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認為:仍然應該由自由市場決定藥物價格,即定價權還是由製藥公司和供需關係決定,不能抹殺了製藥公司的盈利需求,這樣才能鼓勵創新。但同時,FDA 已經向白宮提交議案,意在通過一系列措施,鼓勵競爭對手儘快推出競爭產品,加大同類型產品的競爭,如此讓企業有錢賺,但不能發展到過度貪婪。此外,FDA 在努力加快新葯的審批流程,此前 FDA 制定了過於嚴格和冗長的審查標準,導致小藥廠根本沒辦法承擔這個申請過程,從而大幅度削弱了競爭。FDA 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去年全年過審了創紀錄的 46 款新葯,包括新的癌症治療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