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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不全是盲的,反擊不只是司法的,也可以是道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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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鐵林 發表於 2018-7-30 09: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最近幾天,性騷擾、性侵害等事件波及某些公益人士和前媒體人,這些不同程度的性暴力事件激起了廣泛的譴責,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在憤怒聲討施暴者的輿論中,出現許多相反的聲音,把強姦看作「順奸」,指出受害人「醉酒」,不曉得反抗,詰問為啥不早揭露?
這些對受害人處境的另樣理解,對受害者揭發的舉動抱著懷疑態度,責備性暴力的受害者動機,並非這一次輿論才出現。在此前,性暴力揭發風波蔓延北上廣高校時,同樣出現過類似的言論。但因為高校的封閉性,這些言論的能見度遠不如現在這麼顯著。

質疑受害者在性暴力場景下的無措,推敲她們事後檢舉揭髮帶著陰謀,其實有很多原因。一個是觀念上的,認識不到熟人強姦的情況下,受害者因為震驚無助而導致反抗無力,也無法理解性侵害對受害者的心理摧毀,站出來發聲前,她們經歷了艱難的心靈重建。
除了觀念上的模糊,還有一個原因是利益上的。迄今為止,公益圈有三名中青年代表被揭發有性暴力前科,但公益群里充斥著許多針對受害人的「蕩婦羞辱」,從動機到行為到過程,統統懷疑否定,這些人與被揭發者有著各種形式的利益關聯,這麼說並不奇怪。
這些年來,公益界內部的生態建設,發展出許多小型的公益組織群,他們之間共享一個自上而下的資助流程,公益領袖掌握著這些人的利益,性暴力的檢舉揭發不僅會粉碎公益領袖的光環,也會毀壞他所在的公益小生態。這時候,對性暴力文過飾非,其實是利益的統一戰線使然。
無論是觀念上問題,還是出於利益上的精明算計,小圈子的親親相隱都會爆發出同一個癥狀,那就是追求一個「完美的受害者」。比如,受害人必須在遭到性侵犯時反抗,如果反抗不成那一定是「心裡有鬼」,不在事後揭發而是等待時機,一定有陰謀,是為了陷害施暴者。
這種「完美受害人」理論並非第一次出現在性暴力輿論中,在以往多個社會事件中,比如小販刺殺城管,都有類似論調。這種「完美受害人」理論從抽象的輿論原理,逐漸為一般大眾掌握,從官民衝突中逐步侵入所有輿論,為反轉製造動力,試圖顛倒是非,早已是輿論場的常態。
我們相信,即使在社交媒體時代,仍然存在著輿論領袖—一般用戶的信息傳輸規律。所以,當大小不一的輿論中人祭出「完美受害人」理論,為施加性暴力一方辯護洗白,輿論中的部分聲場也會發生變異,接受這種混淆,導致是非感下降,反過來讓受害者承受更大的壓力。
性暴力尤其是被強姦的受害人,不是活在真空中,而是要面對人數不等的社會群體的眼光和評判。
因為眾所周知的文化積澱,對性暴力受害者的不寬容、苛責受害者等比比皆是。即使在認知與傳播品質都有提高的今天,性暴力受害者受到的歧視和攻擊不會比從前更少。
性暴力、強姦等發生在失衡的權力框架中,而權力本身決定著利益分配,所以為性暴力施加者開脫罪責也就在所難免。如果考慮到輿論傳播中各懷心思的信息截流、扭曲,責備「完美受害人」的錯誤認知就會成行成市。類似高校、公益圈和媒體圈中出現的性騷擾,與這種觀念「土壤」大有關係。
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即使施暴者被揭露出來,迫於公眾壓力,需要一個解釋的時候,他們依舊可以沉默、可以顛倒黑白、可以將性侵害現場描繪為縱酒的失誤,甚至將強姦扭曲為你情我願的男女情事。這些人之所以敢這麼說,除了自保的算計,也是吃定了「完美受害人」的社會風氣。
迄今為止,無論是高校還是公益圈或涉及公知圈,性侵害事件都處在走不出校園、走不出圈子的處理範圍,沒有法律介入,司法基本是圍觀。無論是舉報給大學黨委紀委,還是舉報給輿論大眾,都說明性暴力事件尚無有效的法律約束,這也是輿論批判蓋過法庭審判的尷尬所在。
但話又說回來,既然強姦文化、性騷擾文化的成因中大部分肇始於觀念問題,即使司法跟不上舉報,司法不下大學、不入朋友圈、不進公益圈,受害者勇敢發聲揭露,掀動輿論,也是對舊觀念的衝擊。
觀念的事,也許只能靠觀念去滌盪,這是性暴力受害者及其支持者的價值。
但在另外一方面,當受害者承受二次折磨站出來控訴,我們也希望社會能逐漸配得起這種勇氣,讓它在司法力所不逮之處產生積極作用,在現實的某些細節上引發響應,讓個案所牽涉的那些施暴者遭受挫折,讓更多人接受這個信號:社會不全是盲的,反擊不只是司法的,也可以是道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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