪塞,一口咬定它們幫輪子說話,並非真的相信輪子的邪說,只是在支持輪子捍衛「信仰柿油」。還有的先生也認為,「『亂天下的只是常委。』輪子只要自稱倒共,就算是『我們的』戰友,就應該對其歷史和現在的罪行視而不見,熟視無睹,無論輪子如何邪惡,哪怕害死人命,哪怕詐騙錢財,哪怕滅絕人倫,也不許有意見,應『合心戮力,討伐共黨』,若因批評了輪子而牽扯了倒共的精力,會『舍本求末,誤了大局。』」我就不明白了,要是今天莆田系鄉下騙子也自稱倒共了,是不是也要節省精力,與其結成「最廣泛的統一戰線」,對其勾結部隊醫院和百度謀財害命的罪惡網開一面、大開綠燈、眼開眼閉,任其繼續無證行醫?法律也管不得,媒體也寫不得,群眾也談不得了?難道倒共和倒輪,是決不能同時進行的,是相互矛盾的嗎?這種中國式的思維方式很有意思,在國人中很有市場,這些先生大概相信划根火柴幫人點了煙,哪怕那根火柴沒有燃完,也決不可能再點著自己的那根煙,必須要等這根火柴燃完了,再去划第二根火柴才能點著自己的煙,聽起來和古代那些玩削足適履、鄭人買履、刻舟求劍、守株待兔、買櫝還珠、一葉障目、緣木求魚的先生們一樣可愛。我勸這些先生,您要真的倒共倒得這麼走火入魔,為什麼不把自己吃飯、睡覺、聊天、信交的時間與精力也節省出來呢?

那麼,今天我別的都不想談,不想糾纏輪子到底邪不邪,只就信仰自由和這些聖鬥士們講講理。恰好,這幾天正是江蛤蟆像鎮壓妖魔鬼怪一樣鎮壓雷哄稚先生17周年之際,司馬南為此還主持了一個訪談節目,採訪了當年與雷哄稚鬥法的風雲人物何祚庥,請他回憶了一下當年的情形,我們就從這裡談起吧。

據何回憶,當時他僅僅在天津教育學院的一份小刊物上刊登了不支持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有根有據地講述了他所在單位中科院某研究生練法輪功精神失常的情況,結果招來數千輪子到他家來辯論,指責他「誹謗」了,還在天津教育學院靜坐,要何認罪,嚴重影響了鄰居和無辜師生的生活學習環境。

二、輪共曾長期狼狽為奸共同侵犯媒體的新聞自由公民的言論自由

何祚庥說,輪子此前已經包圍過數十家對它們有「不敬」言詞的新聞媒體,是凡有批評的都說成是誹謗。眾所周知,此時的中共,在64之後已成驚弓之鳥,處處杯弓蛇影,每逢見到群體性事件,為避免事態惡化,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輪子深知中共心理,每次鬧事,都逼得中共無奈地站在輪子這邊,強令媒體向輪子屈膝投降。為此,每當輪子向北京電視台等單位提出「將記者開除將主編撤職」等無理要求時,對方只好以犧牲新聞自由的方式,忍辱負重,簽署「喪權辱國」條約,來滿足輪子的胃口,只求不影響「安定團結的大好形勢」,不被上級責罵。

輪子在被鎮壓之前,一直就這樣配合中共打壓媒體的新聞自由和公民的言論自由,中共也投桃報李,92-99年間,面對民間針對輪子雪片般的舉報信不聞不問,替輪子百般遮掩,只是後來由於輪子野心極度膨脹,連中共餵食它的手也要咬,才使江痛下殺手。輪子後來也只反江不反共,在胡溫時期,輪子暗中又與中共胡溫派系勾結倒江,現在又在試圖拉攏習派妄圖借習之手除掉江蛤蟆報私仇。

就是在與中共的蜜月期間,輪子自恃有中共撐腰,狐假虎威,有恃無恐,挾連勝之餘威,糾集數千嘍羅,禿尾巴狗似地氣勢洶洶趕來找何祚庥辯論,要何低頭認罪,輪子辯論不過,碰了釘子,轉而又逼迫何所在單位中科院「處理」何祚庥,以求體面下台,所幸中科院堅持原則,不為所動,不肯學北京電視台隨意處分自己的員工。

何祚庥在訪談中透露,輪子初嘗敗績,氣恨難平,便揚言要上京向中共求救,請求「黨中央嚴厲懲辦何祚庥」,這顯示出輪子要借故把事情鬧大的決心,妄圖以勢壓人,借中共之腳踐踏公民「言論自由」了,已遠遠超出了講理的範疇。

三、有理說理,為什麼要以勢壓人?

何祚庥與雷哄稚之間的矛盾,實際只屬於認知上的意見不一。雷先生認為練其功包醫百病,不會出偏差,而何先生認為青少年不宜練習,僅此而已,哪裡存在什麼誹謗?何先生作為一個「修鍊界」的門外漢,說一些外行話很正常,他只不過喜歡說而已,哪怕真的說錯了,你我頂多付之一笑。但不能因為他見識錯誤,就剝奪其言論自由,應知公民有對並不了解的事物發表見解的權力,這是一種天賦的人權。試問,你們這些胡辣湯,平時說的話都是金口玉言不會錯的嗎?別人可以不可以借口你們說錯了,而限制你們的言論自由呢?

正常的解決途徑,應該是雷先生本人或手下也撰文刊登在報刊上,講事實擺道理,反駁何的觀點,這也就夠了,要文斗不要武鬥嘛!群眾看了你寫的,自有公論,身正不怕影斜,你怕什麼呢?魯迅和梁實秋相互之間的看法不一樣,頂多打打筆仗,有理說理。除了雷哄稚這種紅衛兵出身、當過造反派、有揪斗別人經歷、有打砸搶情結的暴徒之外,都不會糾集粉絲跑到對方家裡、單位里去「辯論」,稍微有點修養要點臉面的人都不會這麼做。這是文明世界和法制社會的通行做法。

那麼請問「對方辯友」,你們不是平時常講什麼:「我雖然反對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你們自己做到了嗎?你們的崇拜的雷哄稚做得到嗎?

退一步講,假使雷先生是文盲,除了嗓門大,嘴巴厲害以外,字都寫不來,無法撰文反駁,只能當面找何辯論,我覺得倒也未嘗不可,有理可以說理,我支持雷大師親自上門找何評理,可以找何單挑。可為什麼他自己躲著不出來,卻攛掇數千弟子上陣,妄圖以人海戰術,耍「老貓肉」,玩「滾刀肉」,以勢壓人,妄圖以綁架無辜群眾的生活學習環境,以觸動中共最敏感之神經來要挾呢?難道這是在講理嗎?這和雇來的醫鬧有什麼區別?這不正說明輪方無理,輪方心虛嘛?

四、有法律有法院,為什麼非要走極端?

再退一步,即使雷先生堅持認為何誹謗了自己,但自己臉皮薄,嘴又結巴,有社交恐懼症,何臉皮厚,死不認錯,使得雷先生有理反被駁得體無完膚,狼狽不堪,那也並不是只有走極端喝農藥自殺這條路,還是有講理地方的嘛。雷先生可以請律師上法院起訴呀,究竟有沒有誹謗該法院說了算,否則國家設這麼多法院幹啥呢?訴訟才是公民解決糾紛最正常的渠道。為什麼要跳過這程序去包圍中央呢?

再退一步講,就演演算法院不受理,或者雷先生認為判決不公,再去上訪也不遲嘛!即使真的為了救那些因干擾天津教育學院教學秩序而被拘留的輪子,也可以先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哪有靠動員上萬人把中爛海包圍了來解決問題的呢?

「咳咳……」我知道這些以鬧事為樂的胡辣湯們,一旦讓他們走正常人評理的程序,就會無言以對,就會暴露出法盲加無賴的嘴臉。當然,這樣的難題也難不住它們,它們愣幾秒鐘后一定能再蹦出個理由:「什麼起訴法院?中共那麼黑暗,法院都是擺設,沒公正性可言,肯定包庇何祚庥,只有鬧事才能解決問題。」

那我這裡再退一步,就承認對方辯友說的是對的,中共的法院確實不公平。但問題又來了,既然你們認為中共邪惡,中共的法院不公平,那中爛海作為中共的核心,應該更黑暗更不公,那貴功哭著喊著「黨啊黨啊,我的親媽」跑中爛海去哭訴幹什麼?怎麼又認為中央能公平解決呢?究竟是什麼讓貴功這麼確信中央一定會偏向你們「嚴懲何祚庥」的呢?這說明貴功知道自己和黨是穿一條褲子的嘛!

如果你們堅持認為上法院是沒有用的,那麼你們自己是不是今後真的能做到片紙不入中共的「六扇門」?以後你家要是出了繼承、租賃、拆遷、借貸等糾紛,你離婚發生財產子女歸屬的爭議,你是不是都能私下了結,絕不上法院起訴?甚至法院判你勝訴,你也有骨氣學「首陽山伯夷叔齊不食周粟,情願餓死」,不去領賠償金,不去領分得的遺產嗎?

既然中共的法院不公平,那公安局肯定也不公平了。以後你家被偷了,你人被打了,妻女被人奸了,爹娘叫人殺了,能不能下決心堅決不去中共的派出所報案?你娃被拐了,是不是只想借用你最信任的雷大師及輪子的天目透視遙視幫你去找,而不去麻煩警察?你能做得到這點,那才是好漢,否則我就覺得你很虛偽。

雷哄稚不是一直要弟子們「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的生活方式去修鍊」「取中,不走極端」「不要破壞常人的生活狀態」的嗎?可為什麼在這件事情上面一定要特立獨行走極端,拒不符合常人的生活方式呢?要是全國人民都學貴功,都以當法盲為榮,一有糾紛,都以不信任法院為借口,直接跑中央,成群結隊包圍中爛海,都要江蛤蟆豬籠雞親自接見,當面解決,那不把蛤蟆累死?不把中爛海附近居民煩死?這不是破壞了常人生活狀態了嗎?雷哄稚不是在教你們砸爛公檢法嗎?

據司馬南在節目中透露,當時輪子包圍的媒體中,居然還有美聯社,美聯社有位記者,對輪子不知深淺,也寫了篇對大師「不敬」的文章,結果輪子就把美聯社駐京機構給包圍了,妄圖踐踏美聯社的「言論自由」。只不過此事影響小,淹沒在了眾多事件中而不為人知。據我查閱,其實輪子還包圍過英國BBC廣播公司、《紐約時報》等西方媒體。請問胡辣湯們,貴功不信任中共的法院也罷了,你們美國親爹的法律總該相信吧?您美國親爹開的法院總歸能向著您了吧?況且當時雷哄稚已經移民海外,完全可以乘機請律師在海外起訴呀,怎麼也不敢起訴呢?當真這地球上就沒有任何國家的法律能管得了你們?貴功既然有理,肯定能打贏官司,這些西方媒體人傻錢多,貴功贏了官司可以獲得巨額賠償,大撈一筆,那抵得上大師賣多少盤磁帶呀?這麼大的好事你們為什麼就不做呢?

五、難道要以犧牲公民的言論自由來保護邪教的信仰自由?

當然,被蛤蟆鎮壓后,雷哄稚在海外也學會起訴了。但起訴的對象是有選擇的,對洋人媒體它不敢惹,它心裡清楚自己沒道理,起訴了也只有敗訴。它只敢起訴中國人。據介紹,每當有任何中文媒體對其不敬,輪子二話不說,操起攝像機就闖進人家辦公室,以「人肉戰術」近距離對人拍攝,以資恐嚇,要求道歉。海外媒體從沒見過這種紅衛兵陣勢,編輯記者都擔心自己個人安全得不到保障,從此中文媒體再也不敢談及輪子。誰都不願意穿新鞋踩狗屎。金復新完全理解海外中文媒體這種普遍對輪子的忌憚心理,也深有體會。平時復新寫得很爛的博客,網站也許會加精置頂,而一旦是涉及輪子的,哪怕寫得再好,這些網站也絕不推薦,甚至不予刊登。網站明白,金復新平時就在大陸,輪子是無法送達傳票的,惱羞成怒之餘,定將一腔邪火撒到自己頭上,跑來靜坐打官司,自己替金復新背黑鍋。

六、欺軟怕硬的滑輪大法終於在海外遇到了對頭

惟有加拿大有家發行量只有幾千份的小報,叫《華僑時報》的不信邪。2001年,該報由於刊登了一篇原法輪功痴迷者的懺悔和幾位法輪功受害者家屬的來稿,而招來輪子的起訴。輪子剛到加拿大,妄圖給大家來個下馬威,殺個雞給大家看看,以為不管勝訴與否,都能震懾當地中文媒體,今後看誰敢對大師說三道四!沒想到的是,它們選中了《華僑時報》,也為自己選中了滑鐵盧……可輪子打錯了算盤,它們哪裡知道,這個《華僑時報》的社長周錦興是和金復新、何祚庥、孔慶東、江蛤蟆一類的人物,也是個認死理,油鹽不進的傢伙,他就是不肯信這個邪,鐵了心要和輪子胡辣湯斗到底。他不嫌官司纏人,情願陪上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竟認認真真與輪子打起了曠日持久的拉鋸戰。

起初,輪子們聽信雷哄稚的允諾,以為「正法」迫在眉睫,要搶時間趕緊搞點事情掙「威德」,好當「公分」帶到圓滿后的天上去兌換成淫樂券。於是一哄而上,竟有232人聯名起訴,每人要求10萬加元的賠償,總共要周錦興賠2320萬加元,想讓周錦興傾家蕩產。

與此同時,輪子還狂妄地向法院提出禁制令,要求《華僑時報》訴訟期間不許刊登有關輪子的文章,若一定要刊登,須先交由輪子審閱才能刊發。這種公然踐踏言論自由的蠻橫做法,即便是中宣部也作不出來,遑論是在自由世界的加拿大?法官皮埃爾·維奧毫不含糊地駁回了輪子的最後通牒,認為這侵犯了對方的言論自由,不能借口自己信仰自由而去踐踏別人的言論自由,給予輪子無情的棒喝。某論壇「螺桿」「棒子麵」等胡辣湯先生及大法駐壇弟子們!我正在這裡向你們這些法盲普法,你們聽清楚沒?侵犯言論自由的裁定,可不是我金復新做出的哦~那是西方自由國家的法院做出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你想不認也不行。你們從中國帶來的那套蠻橫霸道的野人潑皮做法在海外行不通!還是趁早收起來吧!

經過數年的官司,雙方都已筋疲力盡。當年信心滿滿,以為馬上就要白日飛升的232名輪子,漸漸感到自己似乎被大師當猴耍了,也對訴訟不關心了,到出庭時,只來了寥寥十幾個人,全無氣場,再無當初不可一世的瘋狂氣焰。

官司最後以輪子慘敗收場。法院認定法輪功是「一種不肯接受批評的活動」,《華僑時報》的言論自由應得到保護。為此,不僅輪子2320萬元的訴訟請求分文未得,反而還得承擔律師費和訴訟費用,甚至還要賠償周錦興的經濟損失。真正上演了一出「偷雞不成倒蝕一把米」「賠了夫人又折兵」「搬起石頭砸腳」的好戲。儘管無恥輪子在輪媒上顛倒黑白,謊稱大勝,可下面小輪子也不得不在網上承認「一分錢都沒撈著」。而且,輪子遭受重大打擊后,總算認清了形勢,「原來在國外也這麼不好混啊!」這才明白,只要對方強硬,自己根本耗不起,終於低下了曾經不可一世的頭,從此低調了許多,如今只好冒充瞎子,任由海外中文媒體「污衊」它們而假裝看不見,再不敢隨意起訴別人了,路上遇見周錦興都躲著走。

相反,周錦興卻越戰越勇,時不時主動出擊告輪子一下,咬輪子一口,搞得輪子心力交瘁,窮於應付,只恨不能下跪求饒。對此,雷哄稚把任何訴狀都推弟子去處理,生怕一招不慎,被周錦興抓住辮子,起訴它個人。大師成天生活在膽戰心驚之中,生怕哪天收到傳票,惶惶不可終日,已經抑鬱症大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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