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騎大象成高危項目:人類與動物的關係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經年累月的訓練和虐待會讓大象產生精神創傷,再加上馴象師操控大象時頻頻使用暴力和傷害,更導致大象易激惹(容易受刺激而發怒),從而傷人毀物。

2017年12月22日,泰國春武里府邦拉蒙縣金三角水果園大象踩踏中國遊客,造成1死2傷,死者是35歲的重慶導遊何永傑,他因保護遊客被大象踩踏致死。

一向看起來無比溫和、供遊客乘坐的大象,好端端的怎麼就會突然發瘋並傷害人呢?

1

事故原因據現場遊客上海的朱先生稱,當時他和妻子坐在象背上,剛從起點走出去十幾米遠,忽然大象停著不走了。馴象師先拉了拉大象身上的鏈子,然後拿著象鉤,朝著大象的腦袋中間的位置狠狠砸了一下,沒多久,大象就開始發狂,撞樹,然後掉轉頭朝著廣場上的人群奔去,當即就撞到人,悲劇隨之發生。

在大象發狂的全程,馴象師至少拿象鉤砸了七八次大象的頭部,最後馴象師用象鉤砸了一下大象的耳朵,它才安靜下來。

這個事實已得到確認。泰國象園老闆巴碩表示非常內疚,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付何永傑家人150萬泰銖(約30萬元人民幣),保險賠償100萬泰銖,這些並不包括中國國內的保險公司賠償。根據泰國法律,巴碩和馴養大象的象夫還可能面臨約20萬泰銖罰款,以及2年到3年刑期。

2018年元旦將至,中國外出遊客增多,尤其是赴泰國旅遊需要謹慎選擇大象騎行、親近野生動物等危險項目。

供遊客乘坐的大象都是經過馴化的,本應屬於性格溫順的動物,為何會傷害人呢?

問題就出在馴化上。經年累月的訓練和虐待會讓大象產生精神創傷,再加上馴象師操控大象時頻頻使用暴力和傷害,更導致大象易激惹(容易受刺激而發怒),從而傷人毀物。

泰國大象踩人致死事件的發生,需要從受訓的大象與人之間的關係來看待這個問題,也就是,今天人類該如何與動物相處。

這顯然是環境倫理學探討的問題。環境倫理學也稱為生態倫理學,是對人與自然環境之間道德關係的系統研究。

在這方面,最早提出系統論述和闡釋的是美國的倫理學家彼得·辛格(1946年出生於澳大利亞墨爾本)。他在1975年出版的《動物解放》一書中談及了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辛格認為動物是有感知力的,並且從功利主義角度出發,他進一步論證人應該增加動物的利益;第二,從平等原則出發,辛格抨擊了人類中心主義;第三,從倫理學出發,辛格鼓勵人們突破自我的利益,把道德關懷從人類擴展到動物。

辛格的保護動物思想主要觀點是:如果以一種導致痛苦、難受和死亡的方式來對待人(包括沒有認知能力的嬰兒和功能不健全的成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那麼,以同樣的方式來對待動物也是不道德的。正如早年將黑人與婦女拒之門外一樣,人們將動物排除在道德考慮之外的行為類似於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主義,也即物種主義(specie-sism)。

「物種主義」的道德觀認為,道德關懷的對象只能是人類,無論我們對動物做了什麼,都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其實,這是一種不健全的道德觀。

當然,辛格的所有觀點並不被人們全盤接受。但是,他的《動物解放》一書還是被認為是「動物解放運動的聖經」,辛格本人也被視為當代動物權利運動的精神領袖。

2

關注動物的並非只有辛格一人。美國北卡羅來納州州立大學教授湯姆·雷根(Tom Regan)提出了另一個概念——動物的權利,來補充辛格的動物解放的不足。

雷根在其1983年出版的《為動物權利辯》一書中,第一次用哲學的觀點,辨證清楚地指出為什麼根據一貫性的原則,某些非人類的動物也擁有一些基本的權利。

雷根認為,與人一樣,動物也有意識和情緒,每個動物都帶給世界一個完整的精神存在,他稱之為生命主體。只要是生命主體,就有其固有價值,並擁有道德權利。所以,動物作為生命主體,享有基本的道德權利,並且與人類平等地享有這種權利。

當然,雷根也認為,「生命主體」並不包括所有的動物,但起碼包括所有「一歲以上的哺乳動物」,並且所有飼養食用動物、動物試驗以及商業捕獵行為都應被禁止。

人與動物的關係不只是在近現代才為人們重視,從古至今、古今中外的先哲都對這個問題有過深入的思考。例如,中國的孔子和孟子都對人與動物的關係有過論述,而且一些思想遠比辛格和雷根更為成熟,只是他們的論述尚未形成體系。

孔子提倡,用魚竿釣魚而不用漁網捕魚;用弋射的方式獲取獵物,但是不射取休息的鳥獸。「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在談到當前中國的生態文明時,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曾引用過孔夫子的這句古語,以此強調對自然要取之以時、取之有度的思想。這既是一種對動物的愛,更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生態觀。

同樣,孟子也認為,人對於動物也應當具有憐憫之心,「君子對於飛禽走獸,見到它們活著,便不忍心見到它們死去;聽到它們哀叫,便不忍心吃它們的肉。所以,君子總是遠離廚房。」(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按照辛格和雷根的觀點,人類不僅要保護動物,而且不能捕殺動物,還不能吃動物,社會應當倡導素食主義,並廢除不必要的動物實驗。比較起來,這樣的觀點與孔子和孟子的觀點相似但有差異,因為孔子和孟子都認為人既要愛護動物,也可以食用和使用動物,但是要有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同樣,辛格和雷根的觀點與今天人們的生活、工作、研究和經濟活動也有一些格格不入。因為人們不僅捕殺動物,也在食用和役使動物,並且以合理使用的方式來進行,例如日本的捕鯨,加拿大的獵殺海豹、泰國的訓練大象做苦役和為人表演等。

3

1976年,美國人巴里·休斯(Barry O. Hughes)提出了動物福利的概念。休斯將動物的福利定義為兩種:生理福利和心理福利。

生理福利體現為,在食物上享有不受饑渴的自由、生活環境應該舒適的自由,同時動物應享有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威脅的自由。

如果動物在這三方面的需求都得到滿足,也就為保證動物的心理福利提供了基礎,正如人的衣食足而知禮儀。

不過,相較於生理福利,動物的心理福利難以用具體標準或儀器來測量,因為動物不會說話,不會表示它們是否高興。但是,從動物的體態語言還是可以感知動物是否高興和平靜的,判斷的最重要一點就是,它們的天性是否得到發揮而不受抑制。

這也意味著,在飼養過程中,工作人員應愛護動物,不得隨意毆打、虐待動物,或者在工作活動中應盡量注意舉止行動,不得發出極大聲響驚嚇到動物。

現在泰國的馴練大象,顯然是損害了動物的福利,並且是在虐待動物。

100年前,泰國有大約30萬頭野生大象,如今只剩下不到1500頭野生大象和3500頭被人工馴養的大象。每隻受馴來為遊客表演和幹活的大象都要經歷殘酷的馴化過程,它們會經歷很多虐待和酷刑。

馴象是從幼象就開始,要經歷飢餓、斷水、桎梏與擊打等過程和驅靈儀式;馴象人會用特製的鐵鉤(象鉤)鉤住象耳,鞭打背部,以訓練大象按照指令行動;大象甚至可能會受到打斷腿的折磨並被關進小籠子,無法站直和躺下;馴象人還把大象的後腿用鐵鏈綁在樁子上,前腿綁在樹上,無法正常躺下,也無法自由伸直軀體。

更殘忍的是,有馴象師還給大象的腳上釘釘子,釘子取出來之後讓傷口痊癒,只要大象不聽話,就用力戳舊傷口;還有,馴象者會一直對大象發出噪音,讓其保持清醒……

所有這些馴象的行為都是要讓大象產生痛苦和恐懼,並且在精神上完全崩潰,然後屈服,任人擺布。全心全意服侍主人,包括為遊人表演、畫畫、踢球、扔套圈、讓遊人悠然自得地騎在象背上觀光遊玩,以及幫人幹活。

大象是其實一種敏感、聰明、記憶力很強的動物,受到的折磨和虐待都會在其心靈留下創傷,而且能把這些痛苦記憶保留在大腦中,一旦受刺激或風吹草動,就會暴怒發狂,傷人毀物。

這也意味著,大象可能在遭受創傷后產生像人一樣的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這種精神疾病指的是,個體經歷、目睹或遭遇到一個或多個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實際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脅,或嚴重的受傷,或軀體完整性受到威脅后,所導致的個體延遲出現和持續存在的精神障礙。

PTSD除了表現為迴避、麻木、退縮外,還有過度警覺、易激惹、攻擊性行為和驚跳反應增強,同時也有自殘或自殺行為。這次泰國大象發怒造成中國遊客1死2傷的後果,可以說是其易激惹、攻擊性行為增強的表現。

一向看起來溫順無比大象的突然發瘋了,說明過去馴象師的暴力行為已經深深傷害了大象,讓這頭大象可能已經患上精神疾病,而且病得不輕,因而對過去一再受到的象鉤擊打和刺傷再也無法忍受,在再次受到刺激傷害時便難以忍受,從而發狂並傷人毀物。

現在,世界一些國家已經在取消動物的馬術表演,世界三大馬戲團之一的美國馬戲團「玲玲兄弟與巴拿姆貝理」宣布,會逐步取消保持了一個世紀的大象表演,2018年將把所有大象送到位於佛羅里達州的一所大象保育中心。柬埔寨吳哥窟主管機構也提出了聯署廢除騎乘大象的想法,準備停止用大象來換取觀光效益。

這麼做不只是要停止虐待動物,解除大象的苦難,提倡和實施動物福利,而且也是為了避免因大象遭受精神疾病而在未來有意無意地頻頻傷人。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7 19:26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