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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地鐵口的不法宣傳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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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地鐵口經常都會看到房地產開發的銷售站那發傳單,或者各種商鋪傳單散發。邪教不法分子也可以說是「與時俱進」,居然也照樣學樣,背著慢慢的邪教宣傳品散發。

     2018年1月5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凌嵐、MIEW CHEU SIANG這對跨國夫妻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余凌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MIEW CHEU SIANG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余凌嵐,女,1981年10月14日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文化,湖北武漢人。MIEW CHEU SIANG,男,1978年11月25日出生,初中文化,馬來西亞國籍。
  2016年6月4日23時許,被告人余凌嵐、MIEW CHEU SIANG在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龍崗大道永湖地鐵站C出口附近派發邪教宣傳資料時被當場抓獲,被告人MIEW CHEU SIANG攜帶背包里繳獲邪教宣傳冊3本,手機二部,宣傳單31張;在被告人余凌嵐的手提包內繳獲標有flg宣傳內容的人民幣58張,標籤20張。隨後,公安人員在二人暫住的賓館房間繳獲筆記本電腦一台(存儲5個視頻文件)、光碟53張、手機二部(包括前述兩部手機在內,四部手機共存有885個音頻)、標有flg宣傳內容的人民幣111張,U盤二個;在被告人余凌嵐的公司宿舍繳獲筆記本電腦二台,印表機、裁紙機、MP3播放器、光碟刻錄機、標籤及印表機各一台以及光碟306張,flg宣傳單597張,flg小冊子20本,flg書籍2本,境外flg報紙21份,flg宣傳標語71張。以上繳獲的筆記本電腦、手機、光碟、U盤、MP3播放器、宣傳單等均含有宣揚flg邪教性質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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