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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鳴笛到喇叭:城市喧囂中藏著的"雜訊"污染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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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8-3-7 09: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8-03-07 00:03:19 來源: 網易科學人

  儘管城市得到了城市精英和中產階級的青睞,但到本世紀中葉,他們開始在郊區尋求寧靜,這可以幫助逃離噪音、機器和人群的喧囂。他們的逃離使城市失去了發展所需的資源,這加劇了城市的不平等。與分區制一樣,郊區(包括和平與安寧的承諾)的歷史也受到種族主義的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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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多世紀以來,城市噪音始終被視為個人道德淪喪的標誌。然而,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對環境雜訊進行系統性的改變。

  

  圖:20世紀初,紐約港中行駛的帆船和拖船

  你的耳朵現在能聽到什麼聲音?也許是忙碌辦公室里熙熙攘攘的聲音,或者是你的伴侶在隔壁做飯的聲音。但是無論你處在什麼樣的生活環境中,都無法避開一種無處不在的喧囂,即汽車的聲音。

  這聽起來似乎沒什麼,甚至讓人產生些優越感,畢竟只有大城市才有這樣的喧囂。然而,汽車的喧鬧聲以及其他運輸和工業活動正在使人們陷入病態。人們忘記了:噪音污染仍然屬於污染範疇,而且噪音污染無處不在。

  不同於其他的許多傷害,聽力損傷是不可治癒的。人們傾向於認為,聽力損傷就像把大腦中的音量調低一樣,所有的聲音聽起來都更加安靜。但實際情況遠比這更為複雜。聲音只是在特定的頻率上消失——鳥鳴聲、人類語言、樹葉的柔和沙沙聲以及爵士樂鈸上發出的尖利聲音。

  人們可以避免過度使用耳塞或參加喧鬧的音樂會,但是人們不一定有能力避免高水平的環境噪音,包括在他們的社區、學校附近,乃至工作場所。這使得噪音污染似乎變得無處不在。解決環境噪音問題始終很困難,部分原因在於,一個多世紀以來,反對噪音的倡導者一直在爭取靜默的權利,而不是傾聽的權利。

  對聽力損失的關注主要集中在過度的噪音污染上,但是環境噪音也同樣不安全。生活在城市裡的人經常被暴露在85分貝以上的噪音中,比如交通、地鐵、工業活動和機場。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足以造成嚴重的聽力損失。如果在這種環境下通勤一個小時,那麼你的聽力可能已經受到了影響。

  此外,城市生活也能維持60分貝的平均背景噪音,這足以提高人的血壓和心率,造成壓力、注意力不集中和睡眠不足等問題。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數據顯示,警笛是每天給人們造成噪音痛苦的極端例證,它們的聲壓水平為120分貝,與人類的痛覺閾值相當。但自20世紀初以來,保護人類聽力的努力並未取得太大進展,噪音消減法將對環境和健康狀況的客觀關注轉變為對審美道德主義的主觀爭論。

  最早的城市反噪音運動是由美國人朱莉婭·巴內特·賴斯(Julia Barnett Rice)發起的,她是一位富有、受過良好教育的商人和出版商的妻子。當她試圖在華麗的義大利風格豪宅里放鬆的時候,拖船的鳴笛聲讓她覺得心煩意亂。但她知道,自己的呼籲會被置若罔聞。所以她決定以城市醫院裡的窮人和病人的名義,發起反對噪音的運動。

  賴斯的丈夫、《論壇報》的出版人艾薩克·賴斯(Isaac Rice)是妻子改革運動的擁護者。1906年,他發表了妻子的作品《抑制噪音的努力》(An Effort to Suppress Noise),這相當於掀起階級對抗。她引用悲觀哲學家亞瑟·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的名言為開場白,後者曾把噪音比作粗魯的人。

  賴斯寫道:「有些人對這樣的聲音保持微笑,因為他們對噪音並不敏感。他們不只是對爭論、思想、詩歌、藝術不敏感,他們對任何一種智力影響都不敏感。」在賴斯的敘述中,這些平淡無奇的人指的是誰?拖船工人。這篇文章敘述了賴斯阻止船隻鳴笛的努力,她把自己描繪成一個頑強的鬥士,在無休止的喧囂中乞求平靜。

  首先,她尋求法律援助。在紐約收藏家辦公室的法律部門,她發現了一項條款,上面寫道:「在當地汽船監察局看來,所有監察人員認為是『不當』或『疏忽』或『不熟練』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換句話說,賴斯試圖將拖船的鳴笛聲描述成專業不當行為。遺憾的是,美國汽船監察人員認為,這一點似乎無需特別重視。

  賴斯隨後前往警察局,併發起了請願活動。她承諾收集「窮人和富人同樣的簽名」,但卻派了權威人士來收集簽名。在那些被她認可的人當中,有許多富有的醫院主管,他們鼓吹賴斯是為了幫助病人而不是懲罰海洋工人而發起請願的。監察人員對此仍然無動於衷。

  賴斯最終採訪了多名拖船工人,並把他們的回答作為製造噪音的證據,而不是為工人描述他們的勞動艱辛。拖船船長們為自己吹哨子提供了合理的解釋:一名船長稱:「如果取消哨聲,將需要額外的水手作為信使通知碼頭工人,而且這會浪費很多時間。」另一個人說:「如果不把船員叫醒,我們就有在潮汐中喪命的危險。」第三人則稱:「你必須吹哨喚醒船員,你不能指望他們總是保持清醒狀態。」

  賴斯並未因此放棄,她向海事學者和高層求助,這些人支持並研究她的主張。最後,賴斯贏得了一場勝利:全國蒸汽航行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決議,禁止不必要的吹哨聲。拖船工人堅持了一兩天後,突然發現工作變得沒法幹了。全國蒸汽航行委員會也沒有辦法執行決議,他們重新開始恢復使用喇叭的習慣。

  賴斯對此受夠了,她提出了一項法律草案,幾乎限制所有拖船使用其哨聲的情況,並要求在商業和勞工部門有常設代表,負責監察水道騷擾方面的事宜。在這方面,她最終也未能實現目標。

  不過,經過最終的努力,賴斯取得了成功。在大約10000名來自交通運輸業的代表大會上,美國大師、夥伴和飛行員協會通過了一項決議,結束所有的噪音信號。在1907年的《班納特法案》(Bennet Act)中,該法案成為聯 邦級法律,這也是美國國會批准的第一個反噪音法案。

  賴斯利用窮人和病人作為工具來通過她的立法,但這在政府最終聽取意見的過程中只起了很小的作用。真正的原因是,研究人員發現,這些噪音信號正影響著拖船的航行,使夜裡進出港口變得混亂而不安全。

  在賴斯遭遇的磨難中,她把拖船工人視為個人敵人,而不是潛在的盟友。她對人們的道德困境緘口不言,努力描述這樣的場景:水手們從她身上偷走了平和之心。回過頭來看,她的表現有報復和精英主義的影子。但不幸的是,她的好戰姿態為隨後在全美各地舉行的噪音消減運動奠定了基礎。

  正如歷史學家艾米莉·湯普森(Emily Thompson)在她的書《現代性聲音景觀》(The Soundscape of Modernity)中所解釋的那樣,《消聲法》特別針對那些相對沒有權利的弱勢人群,他們被視為阻礙「打造秩序井然的、符合中產階級願景的城市」的敵人。

  其中包括紐約市警察局長托馬斯·賓厄姆(Thomas Bingham)在1908年頒布的第47號法令。它的目標是針對街頭噪音,而不是港口噪音:街頭小販、報童、踢錫罐者、溜冰者、街頭音樂家、汽車喇叭、平板電車等等。不久之後,這部法令還開始禁止職業噪音,禁止破壞安靜的人繼續工作。

  這些舉措重挫了街頭工人,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移民。儘管如此,法院還是支持這些法律。一件臭名昭著的事件涉及一項芝加哥法令,該法令限制商販到城市的某些地方,並禁止他們使用喊叫聲進行廣告宣傳。1911年,當法院支持這項法律時,商販們先是罷工,然後發生暴亂,導致大規模起義和廣泛的損害。

  警察懲罰了那些小販,罷工也被鎮壓,法律仍然被通過執行。很快,街上就沒有小販行走的身影。到了20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噪音法案幫助清理了城市街道。最終,它不再是人們熟悉的領地,取而代之的是汽車。當然,汽車也創造了新的噪音。

  噪音法也在分區制的發展和實施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將城市的土地分成若干「區域」,並指定特定用途(如住宅、商業或工業區)。賴斯反對拖船運動的持久遺產是留下「安靜區」的概念,由於噪音存在的潛在危害,許多地方特別禁止噪音,比如醫院、學校和病人房間等。1908年,紐約設立了第一個安靜區,在賴斯與醫院管理人員的幫助下,其他城市也緊隨其後。違反「安靜區」規則通常會構成輕罪,可被處以罰款、監禁或兩者皆可。

  在地方和國家層面,強制執行反對噪音的法令都令立法者感到不安,尤其是當噪音的肇事者是對城市至關重要的行業時,這種衝突一直持續到今天。干預商業以保護安靜環境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為它限制了攬客者、小商販以及其他沒有權力的人。但是,當涉及到製造商、工廠或貨物運輸者時,令人不安的商業風險超過了保持安靜的好處。此外,由於噪音及其在法律上的處理規則是主觀的,反噪音立法常常是無效的,城市地區的警察手頭上有更緊迫的問題需要解決。

  然而,「安靜區」的概念依然存在於城市規劃中。第一個分區法將噪音納入考慮範圍,劃定了與商業和工業區分開的居住區。與噪音消減法一樣,分區制也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之上。它最早的用途之一是劃定黑人和白人家庭的界限,這種做法即使在最高法院於1917年推翻相關法律后依然存在。中產階級白人想要阻止低收入的非白人(在某種程度上也包括低收入的白人)滲透到他們的社區中。

  《法律權力之表象》(The Color of Law)一書的作者理查德·羅斯坦(Richard Rothstein)認為,這是在分區制開始施行時出現的,這一決定在某定程度上導致了今天舊金山等城市住房嚴重短缺的後果。在這些城市中,住房的平均價格在2017年達到了150萬美元。

  在這些地方,發展經濟適用房的鬥爭贏得了密集發展倡導者的支持。但是,那些從房價上漲中獲利的房主們仍在竭盡全力地將公寓從單一家庭社區中搬出。對密度更大、價格更低的住房最常見的反對意見之一是,新公寓會造成了太多噪音。

  儘管城市得到了城市精英和中產階級的青睞,但到本世紀中葉,他們開始在郊區尋求寧靜,這可以幫助逃離噪音、機器和人群的喧囂。他們的逃離使城市失去了發展所需的資源,這加劇了城市的不平等。與分區制一樣,郊區(包括和平與安寧的承諾)的歷史也受到種族主義的驅動。

  早期的郊區發展中,如吉爾福德和巴爾的摩的羅蘭公園,對向少數民族和猶太人發放抵押貸款有嚴格的限制。雖然這似乎與聲音無關,但有一種聯繫,即種族和宗教少數派偏見,它們經常用來充當抗議建築項目的借口。例如,2003年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發生的一起事件,導致北愛爾蘭民族主義者黨(Ulster uninationalist)反對修建清真寺,理由是當地居民會被「哀嚎」吵醒。

  今天,隨著郊區居民返回城市,他們也將為爭取安靜而戰。瑪麗·湯普森(Marie Thompson)在她的書《超越不需要的聲音》(Beyond Unwanted Sound)中,描述了英國烏西伯恩河谷(Ouseburn Valley)工業區的例子。該地區已成為音樂和藝術的溫床,部分原因是那裡沒有多少住宅可被打擾。然而,這裡收到大量噪音投訴,幾處場館在多次法律衝突后關閉。這些抱怨並不是來自當地居民,而是來自富裕的新移民,他們購買了新開發的建築。

  造成最大傷害的噪音不是來自俱樂部和住房派對,後者引發各種各樣的噪音投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賴斯在她的反對噪音運動中確實取得了一些進展:工業噪音是最嚴重的問題,儘管個別工人不應對此負責,正如賴斯所總結的那樣。

  環境雜訊的兩個最大來源是交通和工業活動。早期的噪音條例幫助清除了街道上的噪音,但也使汽車噪音發展成為普遍的、不可避免的地步。工業地區通常建在靠近城市中最貧窮、非白人地區的土地上,情況更加糟糕。工業生產的噪音可以達到80到89分貝,隨著時間推移,足以對聽力造成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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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新鮮人 發表於 2018-3-7 09:55 | 只看該作者
那些聽起來像是碎石、挖掘、鋸斷、鍋爐以及火爐的聲音在100到109分貝之間,在15分鐘的曝光後會引起聽力損失。更糟糕的是,許多在城市工業區附近建造的房屋都是老式的,通常都沒有隔熱和防火設施,這些建築無法屏蔽噪音,也沒有能幫助隔離其振動的地板。裡面的居民通常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維修,以便進一步降低噪音的影響。

  另一個因素是空中交通,特別是靠近主要機場的地方。正如加雷特·凱澤(Garret Keizer)在他的書中《The Unwanted Sound of Everything We Want》所指出的,新機場往往更靠近貧窮的社區,部分原因是這些地區的居民經常缺乏資源來對抗新的發展規劃。對於工業來說,選擇這些地方通常受到的阻力最小。

  在巴爾的摩,城市裡瀰漫著兩種響亮的聲音:警笛(120分貝)和低飛的警用直升機(80到85分貝)。在低收入群體中,這些聲音幾乎是恆定的。噪音法和警察之間形成了另一種程度的衝突,這也反映了警察中存在的基本問題。在這個城市裡,與警察接觸會給有色人種帶來大麻煩甚至死亡,噪音投訴不僅僅是處理鄰里之間糾紛一種令人不安的反社會手段,也可能成為暴力武器。如果噪音抱怨者也是噪音懲罰者,那麼很明顯,目前的戰鬥噪音系統是用來誘捕那些被剝奪權利公民的。

  為了解決環境噪音問題,城市及其市民應該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針對個人的噪音是無效的,反社會的,並且不能消除真正傷害人們的噪音——環境噪音。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必須是系統性的,需要在許多不同的目標上進行大規模的集體反應。

  儘管有她自己的意圖,但茱莉亞·巴內特·賴斯(Julia Barnett Rice)還是為此提供了範式。只有在開始對整個海洋產業發表演講時,她才取得了成功。類似的方法今天也能奏效。更全面的解決方案可能需要針對整個運輸部門,而不是懲罰那些卡車可能太舊的運輸工人,而是要求他們更多使用歐洲多孔瀝青配置來減少輪胎噪音。

  同樣地,任何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舉動都會導致更安靜的環境,因為煤炭和石油開採是極其嘈雜的工作。在地方和州一級,要求對過時的交通基礎設施進行維修和改善的資金將大大減少火車、汽車和卡車造成的噪音。

  城市規劃的方法是在城市基礎上消除噪音,就像從汽車道上取走一條車道,把它讓給自行車、行人或綠地一樣簡單。改善、擴大和適當地為公共交通提供資金,將汽車從道路上移除,既減少了汽車發出的聲音,也可以用電車和高速輕軌等更安靜的選擇取代它。

  在建築方面,聲學應該在所有建築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普通的公寓建築到最宏偉的藝術博物館。噪音控制應該從規劃開始階段就被考慮到,而不是事後才考慮。許多這些方法的服務範圍遠比減少噪音污染更廣泛。他們還可以保護環境,減少警察的監視,防止工業活動的發生。對航空旅行、工業生產和商業產品實行更嚴格的環境規定也會有所幫助。這些努力,加上可執行的環境噪音法,為城市噪音的摧殘提供了一種補救方法。

  這聽起來可能很簡單,但美國曾經嘗試過,並以失敗告終。1972年,環境保護署成立了全新部門「噪音消減和控制辦公室」(ONAC),以對抗環境噪音。可是不到10年之後,里根政府削減了ONAC的資金,結束了聯 邦政府對環境雜訊的監督和執法。今天,由於斯科特·普魯伊特(Scott Pruitt)領導的EPA正在廢除類似的環境保護措施,重新建立ONAC似乎不太可能。由於缺乏行政監督,美國人似乎進一步陷入了無助的境地。

  對於警笛、飛機和貨車噪音,人們能做些什麼呢?人們沒有採取廣泛的行動,而是繼續在噪音消減法中獲得些許安慰。像Noise-Free America這樣的組織仍然致力於維護個人的行為,他們目前進行的活動包括:打擊「吹落葉者」的罪惡,懲罰那些駕駛改良過排氣系統汽車的市民。

  在很大程度上,噪音是個與沉默的道德追求無關的問題,這是一個困擾城市居民長達100多年的反社會問題。要解決這一問題,城市居民必須明白,噪音是那些擁有最多權力的人製造的。也就是工業和基礎設施,而不是個人。拯救我們耳朵的唯一方法就是開始和我們的鄰居談論噪音,而不是去監督他們。

  作為公民,我們必須在地方、州以及國家層面上進行大規模的改革。這將需要在社區組織、環保活動人士、城市規劃者、市議會成員、工會、教師、聽力學家、建築師和聲學家之間建立聯盟。換句話說,我們必須開始製造點兒噪音來阻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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