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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ん關於用宗教包裝輪工經文難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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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zhanglang81121 於 2018-5-15 15:13 編輯

最近,さん網站發表了一篇超短的さん 「經文」(簡稱《定義》),稱「輪工」可以用宗教註冊,可以承認常人的定義為宗教團體。
さん 如此「定義」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一來讓「法輪功」冒充宗教,通過註冊「宗教團體」,將自己的邪教身份「洗白」;一來便於繼續誣衊中國政府取締「輪工」是「宗教迫害」;三來好為西方反華勢力替該邪教站台提供法律依據;四來可以給「輪工」某些營利項目(如「神韻」演出)避稅逃稅。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管さん 多麼的狡詐多變,這只是為邪教迭變引入的註腳。
「輪工絕不是宗教」與實行宗教註冊的矛盾難解
  さん 一直強調「輪工絕不是宗教」,有白紙黑字為證:「歷史上我們沒有走入宗教。現在我們大部份是在常人中修鍊,他就不是宗教。」(《為長春輪工輔導員講法》,1994年9月18日)「其實,我傳這個東西不是宗教。」(《轉法輪(卷二)·在大嶼山講法》)「我們法輪大法不是宗教,我絕不搞宗教,我們法輪大法也絕不是宗教。」(《北美首屆法會講法》,1998年3月29-30日)聽聽,連用兩個「絕不」,說得多麼果斷決絕。什麼是「絕不」?就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承認「輪工」是宗教。既然如此,怎麼突然「可以用宗教註冊」了呢?這種前後不一的矛盾,讓弟子如何去理解,更別提去執行了。
「修鍊人凌駕於法律」與遵守常人法律的疑雲難除
  さん 一向矮化人類、鄙視常人,更貶低、藐視公眾的法律。首先,さん 胡說法律沒有出路:「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的限制人,封閉人」「這個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動物一樣被管著,沒有出路了,誰也就想不出辦法了」,「法律最後就沒出路了。」其次,李認為大法弟子可以凌駕於法律:「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練功人就是超常的了……」。再次,さん 妄言他的「大法」超越人類法律:「大家知道這本書他不是一般的書,他是法。我們人類社會也有不同的法律,……而我今天所教你的,遠遠的超出了人類社會所有的學說和一切常人之法。」李洪志實際上就是讓弟子藐視、超越常人法律,謹遵他的「大法」。然而,這次李洪志卻改口說「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註冊」云云,到底要遵從於他的「大法」還是要遵守常人的法律,豈不是弟子從此受到了機械的限制,甚至連常人都不如?
  「大法神不必顧忌常人」與主宰常人社會的指望落空

  短短一篇《定義》,さん 三次提到「常人」:「常人的社會」、「常人法律」、「常人的定義」,面對常人的態度畢恭畢敬。這實在太反常了。要知道,李洪志可是向大法弟子鄭重宣布過:「你們就是神,是一切的主宰,根本沒有必要顧忌常人怎麼說、怎麼看。」「你們就是神,你們就是未來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們指望誰呢?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至於說常人怎麼認識,大法弟子不管他。」(《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既然,「大法神」主宰一切,「根本沒有必要顧忌常人怎麼說、怎麼看」,為什麼在「法輪功是不是宗教的問題」上,さん 忽然變臉,提出「符合常人法律」、「常人的定義」呢?說好的主宰常人社會,卻被常人社會所主宰,讓所有弟子從高空墜落人間,所有的指望全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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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yuanchunse 發表於 2018-5-15 18:32 | 只看該作者
說好的主宰常人社會,卻被常人社會所主宰,讓所有弟子從高空墜落人間,所有的指望全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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