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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彩雲,用生命警醒我們尊重重溫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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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熙 發表於 2018-4-12 10: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6年2月26日,一位名叫馬彩雲的女子被歹徒剝奪了生命權。隨著這一沉痛消息在無邊界的網際網路上流傳,一場搶奪話語權的波瀾也在輿論場掀起。


馬彩雲,用生命警醒我們尊重重溫常識


  這場話語權爭奪戰的爆發,與逝者的法官身份密切相關。

  遇害之前,馬彩雲是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的一名法官。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昌平人,這裡有她的根——生養她的家和她深愛的親人。一定是因為「綠葉對根的深情」,這位會寫詩、善繪畫的才女從吉林大學法學院畢業后,於2001年回到故土昌平,成為一位斷分止爭的法官。

  在法官生涯將滿15個年頭之際,這位年均審理近400起案件的優秀法官倒在了自己當事人的槍口之下。

  一個被公認的說法是,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馬彩雲堅守防線的北京回龍觀地區,是有「亞洲第一大社區」之稱的特大型居民區。這個由「郊區」變為「市區」、歷史不足20年的社區,也是房產、繼承、拆遷和婚姻家庭民事糾紛的高發地區。

  夥同他人開槍殺害馬彩雲的兇手李大山,就是因為一起離婚後的財產糾紛案件成了馬法官的當事人。據公開資料顯示,2003年,李大山與回龍觀地區的一位聶姓女子再婚後,出資在女方的宅基地上蓋了房子。當李大山在10年後提出離婚時,法官未對那些權屬比較複雜的房屋進行分割。後來,李大山將聶某及其子訴至法院,主張部分房屋的使用權。主審這起案件的法官,正是馬彩雲。

  由於李大山曾有家暴「前科」,其前妻聶某擔心與李大山共同擁有那些房屋有生命安全。為此,馬彩雲不僅做了實地調查,而且做了大量調解工作。在「未能化解雙方多年積怨」的情況下,她下達了既合乎情理又合乎法律的判決——對房屋進行評估后,將房屋判給聶某,讓聶某對李大山予以經濟補償。至於李大山主張的60萬元建房款,則因為其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而未能獲得法律支持。

  由於兇手已經自殺,其行兇的動機已然成謎。如果是因為那60萬元建房款,那他是無視法律常識。對「事實真實≠法律真實」這一每個打過官司的人都應瞭然於心的法律常識,李大山一定心知肚明。如果他真的出了60萬元建房子,出錢這事只是「事實真實」;如果他拿不出出錢的證據,任何一位法官都無法把錢判給你——這就是他不願意接受的「法律事實」。

  令人遺憾的是,無視常識的不僅李大山一位當事人。馬彩雲的另一位當事人——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源指責馬彩雲枉法裁判的言論既有悖事實,更不符合常識。

  針對張源的言論,昌平法院的調查表明,張源所稱離婚後財產糾紛案的承辦人為一位名叫曹元元的法官,那起調解結案的案件與馬彩雲沒有任何關聯。

  隨著馬彩雲法官的安息,與之相關的輿論爭奪戰漸漸落幕。但是,她身後遭遇的輿論指責給我們留下這樣的警示:高度發達的移動網際網路,既是自己手裡的麥克風,也是他人手中的放大鏡。話語權的王冠,屬於尊重常識和事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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