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碰到ICE怎麼辦?

[複製鏈接]

602

主題

602

帖子

4081

積分

一級貝殼核心

Rank: 5Rank: 5

積分
408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近日,許多媒體都在報道,各類移民案件的細節,其中有很大部分是關於有的遞解令的人又被ICE(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捉了或送上飛機被遞解出境的事。在華人圈中,流傳著,康州夫婦被要求在中國新年前離美之後,后又得到暫時救濟,可以留美過年;另外,在堪薩斯州的賈馬爾先生與妻子和三名兒童被拘留和分居,最後被驅逐出境。







這麼強烈的對比代表了什麼?這進一步強調了美國政府給予ICE官員的自由裁量權。他們權力範圍到底有多大?被拘留者的權利又如何被保障呢?以下是其中一些問題的答案:





ICE上門



有遞解令被逮捕很常見嗎?到目前為止,是的。 根據ICE的報告,在川普政府開始和2017財年結束之間,ICE逮捕了110,56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2%。



在監獄中

如果被逮捕後會怎麼樣呢?這需要看情況。



如果被羈押的人已經有驅逐令或遞解令,那麼選擇權可能會受到限制。賈馬爾先生和近一百萬人屬於這一類。根據ICE的說法,在賈馬爾先生的案件中,移民法官在2011年10月26日前將他自願離境。當他不這樣做時,他的就自願離境成為驅逐令。正如賈馬爾先生的所做,其律師可能會爭辯說,法官應暫時停止遞解。如果一個人的情況發生了變化,律師也可能說服法官重新審理案件。但是,如果沒有律師這樣的爭辯,ICE可以得出結論,案子已經結束,並且將儘快驅逐出境,但具體情況取決於將這個人送到其祖國的過程。



對於,沒有這種驅逐令或遞解令的在押人員可能有更多的選擇和時間。被拘留者可以申請庇護或其他此類申請。即使沒有這種申請可做,移民法庭往往會積壓,被捕者也會有幾次要求保釋的機會,這一過程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也就是說,他們可能不得不將部分或全部時間用於被拘留,許多沒有律師的人只是同意被驅逐出境。





「敏感地點」

ICE可以在任何地方逮捕嗎?不是。ICE官員可以逮捕的地方有兩種限制:合法和強制。與其他執法機構一樣,ICE必須尊重憲法,這意味著其官員不得在未經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進入私人住宅。ICE還發誓要避免在「敏感地點」進行逮捕,這是一項旨在建立信任並允許個人「無懼或猶豫」地參與某些活動的政策。這些包括學校,禮拜場所,醫院和公眾示威。 事實上,雖然ICE可能會避免在這些敏感地點逮捕,但他們仍然會逮捕附近的人。





準備遞解

ICE是否必須按照一定順序處理呢?雖然他們有時會這樣做,但ICE官員並不需要讓被捕者有機會收集他們的財物,甚至可以告別親人。根據驅逐程序和犯罪歷史的階段,有些人可以自由離境,條件是他們承諾在規定的時間內自願離開該國。





Berrones先生和兒子

對社會做出貢獻有什麼區別?ICE有權酌情決定是否應該驅逐某人。例如,ICE可能允許,在被監督下和情有可原的情況下 ,如該人照顧正在接受醫療或照顧年邁的父母。對於Berrones先生來說,情況似乎就是如此。據報道,Berrones先生被允許逗留1年繼續照顧他生病的兒子。但是,在川普總統的領導下,ICE正在減少採用這種自由裁量權的方式來幫助被拘留者。政府的立場是,任何在美國非法的人都是驅逐出境的目標。另一方面,在奧巴馬政府的最近幾年,需優先處理部分群體,如嚴重的罪犯和最近的抵達。因此,儘管可以考慮家庭,個人情況或對社會的貢獻,但與過去相比,他們現在不太可能幫助個人的事業。





被刑事關押

有無犯罪記錄會怎麼樣呢?在川普政府認為,在美國沒有適當的證明文件是犯罪行為,這是一種比過去更嚴格的做法,那時移民犯罪往往被認為更像是民事違法行為。這意味著,ICE會認真對待某人記錄中唯一重要標誌是未遵守驅逐令的案件,因為它對自願離境但沒有離境是事實。但除了違反移民法之外,缺少犯罪記錄可能有助於說服政府讓個人在等待關於其身份的行政決定時保持自由。





因此,無論有沒有遞解令、在美貢獻、犯罪記錄、逾期居留等,只要沒有合法的身份(例如有效簽證、綠卡、公民身份),你就需要小心並且儘快找律師解決身份問題。作為資深的移民律師,王律師有多年經驗,解決各類移民案。即使,你多年尋找律師解決身份問題未果,王律師也會儘可能的幫你找到適合你的方式。





王君宇律師樓微信號 ☞w7183539264
專精各種疑難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們有最優質的服務,最專業的律師和助理團隊。王君宇律師服務華人社區10年,幫助無數客人打消遞解令獲得身份。為無數客人在刑事辯護中獲得最好的結果。王律師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線,王律師總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從而給予客人最好的幫助。


© 王君宇律師樓保留宣傳資料的所有權,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複製。本宣傳資料所設計圖文僅供參考,以前的成功案例並不保證相同的結果。資料所提供的信息不構成律師客人關係,不是律師法律意見。本律師樓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各方權利義務以最終雙方簽訂的僱用合同為準。



聯繫我們:



紐約辦公室地址:36-25 Main Street, 三樓, Flushing, NY11354

電話: (718) 353-9264(WANG)



加州辦公室地址:175 S. Lake Avenue, Suite 201, Pasadena, CA 91101

電話: (626) 396-9264(WANG)



王君宇律師中文網站:www.meiguofa.com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8:5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