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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義:中國改革的錯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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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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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yyj 發表於 2017-11-27 15:15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四,改革是權力的重新分配,還是還權於民?
蘇式社會主義的典型特點,是通過公有制把社會變成一個國家級別的組織。這一組織既是生產組織,又是行政組織,甚至還是軍事組織。不單經濟活動,而且文化活動,社會活動都納入國家管理。每一個人都依附於組織之中,做一個鑼絲釘,生產由計劃決定,工作由組織安排,收入由政策確定,行為由領導指揮。在這樣的體制下,幾乎所有的個人行為包括思想都置於國家領導和指揮之下。社會被消滅,個人成奴隸。
有人研究生產組織,說一個生產組織人員達到百萬,這個組織便很難管理了。組織的管理效率會隨組織人員的增加而下降,兩者成反比。因為組織越龐大,管理層次越多,效率在層次間流失。同時管理權力的劃分和分配則變得十分複雜和敏感,權力的交叉和爭奪,形成相互制肘,降低甚至毀滅效率。這還只是指生產組織,管理的只是生產活動。當一個國家成為一個組織,所有的國民都是這一組織的成員,國家管理著個人所有的活動包括思想活動時,可以想象,管理系統是多麼的複雜,目標是多麼的互相衝突,管理鏈條是多麼的漫長,職能的確定是多麼的艱難,權力的分配和爭鬥會是多麼的激烈。這樣的組織是不可能有效率的。
改革只是管理系統的變革和權力的重新分配,能否走得通?比如改變稅收分配,比如理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比如司法垂直管理,比如實行大部制等等,這些都是管理系統的變革,我把其統稱為「經院式的改革」。而我們現在的改革,大部分是經院式改革。這倒不是說,經院式的改革不需要,而是說,在還權於民不徹底,公權與私權沒有明確區分,公權過大,民權很小的情況下,改革是無效的(比如司法由地方管轉由中央管),是不能達到預定目標的(如大部制並末提高行政效率),是會反覆折騰的(如中央與地方的反覆放權與收權),是充滿爭奪權力鬥爭的(如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權力利益爭鬥)。這是因為,公權過大,使管理系統複雜到無法通過改革來實行優化。改革只是權力爭奪與不斷重新分配的折騰。老百姓對這種改革毫無興趣,當然在情理當中。
還權於民首先是道德的要求,確立人權和自由,是個人擺脫控制與壓迫,實現個人尊嚴的體現。在蘇式社會主義體制下,個人沒有獨立性,何來尊嚴?所以還權於民本身就是改革的目標。我們不是只為經濟發展去改革,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也是一種社會進步,甚至是更重要的進步。這個我已在另一篇文章《人權高於主義》中作過論述,這裡不重複。我想說的是,還權於民還使國家管理系統變得簡單。
還權於民是恢復社會發展和社會活動的自然性。社會發展走什麼「路」,是千百萬有了自由的人民群眾走出來的,而不是領導「指引」,或理論家討論出來的。所以改革就沒有了道路之爭。政府並不領導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思想文化活動。還權於民是取消政府對社會的管制,人們行為只受制於法律,而不聽命於行政權力。社會組織是民眾自由組建的,而不是政府機構的分支。還權於民還可建立社會的自我均衡機制,使大部分的社會矛盾,能通過個人權利之間的相互制衡得以消解。比如賦於工人組建自已工會組織和抗議罷工的政治權利,也就建立了企業內勞資利益分配的均衡機制。政府並不介入社會中的大部分矛盾,只有當這種矛盾超出法律底線時,法律才進行干預。
如果政府不主導經濟社會文化活動,官員不做領導,去指揮人民做這個做那個,如果政府不去控制社會,讓民間的各種活動自然,如果社會的大部分矛盾能通過社會的自我均衡機制化解,國家只對超出法律界線的個人行為進行規範。則政府在大多數領域(除徵稅),不會與民眾產生管理上和利益上的巨大矛盾,即不會出現目前峰煙四起的局面。同時國家的管理系統將會變得很簡潔。直觀地說,徹底還權於民,可以使現在政府的權力,政府的工作,政府的機構和人員減掉三分之二。然後我們再來設計管理系統和權力分配,才有可能達到優化。比如司法獨立,如果政府主導經濟社會文化活動,政府永遠是大部分社會矛盾的一方,政府干預司法是必然的,司法很難真正獨立。
沒有還權於民,管理系統的變革就是一種權力分配的爭鬥,一定會進入反覆折騰。我們說改革有困難,當然有政府不願還權於民的因素,但更多是管理系統內權力分配的困難。因為權力的爭奪就是利益的爭奪。各種各樣的冠冕堂皇的改革方案,其實都暗藏權力利益爭奪。所以有人驚呼要「頂層設計」,擺脫地方部門利益制肘。但「頂層」擺得平嗎?
如果最高領導者能夠從這種複雜的管理系統和權力爭鬥中超脫出來,與其因權力分配這麼在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之間爭來吵去,還不如還權於民。那麼,中國的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
五,利益集團是如何嚇唬「黨」的?
改革搞不下去,是因為權力利益集團的阻止。他們是如何阻止改革?是依靠嚇唬「黨」。這裡「黨」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抽象「黨」的利益是維持執政地位。這一利益是一個政黨自然的認識和本能的行為,卻不是具體的個人利益,而黨的幹部,即黨的成員個體利益並不是黨的利益,為了取得個人權力利益。他們往往以黨會跨台來嚇唬「黨」。
比如,土地管理部門反對土地私有化,一個最重要的理由是「十八億」的耕地紅線,如果政府不管(當然是他來管),任由土地私有化,十八億保不住,沒有糧食,天下大亂,黨跨台。但他們想過沒有,工業生產,城鎮化,正是在農業生產發展之後,通過吸納農業剩餘勞動力發展起來的,如果一國還沒有解決糧食問題(包括用進口來解決),絕大多數人都要種糧,何來工業圈地?何來城鎮化?何來耕地紅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工業發展一開始危害糧食生產,糧食價格升高。從事農業生產的收益高於打工,農業投資收益高於工業投資,就會遏制工業發展和城鎮化。工農業用地的劃分,是通過工農業生產的發展比例,特別是農業生產的發展狀況動態變化的,豈能確立一個固定的「紅線」?這一比例,只能通過糧食市場價格,也只有通過糧食市場價格才能區分和調節。相反,如果沒有市場,政府用行政權力去強制推動工業發展,推動城鎮化(這正是地方政府現在在做的事),才可能沒有糧食。所以土地管理部門是用「沒有糧食,天下大亂,黨會跨台」來嚇唬黨,以便取得權力和利益。
比如,那些主導經濟的部門和國企官員,主張自已存在的理由是「國家要掌握關係國計民生的主要生產」,說一旦這些生產掌握在私企或外企手中,黨便受制於他們,如果他們要推翻共產黨,黨就只有乖乖下台。不要說在民主制度下,一個黨上台下台都很正常。即便黨要堅持執政,經濟生產掌握在社會個體手中,也不對黨構成威脅。因為社會個體的生產只是求生存求富裕,與政府有何干係?只可能政府去壓迫他,而不可能他去招惹政府。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不願倒台,可他們有「發改委」,有「國企」嗎?不是也活一二百年嗎?他們之所以被推翻,並不是他們沒有掌握關係國計民生的生產,而是他們橫徵暴斂,欺壓百姓。所以,用不管經濟會跨台來嚇唬「黨」,正是掌管經濟的利益集團為維護他們的權力利益杜撰出來的。
比如,那些研究和宣傳馬列主義和社會主義的部門和官員,為了他們的地位和利益,說黨合法性的基礎是馬列主義和社會主義,沒有這一基礎,黨的合法性就不存在,黨就要跨台。黨是如何獲得政權的?不是以「打土豪分田地」(不同於「打土豪收田地」),保護民營工業(打倒官僚資產階級),實現憲政民主的口號得來的嗎?這其中如何有社會主義的影子?當然共產黨最初的理想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但共產黨取得政權並沒有用這一口號。即便在共產黨執政之後,56年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之前,黨並沒有以社會主義作為執政基礎,黨不是同樣執政,沒有跨台嗎?學習蘇式社會主義,使中國形成一個龐大的研究和宣傳馬列主義社會主義的機構和隊伍,並以此謀生和獲得利益,一旦要否定蘇式社會主義,他們便沒事幹了,將失去權力利益,於是拚命鼓噪意識形態的重要性。意思是沒有他們的研究和宣傳,黨就會跨台。其實,政權合法性最重要的基礎是保障人權,而非是意識形態或政績。
比如,那些管控社會的組織和所謂的「維穩」體系,就是一些官員為擴充權力,獲得利益建立起來的。他們建立這一系統最主要的理由,是不能讓社會組織自由發展,自由組建,一旦社會組織力量強大,就會對黨的執政地位構成威脅。其實,社會動蕩,正是由於政府管得大多,處於矛盾一方帶來的。在市場經濟和自由社會中,社會矛盾絕大部分是社會個體之間的矛盾,政府並不是矛盾的一方,完全可以持中立。你一管,社會的所有矛盾都表現為民眾與政府的矛盾。如中國曾多次出現計程車司機以罷工對抗政府的事件,是對計程車公司的份子錢不滿,由於計程車公司不是自由組建,而是政府為了「管理」(實際上是為了利益)組建起來的,本來是計程車司機與公司之間的利益矛盾,結果演變為計程車司機與政府的政治矛盾。社會組織的發達,本是社會自我均衡機制健全的體現,有利於社會治理,對政府有好處,怎麼成了政府的威脅?不要說西方國家鼓勵社會組織發展(比如工會組織),他們的政權並沒有倒台,即便象新加坡,香港這樣的威權政府,也沒有因為存在數量眾多的社會組織而導致政府倒台。所以,那些管控社會活動的部門不願放棄管控,只是為了權力利益,與黨跨不跨台其實並無關係。倒是他們管得越多,反而把矛盾引向黨,增大了黨跨台的可能性。
以上只是舉出國家管理系統中主要的只是為了個人或集團利益而設立的部門和機構。其它機構,就不一一列舉。這些部門和機構,其實與抽象的「黨」的利益並無關聯。這些機構都應撤銷或精簡。如果「黨」要保護黨的成員的個人權力利益,就很難保住「維持執政地位」這一抽象的「黨」的利益,改革也就無法進行下去。
六,一個國家能夠老是搞改革嗎?
我們一直主張「漸進式改革」,這一漸進就漸進了三十多年,直到現在,我們還要「全面深化改革」,而且從規劃上看,還要幾十年。一個國家,能夠老是搞改革嗎?
事實上,中國現在的利益集團,就是在漸進式的改革中形成的。如果當初我們不是漸進式改革,比如不搞農村承包制,直接土地私有化,不搞國企改革,直接國企私有化,現在會有億元村官,依伴權力的人進入世界富豪榜嗎?市場經濟當然也會產生億萬富翁,但那是靠拼搏,而不是靠權力。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參見我的《中美貧富差距的不同》http://***/s/blog_743c912701017obh.html)。漸進式改革的特點是改一部分,不改一部分,其中必然產生很多空隙和漏洞,權力從中去發財,靠空洞的道德約束是沒有作用的。現在既得利益集團尾大不掉,已經成為改革的最大阻力,而我們在改革之初,權力利益沒有現在這麼大(有職級帶來的特權,但沒有權力帶來的掙錢),那時改革相對而言,阻力沒有現在這麼大。增加的阻力是改革不徹底帶來的。改革的時間拖得越長,因還權不徹底形成的利益集團越多越強大,最後會終止改革,直到政權崩塌。舉個例子,如果八十年代實行官員財產公開,阻力決沒有現在這麼大,現在官員個個腰纏萬貫,公開財產,不但財產丟失,還涉及身家性命,如何不拚死抵抗?
主張「漸進」,反對「激進」學者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激進」會帶來經濟與社會的動蕩。實際上,不完全改革帶來的社會動蕩更大。這從我國目前群體性事件呈幾何級數增長,便可獲得驗證。採用「休克」療法,確實會帶來一定的社會問題,比如經濟發展可能停滯,甚至下降。這是因為由政府主導,轉變為社會個體主導,政府不管了,而社會力量的發展有一個過程,中間會產生一個空白期。所以改革需要一定時間。從蘇聯和東歐改革的經驗看,大約需五到十年,才能使社會力量完全代替政府力量。這一段時間內,政府放權,社會個體又還未發展起來,應該允許經濟發展有一定下滑,只要不出現大的危機,放權就要繼續。如果出現大危機,只能在還權的速度上進行調整,決不能又去收權。我國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改革,便是此種還權於民的改革。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一個並不是很大的動亂(這樣的動亂在民主國家和一些威權國家是經常出現的,並未使他們的政權倒台),使我們改變方向,政府放權的步代基本停止,換之以經院式的改革。而政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但壓制了社會力量的增長,而且由於政府不講市場規則,政府的「發展」已到瘋狂的程度,致使社會矛盾達到臨界點。雖然政府高壓維穩,表面平靜,實際上社會已完全失序和潰敗,其對經濟社會的衝擊,對公正、信譽、規則、道德等等的破壞,可不是幾年時間就能消彌,說是「經濟大革命」(比照文化大革命)也未嘗到不可。可以說這種「漸進式」改革的負作用,決不會比「休克」療法小。如果沒有兩全的辦法,我們寧肯要「休克」,使經濟停滯一段時間,甚至下滑,也不要這種漸進式改革。因為當社會力量漸漸強大,市場規則逐漸建立時,經濟增長就會進入長期穩定發展。
任何一個國家,基本的(是指基本的)體制規則不可能長期處於變動之中。天天叫改革,反而使人民不知所措,由於今天的規則,不知道明天要改成什麼樣。這一方面增加了人民的不安全感,不確定性,另一方面,也使改革的爭論白熱化。每個人根據自已的利益和認識,都想改得更有利於自已。所以社會思想混亂,個人包括官員行為短期化。經濟即便有增長,也是沒有質量的增長,帶來大量矛盾尖銳化的增長,有何作用?
顯然,對一個國家來講,如果原來的體制不行,要改革,應盡量避免漸進,盡量縮短改革的時間,以儘快建立一種新的秩序,使社會進入穩定。怎可確定一個長期漸進的方略,使國家管理和社會長期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況?現在說改革要動真格,就看能不能在短時間內,在一些重大問題,比如土地私有化,去除國企的壟斷,和政府退出微觀經濟活動上取得突破,以建立基本的市場秩序。否則,我們將重複過去二十多年改革的錯誤,以改革來轉型將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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