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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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白:紐西蘭華人綁架案嫌犯的心靈剖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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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可親智囊會員(十八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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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 發表於 2005-3-19 05: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章來源: nz111 於 2005-03-18 10:22:42   



奧克蘭警方以及所有關注綁架案的讀者:我是其中的一個你們所說的在逃分子,現在我想把這次事件的整個經過公佈於眾。



    大約在一個半月之前,我在casino認識了一個叫做金山的人,當時在賭場里大家都輸的很慘,唯一的念頭就是想弄些錢來翻身,跟金山和阿全熟悉之後,金山說他有辦法能弄到錢,後來有一次就在sky city的301房間裡面金山跟我們詳細說了他的想法,他說他知道一個人的底細很有錢,這個人指的就是受害人的丈夫,他說只要找幾個人就可以輕而易舉的拿到一筆橫財,而且絕對不會有問題,當時我問金山是怎麼知道這個人的底細,他說以前給受害人的家裡做過裝修,說他們家超級富有,光車就有BMW X5、BMW330、MINICOOPER,而且房子的內部構造 有幾個門幾個窗他都了如指掌。



    當時我們幾個人都已經輸的走投無路了,就想弄些快錢,而且金山還跟我們一再保證說不會出事的,說有錢人膽子都小而且不在乎這幾個錢,我們就同意一起去勒索這個人些錢。 當時我們需要租個房子來配合整個計劃,但是我們沒有錢,當時金善哉BotanyDown Centre的提款機里取了600紐幣給我們,還在那裡的Vodafone給我們買了兩張sim卡!說是用來租房子和以後做事情的時候用的。



    我們就用這筆錢租了房子,但是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沒有行動,主要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最後下決心去冒險並且也沒有合適的作案工具,大概一個月後我們湊了一些錢買了做事情需要用的工具之類的東西,在這之前阿全又從小弟的口中得知受害人家剛剛換了新的賓士車,馬上要在他們家後面的懸崖搭一座橋,還要買幾百萬的遊艇,這一切堅定了我們做這件事情的決心。



    當天阿全召集了我們幾個人商量好了整個計劃,晚上大概12點的時候我們就到了受害人的家裡,但是因為當時鄰居都還沒有熄燈休息,我們就先回到了租的房子,大概凌晨兩點鐘我們又出發來到了受害人家附近,當時是小弟開的自己的車,也就是後來我們用來載受害人的車。到了附近之後我們先在他家四周轉了一圈,並且斷了電源,在這期間我們發現有個窗戶沒有關,我們就從這個窗戶爬了進去,進到房間裡面的時候,房間裡面的人已經發現我們了,慌亂之中我們就把他們綁了起來,並且告訴他們我們只想求財,不想害命,後來我們在受害人家裡只找到了2500紐幣,我們當時就決定把受害人帶走,因為他父母年齡太大了,津不起折騰,怕他們出事兒,所以才把受害人帶走的。並且告訴他父母關於贖金的事情。



    就在我們開著minicooper往外走的時候,受害人的丈夫回來了,我想這段細節大家都已經很清楚了我就不再重複了。我們把受害人帶到了我們租的房子里,把他關在小屋子裡面,大概三個多小時后,我們問她吃不吃東西,她說她口渴,我們就給她水喝,她還說手疼,我就把繩子也鬆開了,但是蒙眼睛的布一直沒有拿下來,相信大家也明白不拿下來的原因,沒有任何一個做了壞事的人想被人家認出來的!我們當時也跟受害人說了 只要他老老實實的不搞小動作我們是絕對不會傷害她的,在這期間她吃了些餅乾喝了一些水。 當時已經天亮了,我們知道他們已經報警,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就決定把人質放了。



    但是因為當時天亮了,我們不方便就那樣帶著人質出去,所以就一直等到了晚上,大概9點多的時候我說我們把人質送個地方放了,但是阿全害怕不敢去,所以後來我和另外一個人出去把人質放到了Onehunga,臨走時我們把手機和sim卡都還給她,還告訴她讓她給她老公打電話,一會就會有人來救她回家了。在這裡我想說的是我們真的不是十惡不赦的壞人,我們只是輸得喪失了理智,想盡一切辦法就是想要些錢把自己在賭場輸的錢撈回來,但是一旦沒有機會拿到錢的話我們也不是喪心病狂的惡徒,非要以撕票來給這件事情畫句號。至於*上的報道說不理解為什麼我們沒有拿到錢就放人,這個很難理解嗎?現在理解了嗎??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即使我們再壞我們也沒有剝奪他生命的權利。



    放了受害人之後我們回到了租的房子,到家之後發現阿全不在,大概過了一會兒,阿全回來了說 他剛剛見過他三叔,他三叔說受害人的丈夫剛好到他工作的餐館吃飯,還說起了綁架的事情,他三叔在我們送受害人回去期間來過我們租的房子,知道我們做了這件事情,說能幫我們私下解決這件事,但是當時受害人已經被我們送走了,而且我們也不想再節外生枝,處理完這些之後我們決定出去躲一躲,我們先到了Rotoruwa到了那裡之後阿全說他不想走了,也許沒事兒呢!



    我們就又回到了奧克蘭,後來又覺得不安全,就又往南走,還買了去南島的船票,可是阿全又說不想走了,他說還是回奧克蘭他有辦法把事情解決了。我們就一塊兒又回到了奧克蘭,回來之後,阿全說大家在一起太危險了,還是暫時分開,他會想辦法解決,有消息他再找我們,這期間他沒有聯絡過我們,前天晚上我決定回租的房子看看,正好碰到阿全的舅舅把阿全接走並且搬走了阿全的行李和電視之類的東西。第二天,小弟來了,告訴我們說他要自首,說如果我們不想自首的話就趕快走出去避一避,我們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辦決定先走了再說,我們就這樣又一次踏上了我們的跑路之旅。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整個經過,我的頭腦現在不是很清醒,所以語言組織上可能比較混亂,但是還是希望大家能清楚明白整個事情經過,不要再胡亂猜疑啦,就是一幫輸得走投無路的賭徒,在金山的精神指導和經濟支持下做了這件愚蠢的事情。現在出了事情了,罪魁禍首卻想逃避責任,任何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我會承擔起自己應付的責任的,但是任何跟這件事情有關的人都別想逃避!



    對受害人我真的很抱歉,因為自己一時的貪念,給你和你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真的沒有想過要真正的傷害你,危及你的生命安全,我想你應該能感受到的,如果我們想傷害你,我們就不會對你那麼客氣了,更加不會把電話還給你,更談不上那麼輕易的就把你放了啊!我們真的是走投無路才會鬼迷心竅,聽信了金山的話,做出這麼瘋狂的蠢事!!!



    在這裡我想對您和您的家人表達我深深的歉意,這絕對不是演戲,博取同情,請你們相信我的誠意!真得很對不起! 我現在真得很亂,也不知道我表達的意思大家明白了嗎?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能夠跟警察聯繫,翻譯成英文給他們看,他們就會明白整個案件的始末了!當然,其中還有很多細節,我現在一時半會兒也不知道該怎麼樣來表達出來,今天就先說這麼多,希望以後還有機會把更多的細節告訴大家!另外還要告誡沉迷於賭博的朋友們回頭是岸,千萬不要像我這樣走投無路的時候才知道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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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5-3-19 11:00 | 只看該作者
《。。。千萬不要像我這樣走投無路的時候才知道後悔!。。。》

這句話很搞笑的。雖然他說這句話的時候一副很沉重的模樣,但蠢蠢欲動、正在醞釀綁架計劃的人對這句話肯定是不屑一顧的。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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